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蒼溪縣財政局

鎖定
根據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與國民經濟計劃編制地方長期財政計劃和年度預算草案,經縣人民代表大會批准後組織實施;編制財政、財務決算,辦理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預算的追加(減)和調整。
2021年4月,蒼溪縣財政局被授予“四川省脱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中文名
蒼溪縣財政局
內設機構
財監室、農發辦等
地    址
蒼溪縣東城濱江路
類    別
財政局

蒼溪縣財政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安全、機關財務會計、固定資產和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新聞宣傳、交辦督辦、績效管理、政務公開和信訪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承擔有關綜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和史志編纂工作;負責金財網絡、大平合、財務軟件和機房、監控設備、計算機的管理和維護等工作。
(二)綜合股(非税收入股)。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並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提出中長期財政規劃建議;協同相關單位擬訂縣屬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的出讓、管理規定,參與相關項目決策;組織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的徵管和監繳工作;負責政府性基金中土地出讓金的收支核算、監控及分析預測等工作;負責彩票公益金的監管和預測分析等工作;擬訂政府購買服務相關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住房改革和保障資金的籌集、管理、核算及分析預測等工作;監督管理財政票據,實施財政電子票據改革;負責代管資金等納入財政專户管理資金的收付、核算、監管和分析預測等工作。
(三)財政法規股。負責財政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監督指導本系統行政執法,承擔重大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制定財政執法責任制度並組織監督檢查;組織開展法治教育、財政普法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財”等工作;負責退税業務的辦理,配合省、市開展税源調查分析。
(四)預算股。貫徹實施《預算法》,研究擬訂全縣性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組織編制中長期財政規劃;編制年度縣級預算草案和預算調整方案,組織縣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編制、審核工作;彙總年度財政預算,辦理預算追加,牽頭落實津貼補貼管理規定等事宜;承擔全縣財政收支綜合平衡、增收節支工作;統籌財政支出股室業務,負責鄉鎮及預算單位預算的複核、調整、審批,指導預算單位預算公開公示等工作;做好縣域經濟發展考核工作;負責鄉鎮財政建設和管理,指導鄉鎮財政預決算和公開公示,指導鄉鎮財政所管理鄉鎮人民政府及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協助做好鄉鎮財政幹部業務培訓。
(五)政府債務管理股。貫徹執行政府債務管理政策,擬訂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政府性債務的核實、統計、監管、考核、公開、分析及預測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債務的規模控制、限額管理、預算口徑、責任追究等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政府債務和隱性債務的化解工作,切實防範政府債務風險;負責政府性債務管理系統的開發與維護等工作;負責政府地方債券的申報、發行及資金撥付、監管等工作;負責管理地方政府的外資外債。
(六)國庫股。組織縣級財政收入,協同相關部門及時解繳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和其他縣級財政收入;組織實施財政國庫管理、國庫集中收付、政府會計制度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做好財政性資金的收付、核算、監控及分析預測等工作;組織實施政府財務報告編制制度;承擔國庫資金和財政資金的統籌調度工作,辦理預算資金和財政專户資金的收支、核算等工作;健全財政國庫單一賬户體系,管理國庫資金賬户、財政專户及其他財政性資金的銀行賬户;負責預算單位銀行賬户審核備案,監督預算單位銀行賬户的使用情況;負責審核、彙總全縣年度財政總決算及部門決算,牽頭辦理鄉鎮及部門決算的批覆;辦理鄉鎮及預算單位的財政直接支付,指導相關單位辦理授權支付並履行監管職責;制定公務卡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七)政府採購監督管理股。貫徹實施《政府採購法》,擬訂政府採購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中介機構、評審專家、供應商信息庫,並提出改革與完善建議;核准縣級政府採購方式,負責政府採購專家的抽取,監督管理縣級政府採購活動;負責政府採購信息化建設;負責政府採購供應商投訴處理。
(八)金融股。負責財政與金融互動政策的制定並組織實施;負責財政金融互動的資金籌集、審核申報、撥付清算、預算決算及分析預測等工作;制定政策性保險政策並組織實施;制定政府性基金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集中統一履行地方金融機構、政策性擔保公司、使用財政性資金的互助合作社及鄉村銀行等經濟組織的監管職能,按規定履行出資人職責;貫徹執行政策性貸款貼息政策,制定具體管理辦法並履行監管職責;建立健全財金互動監管動態監測系統並做好管理、維護等工作。
(九)經濟建設股(項目股)。擬訂經濟建設類資金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交通、能源、商貿、糧食和物資儲備、建設、應急等部門正常運轉的資金籌集、審核申報、撥付清算、預算決算、監督檢查及分析預測等工作,監督財務運行和預算執行情況,提出事業發展相關建議;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及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編制辦法;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和財政預算內的國際收支管理;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辦理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負責縣屬國有企業會計信息的收集上報,協同相關部門監管縣屬國企的財務活動和會計質量,提出相關財政建議;貫徹執行政府投資基本建設項目政策,制定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基建投資的資金籌集、審核申報、撥付清算、預算決算、監督檢查及分析預測等工作;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的監管工作;參與促進經濟發展政策的制定,兑現各類財政性補助。
