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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伏生

鎖定
蔣伏生(1897—1979)國民黨軍事將領。湖南祁陽人。黃埔軍校第1期畢業。曾任國民黨軍隊湖南省軍管會副司令兼長沙警備司令。1951年到台灣,1979年5月在台北去世。 [2] 
中文名
蔣伏生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899年
逝世日期
1979年
畢業院校
黃埔軍校
出生地
湖南省祁陽縣

目錄

蔣伏生人物生平

蔣伏生(1895-1979),祁陽掛榜山人。黃埔軍校一期畢業,歷任國民黨軍團長、師長等職。素以殘忍著稱,其部下更是對百姓敲詐勒索、強姦擄掠,無惡不作,甚於日本侵略軍,人呼之為“十一本”。祁陽方言中,“十”與“日”同音。“十一本”意為小日本、不是日本的日本、比日本鬼子還壞。
少時家貧無業,20歲時出外流亡,在武昌白沙洲結識了小學教師沈煥文。1922年,蔣伏生同沈煥文結婚。得其資助,蔣伏生就學於旅鄂中學。1924年,考入黃埔軍校第一期。在校時,為“孫文學會”骨幹。畢業後,任國民革命軍第一軍排長。參加過兩次東征陳炯明,升任連長。1926年參加北伐,其後升為團長。
1929年,在蔣介石與桂系軍閥李宗仁、白崇禧的戰爭中,蔣伏生升任第八十三師師長。他對待士兵兇狠無比。1930年,在蔣(介石)、桂(李宗仁、白崇禧)、馮(玉祥)、閻(錫山)、唐(生智)的混戰中,他親自腰斬一個臨陣退縮的連長,引起黃埔軍校下級軍官的憤怒,經軍事法庭判決,“撤職、監禁三年、永不敍用”。從此,他返回故鄉,閒居掛榜山。
抗日戰爭爆發後,由俞濟時、胡宗南、賀衷寒力保,蔣伏生出任由教導團擴編的第三十六師師長,翌年轉任新編第五師師長,繼又調任第四師師長。在此期間,他乘機弄虛作假,大吃空缺。不到兩年,竟在祁陽買田400餘畝,因而為同僚所指詬,再次閒居。
祁陽淪陷後,他與在鄉國民黨將校級軍官彭林生、陳天駿、周劍仇、戴天蓋等,組織抗日自衞隊。其時,東安在鄉軍官王仡亦醖釀組織民眾聯鄉自衞隊,派人前來聯繫。於是,共同成立祁(陽)東(安)自衞總隊,蔣伏生自任總指揮,收繳民間武器,成立14個支隊、40個大隊,總部設在掛榜山附近的白鶴觀。總部成立後,日軍駐祁龍文普派縣維持會長黃俊杰與蔣伏生談判,要求互不侵犯,共同維持地方治安,但未達成協議。蔣部也曾搶奪日軍運送的軍用物資,破壞日軍駐祁的一個駐點。但是,其部屬對人民的敲詐勒索、強姦擄掠,甚於日本侵略軍,人呼之為“十一本”。
祁陽光復後,自衞隊解散。蔣伏生先後任第十二集團軍副總司令、第二十七軍軍官總隊總隊長、長沙警備司令、省軍管區副司令、衡陽警備司令、湖南省保安司令等職。1946年,國民黨選舉國大代表,他為了控制縣參議院,與洪幫西華山頭子趙海屏合謀,將原祁陽的錦寶山與西華山兩幫合併,到處開山立堂,把全縣所有的鄉鎮長都囊括在內,從而確保了他當選國大代表。
1947年,蔣伏生竭力貫徹蔣介石“戡亂救國”的命令,配合軍統、中統特務的密查、密捕、密審活動,把送往長沙警備司令部的共產黨員、民主人士、革命學生,於夜闌人靜時,一卡車、一卡車地運往郊外實行槍決。在衡陽警備司令任內,他仍施展在長沙的故伎,迫害革命羣眾和進步學生,還向當地富户勒索。1949年4月,他竟把一個上海富商逮捕,誣為“共黨”,敲詐其11根金條和一些金銀首飾。同年6月,又以“接濟共產黨”的罪名,敲詐本縣首富李之馨稻穀1000擔。
人民解放軍渡江後,蔣伏生配合白崇禧從事“湖南自衞運動”,命令鍾德權、蔣化石等,組織反動武裝,派其侄兒蔣繼先出任新十師師長。長沙和平解放後,他還企圖在陽明山、四明山區,建立一個反共救國根據地。這些妄想,因人民解放軍南下而被粉碎。此後,他追隨白崇禧逃往台灣。1979年病逝於台灣。 [1] 
參考資料
  • 1.    零陵地區地方誌編纂委員會編:《零陵地區志》下,湖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681-1682頁。
  • 2.    張文達編:《中國軍事人物辭典》,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52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