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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景歷

鎖定
蔡景歷(519年-578年),字茂世。濟陽考城縣(今河南蘭考)人 [40-41] 南北朝時期陳朝名臣、書法家。
蔡景歷家境貧寒,但好學不倦。最初歷官諸王僚屬及海陽縣令等職。侯景之亂時,參與營救簡文帝蕭綱的密謀,事敗後客遊京口。又被大將陳霸先陳高祖)聘為霸府幕僚,長期擔任記室一職。陳朝建立後,奉命掌詔誥。陳霸先崩逝後,蔡景歷安排喪葬事宜,擁立其侄陳蒨陳文帝)即位。晚年屢遭彈劾,但仍受宣帝陳頊敬重,官至度支尚書,封新豐縣侯。太建十年(578年),蔡景歷去世,年六十。追贈太常卿,諡號“敬”。後配享陳霸先廟庭。禎明二年(588年)重贈侍中、中撫將軍,改諡“忠敬”。
蔡景歷工草、隸書。文章不崇尚雕鑿華麗,而長於敍事,應對機敏神速,為當世所稱道。有文集三十卷,今已佚。《全陳文》輯錄其文。
本    名
蔡景歷
茂世
所處時代
南北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日期
519年
逝世日期
578年
主要作品
《大行俠御服議》《又議》《答陳徵北書》
主要成就
定計擁立陳文帝
籍    貫
濟陽考城(今河南蘭考)人 [40-41] 
官    職
度支尚書
爵    位
新豐縣侯
追    贈
太常卿→侍中、中撫將軍
諡    號
敬→忠敬

蔡景歷人物生平

蔡景歷早年經歷

蔡景歷的祖父蔡點,於南梁時任尚書左民侍郎;父親蔡大同,任輕車將軍、岳陽王記室參軍。 [1]  蔡景歷少時英俊豪爽,有孝行。雖然家境貧困,但他好學不倦,擅寫信札。他早年出仕,任諸王的府僚。後改任晉陵郡海陽縣令 [2]  ,在任內頗有政績。 [3] 
太清二年(548年),侯景之亂爆發。次年,建康今江蘇南京)被侯景攻破,梁武帝蕭衍餓死台城,新即位的簡文帝蕭綱被侯景幽禁。蔡景歷同南康嗣王蕭會理謀劃,想挾持蕭綱出逃,結果事情泄露,被叛軍扣執。在侯景的謀士王偉的保護下,蔡景歷才得以獲免。此後他便客遊京口 [4] 

蔡景歷委身霸府

侯景之亂平定後,陳霸先即陳高祖)鎮守朱方。陳霸先素來聞知蔡景歷的聲名,便寫信邀請他。 [5]  蔡景歷當着陳霸先使者的面回信,下筆不停,隻字不改。陳霸先得信後,對他的文才倍加讚賞,於是又賜書信報答,授其為徵北將軍府中記室參軍,仍領記室一職。 [6] 
長城國世子陳昌陳霸先嫡長子)此時擔任吳興郡太守。陳昌年紀還小,吳興是他的鄉里,父老及故人,都尊卑有別。陳霸先擔心陳昌年輕,在接人待物上有失禮節,於是派蔡景歷輔助他。 [7] 
承聖(552年—555年)年間,蔡景歷任通直散騎侍郎,又掌陳霸先霸府的記室。 [8] 
承聖四年(555年),陳霸先與大將侯安都等數人謀劃討伐司徒王僧辯,蔡景歷並不知情。等到部署完畢後,陳霸先召蔡景歷起草檄文,他提筆即成,辭義感人激奮,檄中所述辭意都能符合陳霸先的心意。王僧辯被殺後,陳霸先大權在握,任蔡景歷為從事中郎,仍掌記室。旋即改任給事黃門侍郎,兼掌相府記室。 [9]  其間,蔡景歷曾奉命勸説兵敗意圖投降北齊的江州刺史侯瑱,使其歸順陳霸先。 [10] 
太平二年(557年),梁敬帝蕭方智禪位於陳霸先,陳朝建立。蔡景歷改任秘書監、中書通事舍人,掌理起草詔誥的重任。 [11] 
永定二年(558年),蔡景歷因妻弟劉淹接受周寶安所贈馬的事情被牽連,遭到御史中丞沈炯彈劾,被降為中書侍郎,仍任中書通事舍人 [12] 