(十)行政政法股。擬訂全縣性的財務管理制度和開支標準;負責縣級行政、政法等部門正常運轉的資金籌集、審核申報、撥付清算、預算決算、監督檢查及分析預測等工作;擬訂行政政法類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公務接待、公用車輛、公款出國經費以及會議費、培訓費、差旅費等管理;負責全縣公款統一着裝的經費管理等工作。
(十一)科教與文化股。擬訂教育、科技與文化等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及文化類國有企業監管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宣傳、教育和科學技術、文化旅遊和體育等部門正常運轉的資金籌集、審核申報、撥付清算、預算決算、監督檢查及分析預測等工作,監督財務運行和預算執行情況,提出事業發展相關建議;履行縣屬文化類國有企業的出資人職責。
(十二)社會保障股。擬訂社會保障類資金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衞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等部門正常運轉的資金籌集、審核申報、撥付清算、預算決算、監督檢查及分析預測等工作,監督財務運行和預算執行情況,提出事業發展相關建議;協同相關部門組織社會保險基金收入,辦理社會保險基金支出,彙總編制預決算,提出基金管理建議。
(十三)農業農村股。擬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和有關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農業農村、水利、氣象、扶貧開發等部門正常運轉的資金籌集、審核申報、撥付清算、預算決算、監督檢查及分析預測等工作;統籌財政業務股室,協同相關部門做好脱貧攻堅、鄉村振興、農業產業發展、惠農惠民一卡通等中心工作;負責財政涉農資金整合,保障縣委、縣政府重點工作資金需求;負責農村綜合改革及美麗鄉村建設資金的籌集與監管等工作;按規定做好縣級財政報賬資金的撥付、核算、預決算及分析預測等工作。
(十四)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股。擬訂自然資源、生態環境類資金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林業等部門正常運轉的資金籌集、審核申報、撥付清算、預算決算、監督檢查及分析預測等工作,監督財務運行和預算執行情況,提出事業發展相關建議;提出促進資源節約、地災治理、生態保護修復、污染防治、測繪、國家公園建設等方面的財政政策建議;參與擬訂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領域的發展規劃、政策法規並配合實施;擬訂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加強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資源環境有償使用制度改革等相關財政政策措施,協調推進相關改革。
(十五)會計管理股。貫徹實施《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負責全縣會計管理工作;依法對註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和會計代理記賬機構進行監督、指導和服務;指導全縣會計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會計人員業務培訓、繼續教育、會計改革和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工作;負責代理記賬機構的審批與監管工作;制定內部控制制度,協助預算單位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
(十六)國有資產管理股。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嚴格控制辦公設備和通用設備採購,嚴格管理辦公用房和公用住房的建設、裝修、租賃等事宜;建立健全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系統,辦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預決算;推進縣級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管理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評估,落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制度;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辦法和制度規定,依法履行財政出資人職責,監管縣屬企業的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管理。
(十七)財政監督股。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擬訂全縣財政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內部控制制度;承擔內部審計工作,對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制度建立、業務運行、法規執行、程序遵循、工作績效等情況實施監督檢查,發現問題並提出處理意見;負責監督檢查鄉鎮和全縣預算單位重大財政政策、財經紀律執行情況,依法依規處理違規違紀違法問題;建立健全“用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的全過程、全方位、全覆蓋的績效管理制度;牽頭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組織開展事前績效評估、事中績效監控、事後績效評價,開展績效目標管理,強化評價結果應用。
(十八)人事股。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財政幹部教育培訓規劃,負責全縣財政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職稱職級等工作;承擔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及統戰等工作;負責機關社會幫扶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及財政系統的目標考核、內部管理、督查督辦、爭先創優等工作。 [3] 

