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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赫德

鎖定
蔣赫德(1615—1670年),初名元恆,字九貞,直隸遵化(今河北省遵化市)人,隸漢軍鑲白旗。清初名臣。 [1] 
崇德元年(1636年),授秘書院副理事官。順治二年(1645年),擢國史館學士。順治十一年(1654年),擢國史院大學士太子太保。順治十五年(1658年),拜文華殿大學士禮部尚書。順治十六年(1659年),加少保太子太保 [2] 
康熙元年(1662年),起為弘文院大學士。康熙二年(1663年),調任國史院大學士。康熙九年(1670年),去世,諡號文端。 [1] 
本    名
蔣元恆
別    名
蔣赫德
九貞
所處時代
明末清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河北遵化
出生日期
1615年
逝世日期
1670年
主要成就
參與修撰《明史》
旗    籍
漢軍鑲白旗
官    職
國史院大學士、文華殿大學士、弘文院大學士、禮部尚書
諡    號
文端

蔣赫德人物生平

天聰三年(1629),皇太極伐明,克遵化,選儒生俊秀者送盛京文館,蔣元恆就是其中之一,賜名赫德。
崇德元年(1636),授秘書院副理事官,予人丁四户及牛驢。
崇德七年(1642),分編漢軍八旗,蔣赫德隸屬鑲白旗。
順治二年(1645)四月,擢國史館學士。五月,充《明史》副總裁。順治三年(1646)四月,教習庶吉士。順治四年(1647)三月,充殿試讀卷官。順治六年(1649)正月,充《太宗實錄》副總裁。五月,覆命教習庶吉士。順治七年(1650)四月,以翻譯《三國志》成,賜鞍馬。
順治九年(1652),朝鮮國王李淏奏國內外奸徒謀不軌,已伏其辜,命與禮部侍郎伊勒都齎敕往慰問。
順治十一年(1654),擢國史院大學士。順治十二年(1655),詔諸大臣上陳時務,疏言:“察吏乃可安民,除害乃可興利。今百姓大害,莫甚於貪官蠹吏。懲治之法,惟恃督撫糾劾,以其確知屬吏之賢不肖也。近每見各督撫彈章,指事列款,贓跡累累;及奉旨勘讞,計贓科罪,不及十之二三。不曰“事屬子虛,則曰‘衙役作弊’。即坐衙役者,又多引雜犯律例,聽其贖免,何所懲憚而不肆行其志乎?其始官胥朋比,虐取瓜分;事敗,官嫁名於吏以覬燃灰,吏假貲於官以成展脱。究之官吏優遊,兩獲無恙,糾劾雖行,竟成故事。請嚴飭各督撫,糾劾勘讞覆奏時,必全述原參疏語,某款不實,或開報虛構,或承問故縱,窮源質訊,是非不容並立;實系衙役詐騙,按律坐以應得之罪,不許折贖,則貪蠹清而民蘇矣。”得旨,下所司嚴飭行。旋諭獎密勿抒誠贊襄竭力諸臣,加太子太保
順治十四年(1657)正月,修輯太祖高皇帝、太宗文皇帝聖訓,以蔣赫德為總裁。
順治十五年(1658),改內三院殿閣銜,授文華殿大學士,兼禮部尚書。十月,充武殿試讀卷官。
順治十六年(1659),諭獎勤勞素着諸臣,加少保太子太保。九月,同侍讀碩博輝奉命齎冊封朝鮮國王世子李棩為朝鮮國王。
順治十七年(1660),引疾乞休,得旨:卿清慎素著,佐理有年,念時有疾病,準解任調理。
康熙元年(1662),復設內三院,起為弘文院大學士。康熙二年(1663),調國史院大學士。
康熙九年(1670),去世,享年五十六歲,諡號文端。 [1-2] 

蔣赫德人物軼事

蔣赫德初為明諸生,嘗應鄉試,夜聞明遠樓鼓聲,曰:“此頹敗之氣,國安能久?”不終試而去。遍遊九邊,曰:“王氣在遼瀋,將有聖人出,吾蓄才以待可也。”旋為清太宗賞拔,卒致通顯。 [1] 

蔣赫德人物評價

清世祖既親政,鋭意求治,諸臣在相位,宜有閎規碩畫足以輔新運者。如蔣赫德請懲貪蠹;宋權首請田賦循萬曆舊額,並罷祖軍、民壯;王永吉議清兵額、恤災傷,痛陳投旗之害;金之俊黨崇雅鄭重斷獄,可謂能舉其大矣。 [1] 

蔣赫德史籍記載

《清史稿·列傳二十五》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