蔡景歷迎立文帝

永定三年(559年),陳霸先崩逝。當時外有強敵,而陳霸先之侄陳蒨(陳文帝)鎮守在南皖,朝中沒有重臣,宣皇后章要兒召蔡景歷及江大權、杜稜定議,決定秘不發喪,迅速召陳蒨還朝。蔡景歷親自與宦官及宮女秘密準備殯殮的服飾。當時正值夏季,天氣炎熱,必須治辦棺材,蔡景歷擔心斧鑿之聲會傳到外面,於是以蠟為秘器。相關的文書詔誥,仍舊宣讀發佈。 [13] 
同年六月二十九日,陳蒨即位,蔡景歷再次擔任秘書監,仍任中書通事舍人。因擁立之功,被封為新豐縣子,食邑四百户。又改任散騎常侍 [14] 
陳蒨對陳霸先在位時期的舊將侯安都多有猜疑,數次派使者去侯安都部下處巡視探查。侯安都得知後,心中不安,便派別駕周弘實向蔡景歷打聽宮中之事。蔡景歷將此事奏知文帝,稱侯安都謀反。其後又勸陳蒨賜死侯安都。 [15]  [16] 
天嘉三年(562年),蔡景歷因功改任太子左衞率,進爵新豐縣侯,增加食邑百户,仍任常侍、舍人等職。 [17] 

蔡景歷屢遭劾罷

天嘉六年(565年),蔡景歷受妻兄劉洽依仗他的權勢前後姦淫、訛詐等事牽連,加上他接受了歐陽武威贈予的絹一百匹,於是再次遭免職。 [18] 
天康元年(566年),陳廢帝陳伯宗即位,起用蔡景歷為鎮東將軍、鄱陽王陳伯山諮議參軍,兼太府卿 [19] 
光大元年(567年),湘州刺史華皎反叛,朝廷命蔡景歷擔任武勝將軍、吳明徹軍司,協助平叛。同年,華皎之亂平定,吳明徹在軍中擅殺安成內史楊文通,同時受降的人、馬及兵器分理不明,蔡景歷因不能匡正這些事而受連累,被收禁治罪。許久後,才獲寬赦,仍任鄱陽王陳伯山的諮議參軍。 [20] 
太建元年(569年)正月,陳宣帝陳頊即位,蔡景歷改任宣惠將軍、豫章王陳叔英長史,兼任會稽郡太守,代管東揚州府事務。任滿後,改任戎昭將軍、尋陽郡太守,同時兼任宣毅將軍、長沙王陳叔堅的長史,代管江州府事務,他以患病為由辭卻,便未就任。後入朝重新擔任通直散騎常侍、中書通事舍人,掌詔誥,並被恢復爵位、食邑。又改任太子左衞率,常侍、舍人之職照舊。 [21] 
太建五年(573年),陳頊命都督吳明徹率軍北伐,所向披靡,於呂梁大敗北周將領梁士彥,斬首俘獲萬計,正欲進軍彭城。此時,陳頊鋭意進取河南,蔡景歷以“師老將驕,不宜過窮遠略”為由反對。陳頊憎惡他沮喪人心,大怒。但還是看在他是舊臣的份上,未深究罪責,只讓他出任宣遠將軍、豫章內史。蔡景歷還未就任,便遭匿名誣告文書彈劾他在官署之時,貪污受賄,名聲不檢,陳頊命有司按察查問,蔡景歷只承認其中一半。於是御史中丞宗元饒上奏建議將蔡景歷免職削爵。陳頊同意,蔡景歷便移居會稽郡。 [22] 

蔡景歷晚年逝世

太建十年(578年),吳明徹兵敗被俘,陳頊想到蔡景歷之前的進言,當日便將他召還,任命他為徵南將軍、鄱陽王陳伯山的諮議參軍。數日後,改任員外散騎常侍兼御史中丞,恢復原先的封爵。又代理度支尚書一職。按舊例,朝臣拜官一般在午後,蔡景歷拜官那天,正值陳頊駕臨玄武觀,朝臣都侍奉陪宴,陳頊怕蔡景歷不能參加,特命令他提早拜官,以此足見陳頊對他的看重。 [23]  同年,蔡景歷病逝於任上,享年六十歲。陳頊追贈他為太常卿,諡號“敬”。 [24] 
太建十三年(581年),朝廷下詔為蔡景歷改葬,重新追贈他為中領軍 [25] 
禎明元年(587年),蔡景歷配享陳高祖(陳霸先)廟庭。 [26] 
禎明二年(588年),陳後主陳叔寶親自駕臨蔡景歷的宅第,重贈他為侍中、中撫將軍,改諡“忠敬”,賜鼓吹一部,並在墓所立下碑石以紀念。 [27] 

