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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新建

(徐州市十佳法官)

鎖定
蔣新建,男,中共黨員,1971年11月出生,1994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碩士。
中文名
蔣新建
國    籍
中國
民    族
出生日期
1971年11月
畢業院校
西南政法大學
性    別

蔣新建人物經歷

現任豐縣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曾任會師寨法庭審判員,豐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華山人民法庭副庭長、審判員。

蔣新建主要事蹟

在2006年他連續3年連年辦案超百件,所審結案件無一件被上級法院改判或發回重審。三年間審結案件270餘件。他認真鑽研審判業務,年年有調研文章發表,分別被《人民日報》、《人民法院報》等報刊採用20餘篇 [1]  。2008以來,他審理各類案件近400件,無一被投訴、被髮改、被信訪。
心繫百姓
他在辦案過程中,經常到羣眾中去調查、回訪,瞭解第一手材料,做到案結事了。2009年春節剛過,豐縣梁寨鎮養鴨户代某將16800只鴨苗賣給郭某,總計價款53760元。郭某又將鴨苗分別出售給韓某、史某、胡某。後來代某多次找到郭某索要鴨苗款,但郭某均以韓某等人還沒給錢為由拒不支付,雙方矛盾不斷激化,在一次爭吵時打了起來,代某的左手被刺傷。代某無奈訴至法院。但代某起訴時僅持有郭某出具的鴨苗賣給韓某等人的證明一份,而並非欠條,再無其他任何書面憑證,形勢對代某非常不利。代老漢情緒低落,聲稱如果要不來錢就給對方拼命。蔣新建一面穩定其情緒,當即傳五被告到法庭調解並向他們講明,以前都是熟人,抬頭不見低頭見,要以和為貴,不能因為錢而失了和氣,何況代某家庭十分困難,大家都應當幫助老漢渡過難關。五被告在蔣法官的説服教育下,感到非常慚愧,向代某表示歉意。就這樣,一起棘手的案件在蔣法官的調解下達成協議,雙方握手言和。
扶助弱者
2009年4月的一天,一位74歲的老人拄着枴杖步行10餘公里來到法庭。蔣新建聽完老人的陳述,當即立案受理。原來,老人有三個兒子,老伴2006前去世,因其與兒媳不和,導致無人贍養。經庭前調解,二兒子願每月付給老人生活費150元,大兒子和三兒子仍拒絕贍養。在多次説服教育下,大兒子來到法庭承認錯誤,並當即拿出1000元以示悔改;三兒子也拿出2000元為老人改建舊屋。老人老淚縱橫:“要不是你們法官,我可怎麼活啊!”
廉潔辦案
在審理一起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原告由起初的要求對方賠償1萬餘元變更為賠償3萬元。為達到目的,原告多次找機會給蔣新建送禮,均遭到他的拒絕。蔣新建根據事實,依法判決被告賠償兩萬元。原告的訴訟請求雖未得到全部支持,但對蔣新建的清正廉潔和辦案效率卻很滿意,又再次上門表示感謝,仍被他婉言謝絕。事後,這位當事人逢人便説:“蔣法官真是一名清廉的好法官,我算是服了” [2] 

蔣新建榮譽表彰

先後被評為全市法院“人民滿意法官”、“調研先進個人。 2005年被市中院授予“優秀法官”, 被縣委、縣政府授予計劃生育工作先進個人,獲縣法院法院辦案能手獎、調研、司法宣傳先進個人獎;2006年被市中院評為全市“十佳法官”,並記個人三等功;2007年、2008年、2009年度榮獲縣委、縣政府嘉獎, 2010年被市中院評為徐州市巡迴審判先進個人、調研工作先進個人和全市“十佳法官”,被省高院評為全省優秀人民法庭庭長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