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蒼梧縣民政局

鎖定
蒼梧縣民政局隸屬於蒼梧縣人民政府,主管救災救濟、雙擁優撫安置、民間組織管理、基層政權建設、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區劃地名等工作。
中文名
蒼梧縣民政局
地    址
梧州市龍圩鎮政賢路63號
單位性質
政府機關

蒼梧縣民政局工作職責

(一)研究提出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指導全縣民政工作的改革與發展。
(二)負責縣本級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審批、登記和年度檢查;檢查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關財務管理辦法;負責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刻制印章的審批;依法監督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活動,查處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或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
(三)組織、指導擁軍優屬活動,承擔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檢查落實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卹、補助標準;審核上報全國、全區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審核上報退役傷殘軍人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傷殘等級;承擔全縣光榮院和烈士紀念建築物的建設和管理。
(四)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退伍士兵、轉業(復員)士官、復員幹部安置實施方案;組織實施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安置實施方案,檢查落實有關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指導軍地兩用人才的開發使用。
(五)組織、協調全縣自然災害災民生活救助工作;組織核查、上報災情,發佈災情;管理中央、自治區、市政府和縣政府下撥的救災款物,提出分配方案,並檢查監督使用;協調開展救災捐贈工作;審核全縣性救災和社會福利募捐義演;指導鎮開展自然災害災民生活救助工作;承擔縣救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組織、協調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組織開展城鄉醫療救助、五保供養及特困户的臨時生活救助工作,做好五保供養設施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行政複議、法律訴訟、應訴工作。
(七)依法指導基層自治組織建設和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指導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檢查落實社區工作及社區服務管理辦法,推動社區建設。指導婚姻登記管理工作,倡導婚姻習俗改革。監督規範全縣地名標誌的設置和管理;負責縣內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審定,組織、協調、做好縣、鄉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做好鄉(鎮)際行政界線爭議的調處工作。
(八)承擔老年人、孤兒、五保户等特殊困難羣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承辦本縣社會福利機構設置及社會棄嬰轉社會福利機構收養的審批工作;負責申辦社會福利企業的審核上報工作,辦理社會福利機構和社會福利企業年審上報工作。
(九)組織和落實《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及基層落實縣老齡工作委員會決定的事項;承擔縣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主管即開型福利彩票發行工作,管理本級福利資金。擬訂全縣殯葬工作發展計劃,推進殯葬改革;負責殯儀館、火葬場、公墓建設的規劃上報,指導全縣殯葬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國內收養工作。負責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和流浪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負責全縣救助管理站管理工作。
(十一)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蒼梧縣民政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規劃財務股
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股
基層政權、社區建設和區劃地名股
救災救濟股
優撫安置股
民間組織和老齡工作管理股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