蔡景歷主要影響

蔡景歷擔任海陽縣令時,頗有治績。 [3]  侯景之亂後,被南梁大將陳霸先(陳武帝)聘為霸府幕僚,長期擔任記室一職,曾起草討伐王僧辯檄文 [9]  ,並輔佐陳霸先的嫡長子陳昌 [7]  、勸降意圖投奔北齊侯瑱 [10]  陳朝建立後,他以開國元勳身份,仍掌詔誥 [11]  陳霸先崩逝後,蔡景歷安排喪葬事宜,擁立其侄陳蒨(陳文帝)即位,成為佐命功臣。 [13]  其後又勸陳蒨賜死大將侯安都 [15]  陳宣帝陳頊即位後,蔡景歷作為開國舊臣,反對“太建北伐”,認為“師老將驕,不宜過窮遠略”。 [22]  後來北伐主將吳明徹果然兵敗被俘。 [23] 

蔡景歷主要作品

蔡景歷文學

蔡景歷撰文,不崇尚雕鑿華麗,而長於敍事,應對機敏神速,為當世所稱道。有文集三十卷(隋書·經籍志》作“陳護軍將軍《蔡景歷集》五卷”),今已佚。 [28] 全陳文》輯錄其文三篇:《大行俠御服議》、《又議》、《答陳徵北書》。 [29] 

蔡景歷書法

蔡景歷善書法,工於草書隸書,以善隸書著稱於世 [30] 竇臮在《述書賦》中列其書法為“翰墨之妙,可入品流者”。 [31]  北宋《宣和書譜》載有其草書作品《寂然帖》,今已不存。 [32] 

蔡景歷歷史評價

宗元饒:因藉多幸,豫奉興王,皇運權輿,頗參締構。天嘉之世,贓賄狼藉,聖恩錄用,許以更鳴,裂壤崇階,不遠斯復。不能改節自勵,以報曲成,遂乃專擅貪污,彰於遠近,一則已甚,其可再乎?宜置刑書,以明秋憲。 [33] 《奏劾蔡景歷》
陳叔寶:然其父景歷既有締構之功,宜且如啓,拜訖即追還。 [34] 南史》引
姚思廉:高祖開基創業,克定禍亂,武猛固其立功,文翰亦乃展力。趙知禮、蔡景歷早識攀附,預締構之臣焉。 [33] 陳書
李延壽:趙知禮、蔡景歷屬陳武經綸之日,居文房書記之任,此乃宋、齊之初傅亮、王儉之職。若乃校其才用,理不同年,而卒能膺務濟時,蓋其遇也。 [34] 《南史》
竇臮:翩翩濟陽,茂世希祥。任樸無聞,適俗不忘。父輕而迅,子凜而剛。 [31] 述書賦
胡三省:蔡景歷為中書舍人,自武帝以來,特蒙親任,蓋陳朝事權皆在書也。 [35] 資治通鑑》注
王夫之:陳僅一蔡景歷而不能用,一潰而舉國之人皆靡,引領以望北師之渡而已矣。 [36] 讀通鑑論

蔡景歷人際關係

輩分
關係
姓名
簡介
家世
祖父
蔡點
梁朝時官至尚書左民侍郎。
父親
蔡大同
梁朝時官至輕車將軍、岳陽王蕭詧記室參軍
——
繼室
劉氏
性格兇悍妒忌。
子輩
兒子
蔡徵(徵)
字希祥,初名蔡覽,隋朝時官至給事郎
蔡悦
唐朝時任臨淄縣令。
孫輩
孫子
蔡翼
隋朝時官至東宮學士。
孫女
蔡氏
蔡悦第四女,嫁予唐蔣王府參軍張覽。
曾孫輩
曾外孫
張琰,張覽子。
張覽之子。
表格參考資料: [1]  [34]  [37-39] 

