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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汪合作

鎖定
蔣汪合作是指1931年至1935年汪精衞蔣介石的合作,是一個歷史事件。 [1] 
中文名
蔣汪合作
發生時間
1931年 至 1935年
主要人物
汪精衞、蔣介石

蔣汪合作歷史背景

蔣介石與汪精衞 蔣介石與汪精衞
1931年九一八事變之後,以蔣介石為代表的南京國民黨當局奉行不抵抗、不直接交涉和訴諸國際聯盟的政策,其結果是日本很快佔領了東三省,國難日甚一日。在朝野一片指責聲中,當年12月15日蔣介石不得不辭去國民政府主席和行政院長等本兼各職,一週後參加了標誌國民黨內寧、粵、滬三派“統一”的四屆一中全會開幕式後,便倉促往赴浙江奉化故里。繼蔣介石之後,行政院副院長、財政部長兼中央銀行總裁宋子文、外交部長顧維鈞、實業部長孔祥熙以及其他政府高官亦陸續掛冠而去。弔詭的是原先與蔣介石對峙的汪精衞、胡漢民也各自藉口寓居上海和香港。國民黨四屆一中全會通過了政制改組案並改組了國民政府,由林森出任實質為虛位元首的國民政府主席,不負實際政治責任,五院分別對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負責。蔣介石、汪精衞、胡漢民雖然都被推為國民黨中常會委員,並被指定為中央政治會議的常務委員,輪流主持中政會,但三人都不在南京,對政府運作冷眼旁觀。這樣,出任行政院長的孫科必須率領幾乎是全新的內閣成員,勉力應對內政外交困局的責任。 [1] 
就在蔣介石宣佈下野伊始,日本政府決定向滿洲增派兵力並增撥軍費,日本關東軍司令部即以“剿匪”的名義,調遣主力部隊進逼遼西一帶,並以攻佔錦州為首要目標。而承擔守衞錦州重任的張學良,已經在12月15日即蔣介石下野同一天辭去了陸海軍副總司令的職位,旋被國民政府改任為北平綏靖公署主任。在張學良看來,只要南京國民政府沒有明確的對日抵抗方針和相應的部署,東北軍無法單獨應對日軍,因此他業已密令所部:“我軍駐關外部隊,近當日本來攻錦州,理應防禦,但如目前政府方針未定,自不能以錦州之軍固守,應使撤進關內”,並且已經確定了灤河、昌河等處為駐地。隨着錦州局勢告急,國民黨四屆一中全會於12月25日通過了令張學良應付錦州局勢案,同日國民政府電令張學良“對於日本進攻錦州應盡力之所能及,積極抵抗”,“仰即積極籌劃自衞,以固疆圍,並將辦理情形按日呈報”。在南京方面而言,這算是下令抵抗了,而張學良即25日當天致電南京,稱日軍以兩個師團六個混成旅團的重兵進攻錦州,要求南京方面務必一週內調撥大批槍彈運往前線,並調兵力增援;次日,張學良再度致電南京,一方面表示“對錦州必設法固守”,另一方面指出“日軍傾全國之力,我僅一隅之師,實力相較,眾寡懸殊”,要求明示“究應如何處理,敬請統籌全局”。12月28日,張學良進一步急電國民政府主席林森,指出因日軍進逼,錦州危急萬分,“款彈兩缺,敵如大舉前進,即舉東北士兵盡數犧牲,亦難防守”,要求火速撥發糧款,以濟眉急。