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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陽縣

鎖定
蔡陽縣,西漢置。現今在湖北棗陽市琚灣鎮古城村附近有遺址。南朝宋大明元年(公元457年)廢。公元前221年秦朝統一中國。廢除分封制,推行郡縣制,棗陽地區始設蔡陽縣,屬南陽郡管轄。
中文名
蔡陽縣
外文名
Cai County
廢除時間
南朝宋大明元年
設置時間
西漢
現地址
棗陽市西南

蔡陽縣歷史沿革

西漢置。治所在今湖北棗陽市西南。
南朝宋大明元年(公元457年)廢。齊復置東蔡陽、西蔡陽兩縣,梁仍併為蔡陽縣。
周王朝時,棗陽地區為唐國,屬楚地小國。
春秋時期,公元前505年,唐國被楚國所滅;
公元前221年秦朝統一中國。廢除分封制,推行郡縣制,棗陽地區始設蔡陽縣,屬南陽郡管轄。
公元前45年,經西漢漢元帝批准,劃蔡陽縣的白水(今吳店鎮一帶)、上唐(今隨州市曾都區唐縣鎮)2個鄉,設置春陵侯國(治所在今吳店鎮北的古城)。徙封劉仁(漢景帝之後)為舂陵侯。
公元29年,東漢光武帝詔令,提高舂陵鄉建制,改舂陵鄉為章陵縣;後又分襄陽縣的東北地帶設襄鄉縣,今棗陽地區由當時的蔡陽、章陵、襄鄉3縣分治,均屬南陽郡管轄。北魏道武帝登國年間(386—396年),廢襄鄉縣為廣昌縣,屬廣昌郡管轄(治所在廣昌縣)。
公元601年,隋文帝為避太子楊廣諱,改廣昌縣為棗陽縣,棗陽名稱始於此。
公元627年(唐高祖武德三年),蔡陽縣併入棗陽縣,屬昌州管轄(治所在棗陽);同年,唐太宗貞觀元年,舂陵縣併入棗陽縣,至此,棗陽疆域基本定型;
公元636年(唐太宗貞觀十年),棗陽歸隨州管轄,屬山南東道

蔡陽縣考古發現

滾河流經今棗陽琚灣鎮西部時呈一較大的 “Q”形 ,在西側拐 角處正好有一座漢代城址符合上述方位要求。該城址名翟家古城遺址,所在地的行政村和自然村也因城址的存在得名 “古城村 ”,其位於棗陽市琚灣鎮古城村 外圍,該城當為漢代蔡陽縣城。 [1] 
該城址名翟家古城遺址,所在地的行政村和自然村也因城址的存在得名“古城村”。其位於棗陽市琚灣鎮古城村外圍。遺址面積較大,南北長約1000、東西寬約800米,是一處新石器時代、戰國至漢代的大型遺址。遺址西北部有一座漢代城址,東部已遭破壞。現平面略呈長方形,分內、外城。外城東西殘長約420、南北殘寬約290米。西北角外突,僅夯土西城垣較為明顯,長約420米,垣現寬約32、高出外地面1~2.5米,北城垣西端殘存少量。北城垣向外約50米殘存有寬約20、深1~2米的護城河。內城位於外城內中部,高出外城地面約2~3米,原有高大城垣,20世紀40年代被平,殘長168、殘寬190米。 [1] 

蔡陽縣地位更迭

唐初廢。南北朝時,曾為蔡陽郡治所;北朝又先後為南雍州及蔡州治所。
參考資料
  • 1.    王先福、餘橋:《襄陽地區漢代南陽郡屬縣治所初考》,《江漢考古 》,2014.3/總第 132期,第8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