蔡景歷史料索引

陳書·卷十六·列傳第十》 [33] 
南史·卷六十八·列傳第五十八》 [34] 
參考資料
  • 1.    《陳書·卷十六·列傳第十》:祖點,梁尚書左民侍郎。父大同,輕車岳陽王記室參軍,掌京邑行選。
  • 2.    海陽縣名宦祠考  .潮州新聞網[引用日期2017-11-16]
  • 3.    《陳書·卷十六·列傳第十》:景歷少俊爽,有孝行。家貧好學,善尺牘,工草隸。解褐諸王府佐,出為海陽令,為政有能名。
  • 4.    《陳書·卷十六·列傳第十》:侯景亂,梁簡文帝為景所幽,景歷與南康嗣王蕭會理謀,欲挾簡文出奔,事泄見執,賊黨王偉保護之,獲免。因客遊京口。
  • 5.    《陳書·卷十六·列傳第十》:侯景平,高祖鎮朱方,素聞其名,以書要之。
  • 6.    《陳書·卷十六·列傳第十》:景歷對使人答書,筆不停綴,文不重改。曰:……高祖得書,甚加欽賞。仍更賜書報答,即日板徵北府中記室參軍,仍領記室。
  • 7.    《陳書·卷十六·列傳第十》:衡陽獻王昌時為吳興郡,昌年尚少,吳興王之鄉里,父老故人,尊卑有數,高祖恐昌年少,接對乖禮,乃遣景歷輔之。
  • 8.    《陳書·卷十六·列傳第十》:承聖中,授通直散騎侍郎,還掌府記室。
  • 9.    《陳書·卷十六·列傳第十》:高祖將討王僧辯,獨與侯安都等數人謀之,景歷弗之知也。部分既畢,召令草檄,景歷援筆立成,辭義感激,事皆稱旨。僧辯誅,高祖輔政,除從事中郎,掌記室如故。紹泰元年,遷給事黃門侍郎,兼掌相府記室。
  • 10.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六十六·梁紀二十二》:僧度勸之奔齊,會霸先使記室濟陽蔡景歷南上,説瑱令降,瑱乃詣闕歸罪,霸先為之誅侯平。
  • 11.    《陳書·卷十六·列傳第十》:高祖受禪,遷秘書監,中書通事舍人,掌詔誥。
  • 12.    《陳書·卷十六·列傳第十》:永定二年,坐妻弟劉淹詐受周寶安餉馬,為御史中丞沈炯所劾,降為中書侍郎,舍人如故。
  • 13.    《陳書·卷十六·列傳第十》:三年,高祖崩,時外有強寇,世祖鎮於南皖,朝無重臣,宣後呼景歷及江大權、杜稜定議,乃秘不發喪,疾召世祖。景歷躬共宦者及內人,密營斂服。時既暑熱,須治梓宮,恐斤斧之聲或聞於外,仍以蠟為秘器。文書詔誥,依舊宣行。
  • 14.    《陳書·卷十六·列傳第十》:世祖即位,復為秘書監,舍人如故。以定策功,封新豊縣子,邑四百户。累遷散騎常侍。
  • 15.    《陳書·卷十六·列傳第十》:世祖誅侯安都,景歷勸成其事。
  • 16.    《陳書·卷八·列傳第二》:初,重雲殿災,安都率將士帶甲入殿,帝甚惡之,自是陰為之備。又周迪之反,朝望當使安都討之,帝乃使吳明徹討迪,又頻遣台使案問安都部下,檢括亡叛,安都內不自安。三年冬,遣其別駕周弘實自託於舍人蔡景歷,並問省中事。景歷錄其狀具奏之,希旨稱安都謀反。
  • 17.    《陳書·卷十六·列傳第十》:天嘉三年,以功遷太子左衞率,進爵為侯,增邑百户,常侍、舍人如故。
  • 18.    《陳書·卷十六·列傳第十》:六年,坐妻兄劉洽依倚景歷權勢,前後奸訛,並受歐陽武威餉絹百匹,免官。
  • 19.    《陳書·卷十六·列傳第十》:廢帝即位,起為鎮東鄱陽王諮議參軍,兼太府卿。
  • 20.    《陳書·卷十六·列傳第十》:華皎反,以景歷為武勝將軍、吳明徹軍司。皎平,明徹于軍中輒戮安成內史楊文通,又受降人馬仗有不分明,景歷又坐不能匡正,被收付治。久之,獲宥,起為鎮東鄱陽王諮議參軍。
  • 21.    《陳書·卷十六·列傳第十》:高宗即位,遷宣惠豫章王長史,帶會稽郡守,行東揚州府事。秩滿,遷戎昭將軍、宣毅長沙王長史、尋陽太守,行江州府事,以疾辭,遂不行。入為通直散騎常侍、中書通事舍人,掌詔誥,仍復封邑。遷太子左衞率,常侍、舍人如故。