對於張學良接連提出的請援要求,國民政府曾先後覆電張學良“已由府密令財政、軍政、參謀各部迅即籌發”,“已分交參謀、軍政兩部核辦”,但實際上均無從落實增援措施;到了錦州及附近的東北軍已經開始撤入關內之時,12月30日南京國民政府所能做的也只是又一次電令張學良“日軍攻錦緊急,無論如何,必積極抵抗”,“否則外啓友邦之輕視,內招人民之責備,外交因此愈陷絕境”。面對國內輿論對錦州局勢的關切,新任國民政府外交部長的陳友仁對記者談話時,稱錦州駐軍退入關內一事,過渡政府不負責任,應由張學良負責,因過渡政府迭令張學良堅守錦州。對此,12月31日,東北軍以部分軍官宣言的名義,辯稱東北軍已與攻錦日軍血戰數日,死傷沉重;同時指出“自一中全會開會以後,三次轉電中央,請發彈藥接濟,無一應者,是中央抗日能力,僅一紙電文,數張標語”,“望南方同胞,弗徒以空言作抵抗”。就在南京當局和張學良之間互相推諉的情況下,1932年1月2日,錦州被日軍進佔。 [1] 

蔣汪合作事件經過

蔣介石與汪精衞 蔣介石與汪精衞
蔣介石下野之後短短半個月裏,一方面南京當局應對日軍侵華的兇焰並無有效的具體舉措,另一方面在對日關係上也沒有能夠提出凝聚各方共識的新的方針政策,這就為蔣介石的復出創造了條件。在國民黨四屆一中全會期間,閻錫山等人曾提出過一個“請選拔十萬勁旅死守錦州案”,馮玉祥提出過“組織國防委員會武力收復失地案”,全會通過的宣言也談到將採取“一切急迫之有效行動”,“將立即召集國難會議與國民救國會議,以定救國之根本方針”。四屆一中全會結束後,南京當局確定過對日方針三項:1.信賴國際公理,防止事態擴大;2.正當防衞,如遇侵犯,則抵拒之;3.將東三省版圖確實置於國民政府管理之下,任何時候不得變更。但這些提案和方針都沒有來得及落實,錦州便失守了。 [1] 
再就蔣介石本人而言,其辭職本身只是出於內外情勢所迫,絕非決心退出政壇。他在下野通電中宣佈辭去的只是“國民政府主席等本兼各職”,同時表示:“解職以後,仍當本國民之天職,盡黨員之責任,捐靡頂踵,同紓國難,以無負於總理之教訓。……以後仍當以解職之身,勉效驅策。”稍後,蔣介石還曾致電即將出任行政院長的孫科,承諾“所有一切難事,弟必盡力為兄排難,決不使兄獨任其難也”。這些為蔣介石日後對南京政局發揮影響力,留下了伏筆。而在國民黨高層也有人一開始就對蔣介石被迫下野不以為然。如國民黨元老吳稚暉在四屆一中全會發言時,便稱東北事件“南京絕未賣國,賣國者另有其人,錦州之危,其咎不在張學良,咎在某某”,公然為蔣介石解脱,其矛頭直指反蔣的粵系。而在華北應對日軍第一線的張學良,也不認為蔣介石的下野意味着真正失去掌控能力,依然就“如何善處”錦州危局,電請在奉化的蔣介石“賜予最後方針”。一度與蔣介石勢不兩立的馮玉祥應邀趕抵南京出席四屆一中,在全會完成國民政府改組後的閉幕大會上發表演講,表示要共赴國難,並希望蔣介石復出任職。 [1] 
1932年1月2日即改組後的國民政府各主官正式就職後的第二天,錦州失守的消息便傳到南京,國民黨中政會舉行緊急會議,決定由國民政府主席林森和行政院長孫科出面,敦請蔣介石速返南京,共商大計。林森旋以國民政府主席的身份致電蔣介石、汪精衞、胡漢民等人入京。孫科則到上海面見汪精衞,並向報界表示:“現在國家環境,備極困難,餘屢次宣言,必須蔣介石、汪精衞、胡漢民三先生共同到京主持中樞,始有辦法。”只是孫科沒有明確談到三巨頭如何共同主持中樞,尤其是如何處理與行政和外交主官的關係。南京方面其他高層人士也出面呼籲,如馮玉祥曾分別致電蔣介石、汪精衞、胡漢民,促請立即入京,還派其代表專門去奉化面見蔣介石。1月12日,在孫科內閣中依然出任軍政部長的何應欽與立法院長張繼一起在奉化促蔣介石入京。當時國內輿論也普遍希望國民黨朝野各派捐棄前嫌,共赴國難。 [1] 
