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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鳥
鎖定
- 本 名
- 蔡鳥
- 所處時代
- 戰國末年
- 民族族羣
- 華夏族
- 主要成就
- 出使秦國
- 效力諸侯國
- 燕國
蔡鳥人物生平
蔡鳥本人並未以第一人稱視角出現在任何史料當中,而是出場於《戰國縱橫家書》裏李園舉出的例子中,以此勸諫秦將辛梧:在燕王喜七年(前248年)、秦莊襄王二年的時候,秦國派井忌擔任趙國的將領去攻打燕國,並攻下了兩座城池。蔡鳥受燕王喜的要求,以符藏於股、以璧藏於胠,偷越趙國邊境,進入秦國面見文信侯呂不韋,用河間十城來賄賂他,請求罷兵。秦受燕賄以後,便勸趙國不再繼續攻打燕國。井忌隨即被趙國驅逐,最後在秦國境內被殺。燕國的禍端就此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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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鳥史料記載
秦使辛梧據粱(梁),合秦粱(梁)而攻楚。李園憂之。兵未出,謂辛梧:“以秦之強,有兩端之勁,東面而伐楚。於臣也,楚不侍(待)伐割摯馬免而西走,秦餘(與)楚為上交,秦禍案環(還)中粱(梁)矣。將軍必逐於粱(梁),恐誅於秦。將軍不見井忌乎?為秦據趙而攻燕,拔二城。燕使蔡鳥股符去壁,奸(間)趙入秦,以河間十城封秦相文信侯。文信侯弗敢受,曰:‘我無功。’蔡鳥明日見,帶長劍,舉其末,視視(示)文信侯曰:‘君曰我無功,君無功,胡不解君之璽,以佩蒙敖(驁)、王也。秦王以君為賢,故加君二人之上。今燕獻地。此非秦之地也。君弗受,不忠。’文信侯敬若(諾)。言之秦王,秦王令受之。餘(與)燕為上交,秦禍案環(還)歸於趙矣。秦大舉兵東面而齎趙,言毋攻燕。以秦之強,有燕之怒,割勺(趙)必深。趙不能聽,逐井忌,誅於秦。今臣竊為將軍私計,不如少案(按)之,毋庸出兵,秦未得志於楚,必重粱(梁),粱(梁)未得志於楚,必重秦,是將軍兩重。天下人無不死者,久者壽。願將軍之察之也。粱(梁)兵未出,楚見粱(梁)之未出兵也,走秦必緩。秦王怒於楚之緩也,怨必深。是將軍有(又)重矣。”粱(梁)兵果六月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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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王齮死於秦王政三年,此必為三年以前之事,當在“文信侯欲攻趙以廣河間”之前。《秦策五》第六章載:“文信侯欲攻趙以廣河間,使剛成君蔡澤事燕,三年而燕太子質於秦,文信侯因請張唐相燕。”《史記·甘茂列傳》所附《甘羅傳》同。吳師道謂:《秦策》所謂下甲攻趙,趙賂以河間十二縣,秦以河間地封不韋。張琦力辨呂不韋並無益封河間之事。謂是時秦欲與燕共伐趙,以廣河間之地,因國事決於不韋,故《策》首冠以文信侯。據此李園謂辛梧之説,可知呂不韋確有益封河間之事,乃受燕之所獻。因燕獻河間十城以為呂不韋封邑,因而秦以燕為上交,欲與燕合攻趙,以廣河間之地。吳師道與張琦之推斷,皆非。《戰國縱橫家書》編者注,以為此事必在莊襄王元年至秦王政三年間。今以《趙策一》第十五章及《趙策三》第十八章比勘,當在莊襄王三年信陵君合縱五國卻秦兵前,莊襄王二年秦攻取趙太原,趙連年攻疾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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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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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馬王堆帛書戰國縱橫家書(縱橫家) .古詩文網
- 2. 楊寬.《戰國史料編年輯證》.上海福建中路193號: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104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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