  • 22.    《陳書·卷十六·列傳第十》:太建五年,都督吳明徹北伐,所向克捷,與周將梁士彥戰於呂梁,大破之,斬獲萬計,方欲進圖彭城。是時高宗鋭意河南,以為指麾可定,景歷諫稱師老將驕,不宜過窮遠略。高宗惡其沮眾,大怒,猶以朝廷舊臣,不深罪責,出為宣遠將軍、豫章內史。未行,為飛章所劾,以在省之日,贓污狼藉,帝令有司按問,景歷但承其半。於是御史中丞宗元饒奏曰:“臣聞士之行己,忠以事上,廉以持身,苟違斯道,刑茲罔赦。謹按宣遠將軍、豫章內史新豊縣開國侯景歷,因藉多幸,豫奉興王,皇運權輿,頗參締構。天嘉之世,贓賄狼藉,聖恩錄用,許以更鳴,裂壤崇階,不遠斯復。不能改節自勵,以報曲成,遂乃專擅貪污,彰於遠近,一則已甚,其可再乎?宜置刑書,以明秋憲。臣等參議,以見事免景歷所居官,下鴻臚削爵土。謹奉白簡以聞。”詔曰“可。”於是徙居會稽。
  • 23.    《陳書·卷十六·列傳第十》:及吳明徹敗,帝思景歷前言,即日追還,復以為徵南鄱陽王諮議參軍。數日,遷員外散騎常侍,兼御史中丞,複本封爵,入守度支尚書。舊式拜官在午後,景歷拜日,適值輿駕幸玄武觀,在位皆侍宴,帝恐景歷不豫,特令早拜,其見重如此。
  • 24.    《陳書·卷十六·列傳第十》:是歲,以疾卒官,時年六十。贈太常卿,諡曰敬。
  • 25.    《陳書·卷十六·列傳第十》:十三年,改葬,重贈中領軍。
  • 26.    《陳書·卷十六·列傳第十》:禎明元年,配享高祖廟庭。
  • 27.    《陳書·卷十六·列傳第十》:二年,輿駕親倖其宅,重贈景歷侍中、中撫將軍,諡曰忠敬,給鼓吹一部,並於墓所立碑。
  • 28.    《陳書·卷十六·列傳第十》:景歷屬文,不尚雕靡,而長於敍事,應機敏速,為當世所稱。有文集三十卷。
  • 29.    《全陳文·卷十五》  .漢典古籍[引用日期2016-11-26]
  • 30.    《宣和書譜》:然亦留心翰墨,蓋當時以書著名者甚鮮,如蕭幹得子云之法,證之父景歷亦以善隸書稱於世。
  • 31.    《述書賦·捲上》  .殆知閣[引用日期2016-08-04]
  • 32.    《宣和書譜》  .古籍文獻網[引用日期2016-11-27]
  • 33.    《陳書·卷十六·列傳第十》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6-04-08]
  • 34.    《南史·卷六十八·列傳第五十八》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6-04-08]
  • 35.    《胡三省注《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六十九·陳紀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6-11-27]
  • 36.    《讀通鑑論·卷十八·宣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6-04-08]
  • 37.    周紹良.《唐代墓誌彙編(全二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743
  • 38.    《南史·卷六十八·列傳第五十八》 :(蔡徵)子翼,位司徒屬。入隋,為東宮學士。
  • 39.    《南史·卷六十八·列傳第五十八》 :(蔡徵)繼母劉氏,性悍忌,視之不以道,徵供侍益謹,初無怨色。
  • 40.    考城縣考城-蘭考縣人民政府  .蘭考縣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1-11-02]
  • 41.    蔡景歷  .詞典網[引用日期202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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