四屆一中全會之後,蔣介石與汪精衞、胡漢民雖然都不承擔行政責任,但作為國民黨中常會委員和中政會常務委員,並都被選為國民政府委員,名義上仍然屬於國民黨中央決策層,有義務應召回南京參與對日決策的商定。對於各方催促,蔣介石、汪精衞、胡的反應有所不同。蔣介石最初得悉四屆一中全會推舉三巨頭為中政會常委輪流擔任主席時,曾私下表示絕不參與黨政事務和與汪精衞、胡共事。隨着錦州失守和國民政府方面發出入京邀請之後,蔣介石也表示,如汪精衞、胡能夠入京,則無不樂從其後,但又稱南京方面“實鮮餘個人負責之餘地,故不得不仍以在野之身,盡個人職責”。汪精衞1月4日在上海發表談話,望蔣介石、胡漢民從速入京,實現統一和共治;但又致電南京國民黨中央黨部,請辭中常會和中政會的常務委員,這也表明汪精衞對於四屆一中通過的國民政府改組案仍有不滿,其實質是為其復出而向南京方面要價。胡漢民起初對各方的籲請不置可否,待到汪精衞、蔣介石均對入京有較積極表示之後,於1月17日覆電汪精衞,稱需要長期養病;18日又致電汪精衞、蔣介石,聲明暫不入京,“望各矢忠誠,俾哲生兄等得行使責任內閣之職權,貫徹其政策”。胡漢民明確拒絕赴南京,無疑是對蔣、汪精衞入京姿態潑冷水;如果阻遏不成,汪精衞、蔣介石入京,胡的態度是“也不得變動行政人事安排和吾黨數月來共同確定之政策”。不過,究竟對日政策持何主張,胡漢民沒有提及。 [1] 
與此同時,上台伊始的孫科內閣遇到了嚴重的財政困難。據1932年1月中旬孫科向報界公佈,每月財政實收不過600萬元,開支方面光軍費就需要1800萬元,政費、教育費另需400萬元,不敷數達1600萬元,根本無法維持政府運作最低限度所需。國民政府只能拆東牆補西牆,決定停付國內公債本息,為此激化了與公債主要持有者工商界金融界的矛盾,引起對南京當局強烈不滿,新任上海市市長吳鐵城奉命向上海金融界商借每月1100萬元的臨時墊款,為期兩個月,亦被拒絕。財政部曾致電全國各税收機關,稱“軍政各費,急於星火”,要求將税收款項掃數解交國庫,但應者寥寥。南京國民政府軍政部甚至發生了數十名軍隊代表索軍餉事件。國難日甚而財政窘困之下,孫科本人只得一再央求汪精衞、蔣介石出面相助。1月17日,蔣介石與汪精衞在杭州會面,初步達成赴京的共識。1月18日,蔣介石、汪精衞以及孫科、張繼、張靜江等5人在杭州會議,最後確定了蔣介石、汪精衞共同協助孫科政府應對難關。1月19日,汪精衞、蔣介石聯名致電胡漢民,再次提議三人“同聚首都,隨時獻替,較於黨國有裨益”。同日,孫科也電催胡漢民北上入京。但胡漢民最終選擇了蟄伏港粵,這客觀上也使得稍後蔣介石、汪精衞合作局面能夠較順當地形成和運作。 [1] 