蒼溪縣財政局機構職責

(一)擬訂全縣財税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税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二)貫徹執行財政、税收、財務、會計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全縣財政規範性文件,並指導、監督執行。按照管理權限管理全縣税政事項。
(三)負責管理各項財政收支。編制年度縣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覆各鄉鎮、各部門(單位)年度預決算。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全縣和縣級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情況。負責政府投資基金縣級財政出資的資產管理。負責縣級預決算公開。負責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
(四)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財政票據。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監管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履行住房公積金的行政監督職能。
(五)組織制定全縣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國庫業務,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貫徹執行政府財務報告編制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六)貫徹執行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體管理辦法,編制地方政府債餘額限額計劃,統一管理政府外債,防範財政風險。
(七)研究擬訂國有資產管理的辦法和制度規定並組織實施。牽頭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執行方案和全縣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根據縣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縣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制定縣級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制度。制定需要全縣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
(八)負責審核並彙總編制全縣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收取縣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和財政預算內的國際收支管理。
(九)負責審核並彙總編制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負責辦理和監督縣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縣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負責投資評審管理工作,參與擬訂縣級基建投資有關政策,制定基建財務管理制度。
(十一)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機構貸(贈)款項目的有關業務,參與財經領域的國際交流合作。
(十二)負責管理全縣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十三)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十五)職能轉變。
1.完善宏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宏觀調控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2.深化財税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優化轉移支付分類,規範轉移支付項目,增強地方統籌能力。逐步統一預算分配,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完善監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體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推動形成税法統一、税負公平、調節有度的税收制度體系。
3.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規範舉債融資機制,構建“閉環”管理體系,嚴控法定限額內債務風險,着力防控隱形債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4.統籌推進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所屬事業單位不再承擔行政職能。將縣財政國庫支付中心承擔的監督檢查財税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等相關行政職能交由縣財政局機關內設機構承擔。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税政管理的職責分工。(1)縣財政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財税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參與重大財税政策研究並提出調整建議,在授權範圍內負責提出地方税種增減、税目税率調整、減免税等建議。(2)縣財政局負責落實財税管理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財政管理體制。與縣税務局共同開展税收經濟分析和税收政策效應分析。(3)縣財政局按照管理權限辦理全縣各類退税退庫。
2.理職責財政局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非税收入國庫集中收繳制度,負責非税收入賬户、收繳方式、退付退庫等管理。縣税務局等部門按照非税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等有關規定,負責做好非税收入申報徵收、會統核算、繳費檢查、欠費追繳和違法處罰等工作,有關非税收入項目收繳信息與縣財政局及時共享。
3.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職責分工。縣財政局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會同縣政府辦公室負責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縣政府辦公室負責制定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具體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產權界定、清查登記、資產處置等工作,接受縣財政局的指導和監督檢查。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具體承
擔所屬事業單位及派出機構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4.行政審批職責分工。由縣行政審批局集中統一行使縣財政局行政審批職責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縣財政局配合縣行政審批局建立完善有關行政審批工作銜接和信息共享機制。 [3] 

蒼溪縣財政局所獲榮譽

2021年4月,蒼溪縣財政局被授予“四川省脱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2] 

蒼溪縣財政局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局長:周勝華 [3] 
副局長:楊凱
總會計師:劉輝 [4] 

蒼溪縣財政局地理地址

蒼溪縣東城濱江路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