錦州失守之後,一方面中日問題和平解決的希望愈益渺茫,另一方面美國國務院針對日本的擴張提出了“不承認主義”,這就使得南京政府外交當局對日主張明顯趨於強硬,外交部長陳友仁便明確表示,中國訴諸國聯的方式已經無效,因而主張對日絕交,藉此引起華盛頓九國公約和凱洛格非戰公約有關成員國的注意,使得東北問題能夠得到妥善而公正的解決。時在奉化的蔣介石得知之後,當即致電軍政部長何應欽,指出對日絕交將使中國處於最大危機,因為中國如戰而不宣,尚猶可言;如絕交即為宣而不戰,卻不能不對俄復交,屆時列強對我不但不助,而且反而助日,如此則國必亡。而陳友仁的對日絕交主張,在南京高層同樣應者寥寥,1月15日,國民黨中政會特務委員會討論對日方針,沒有通過對日絕交案,只是決議對日取不妥協態度,以保障領土主權為原則,同時要求國聯對日實行經濟制裁。待到1月21日蔣介石、汪精衞抵達南京之後,旋即發生了陳友仁、孫科相繼辭職的事件。1月22日,在南京召開的國民黨中央委員談話會上,陳友仁再度強調對日絕交的必要,受到了多數與會者的質疑,汪精衞更表示對日絕交無助於解決中日之間的問題,蔣介石則稱對日無論和戰,惟須國內實現真正團結。陳友仁因其外交主張未能被南京當局採納,即於1月23日離京赴滬,1月24日提出辭呈。1月25日,孫科也離京赴滬,提出辭呈。經勸慰無效,1月28日蔣介石主持國民黨中政會議,決定以汪精衞繼任行政院長,孫科改任立法院長。 [1] 
在孫科內閣遇到重大困難直至無法維繫運作時,蔣介石之所以願意與汪精衞共同出面襄助乃至直接擔當,不無試圖扭轉此前在蔣胡之爭、寧粵之爭中所處被動地位的考慮。在他看來,胡漢民應對近年來國民黨內部亂象承擔責任;尤其是孫科當局“決定對日絕交和停付公債本息,其計劃以胡(漢民)恐(孫)哲生與餘相晤,故為哲生謀此倒行逆施之策”;而胡漢民操縱孫科當局的目的,在於“必欲搗毀長江財政,破壞全國外交,使餘不能繼起收拾也”。現在既然孫科當局無法維持下去,且包括國民政府主席林森和孫科本人以及諸多高層人士出面相請,自然是蔣介石可以考慮出山的機會了。按照蔣介石在日記中的説法,就是“餘為公為私對國對友,對總理對舊部,皆不能不出面往救,以盡良知,故決赴京一行”。 [1] 
但是,蔣介石決定復出的考慮之中,確實也有不同政策主張之爭,尤其是與陳友仁提出的對日絕交主張,有着明顯的分歧,認為不應絕對排拒對日交涉的選擇。1月22日陳友仁的對日絕交主張被正式否定之後,次日蔣介石與汪精衞面商達成共識,即“對日問題決定緩和,餘以政治由哲生主之,黨務由季新主之,而三人共負其責”。蔣介石在日記更有如下評議:“陳友仁聲言非對日絕交與對俄復交之外無辦法,是其主張對日絕交者即為對俄復交之陰謀顯然暴露。陳賊以家國供犧牲,其肉不足食矣。”撇開對陳友仁個人的偏見和攻擊,還是可以看出蔣介石並沒有因為這次辭職下野,而放棄對日政策方面的關切和堅持。 [1] 
另一方面,九一八事變爆發之後,蔣介石奉行的“不抵抗主義”導致失地辱國,已經走到盡頭,必須有所更張。在1931年10月開始的寧粵和平會議,雖然重點在於各派之間的政治較量和統合,但也在外交政策上達成妥協,即:由南京中央統一辦理外交;如果日軍進攻,應該抵抗;不主張對日宣戰;不退出國聯。待到11月初國聯關於東北問題的最初決議遭日方破壞,局勢趨於嚴重,以戴季陶為委員長的國民黨中政會特種外交委員會,就對日政策提出過三項建議:1.中國決不先對日宣戰,2.盡力維持各國對我之好感,3.至萬不得已時,在軍事上為民意而犧牲,亦所不惜。另一方面需要指出,蔣介石即便在處理東北問題提出不抵抗、不直接交涉和訴諸國聯的主張之時,也已經考慮到一旦發生日軍進攻上海的緊急狀況,中國軍隊“應當正當防衞”,“我軍應以武裝自衞可也。”尤其是10月間曾有多艘日本軍艦曾集中於上海,蔣介石即指示時任上海市長張羣:“日本軍隊如果至華界挑釁,我軍警應預定一防禦線,集中配備,俟其進攻,即行抵抗。”可以説,在辭職下野之前,蔣介石的對日政策考慮中,“抵抗”已經是發生極端狀況下的備選之一了。 [1] 
至於“一面抵抗、一面交涉”的政策的最初公開表述,始見於1931年12月7日《申報》所刊登的前一天汪精衞在上海法租界接見首都各校代表的談話,其中提到:“至於應付目前外交辦法,兄弟以為有八個字‘一面抵抗,一面交涉’。……這次日本的舉動,正如強盜明火打劫一般,我們如果遇着強盜入室,唯一的方法,便是一面向他迎頭痛擊,一面鳴笛報警,協同捉拿。所以兄弟主張,一面要抵抗,而一面仍要交涉。若果能如此做去,不至於絕對失望的。”當時上海和平會議結束不久,蔣介石下野基本定局,汪精衞自稱即將去南京“共赴國難”,他發表“一面抵抗,一面交涉”的主張,即是對九一八事變以來蔣介石奉行對日奉行“不抵抗、不直接交涉”政策的批評,也帶有日後的政策宣示的意味。只是後來是由孫科出任行政院長,且由持對日絕交主張的陳友仁擔任外交部長,汪精衞的這一提法並未引起各方的關注。而到了1932年初錦州失守、國聯調處無望,蔣介石、汪精衞就聯合赴南京達成一致時,蔣就公開表示“餘無特殊之主張,汪先生之主張即為餘主張。”待到孫科突然提出辭職,1月28日蔣介石在日記中記述了與汪精衞密商的情況:“下午往訪季新與之商外交方針,確定一積極抵抗,二準備交涉,彼即贊同,並有願任行政院長之意,餘再勸之,彼乃允就,即開會通過。”翌日,國民黨中政會臨時決議設立軍事委員會,蔣介石與馮玉祥、閻錫山、張學良、李宗仁、陳銘樞為委員,蔣介石實際上主持軍事委員會的運作。這樣,蔣介石、汪精衞合作的體制確立起基本框架。在這一體制下,蔣介石主軍,汪精衞主政。根據蔣介石的提議,宋子文出任行政院副院長兼財政部長,稍後又確定兼任中央銀行總裁。外交方面,在中政會下設外交委員,另外羅文幹被任命為外交部長。於是,蔣汪合作體制的內政外交均有了專門主官,行政運作得以較快走上軌道。此後近一個月的時間裏,蔣介石主要以軍事委員會委員的名義進行具體的軍事部署調度。到了3月初,國民黨四屆二中全會通過了軍事委員會暫行組織大綱,決定設軍事委員會委員長,直接負責執行軍令事項,其職權大大超出此前的軍事委員會主席(頒令時需與軍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共同署名)。根據國民黨中政會提名,國民政府特任蔣介石為軍事委員會委員長。這樣,蔣介石、汪精衞合作的體制臻於完成,其運作一直持續到1935年10月底汪精衞遇刺後不再擔任行政院長。 [1] 
參考資料
  • 1.    吳景平.“蔣汪合作”與對日政策的改弦更張——蔣介石對日和戰抉擇系列之四[J].世紀,2017,(第3期):7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