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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安臣
鎖定
安森·伯林蓋姆(英語:Anson Burlingame,1820年11月14日-1870年2月23日)
[3]
,又譯為“安森·伯林格姆”
[18]
“安臣·蒲玲堪”
[14-15]
,在中國常被稱作蒲安臣
[4]
(又譯蒲麟痕
[19]
)。美國律師、政治家和外交家。
蒲安臣早年就讀於密歇根大學和哈佛法學院,畢業後在波士頓等地當律師。1855年起曾三度當選眾議員,並一度任眾議院外交委員會委員。1861年任駐奧地利公使,同年改任美國駐華公使,次年赴中國就職。任內,蒲安臣在對華問題上與列強協商合作,支持清政府,維護列強在華特權和保持各國對華共管的局面。因此頗受以恭親王奕訢為首的總理衙門的信任,曾向清政府保薦白齊文為洋槍隊司令。1867年任滿後,他被清政府聘為“欽派辦理中外交涉事務大臣”,率代表團出訪歐美,先後到達美、英、法、瑞、丹、荷、普、俄等國,使團向各國政府表達了中國願意同它們加強友好往來的願望。在訪美期間,蒲安臣超越清政府給予他的權限,擅自與美國國務卿威廉·亨利·西華德簽訂了關於兩國移民問題的《中美天津條約續增條約》,擴大美國在華侵略權益
[22]
。1870年,蒲安臣在出使過程中病逝於俄國聖彼得堡。死後被清政府恩賞一品銜。
[10]
[16]
蒲安臣人物生平
蒲安臣早年經歷
1823年,在蒲安臣還不滿三歲時,父母舉家移居俄亥俄州,1833年後再移居密歇根州的底特律。先在底特律公立學校學習,1838年到1841年就讀於密歇根大學的底特律分校。在大學期間開始學習法律。1843年進入哈佛大學法學院學習,1846年獲碩士學位畢業。隨後與別人在馬薩諸塞州的首府波士頓合開了一家律師事務所,擔任律師。1847年,與珍·利弗莫爾結婚。
[10]
[16]
蒲安臣從政之初
1848年,蒲安臣開始登上政治舞台,他為美國自由土地黨(United States Free Soil Party,存在於1848年-1852年)所作的演講使他贏得了廣泛的聲譽。1853年,在旅歐回國後,他當選馬薩諸塞州的參議員。那時他加入了一無所知運動(Know-Nothing movement)。1854年,美國共和黨成立,蒲安臣正是共和黨的創始人之一,由於他的幫助,該黨在馬薩諸塞州成立。
[19]
在此期間,美國全國對奴隸制度產生激烈的爭議。蒲安臣是一位堅定的廢奴主義者。1856年6月2日發表著名演説《馬薩諸塞州的抗辯》,猛烈抨擊國會議員布魯克斯,幾乎引起一場決鬥。1860年,他因全力為共和黨候選人亞伯拉罕·林肯競選總統,無暇顧及自己在本州競選連任而告落選。
[19]
蒲安臣駐華公使
蒲安臣(2張)
蒲安臣是美國所任命的第十三個駐華使節。1861年10月,蒲安臣乘“Overland”號輪船抵達當時的美國駐華使館所在地澳門。他希望儘快趕到北京,以便追隨英、法、俄之後,在中國的京城籌設使館。但是,由於北河封凍,水路交通不便,他不得不在華南和華中逗留了半年。這半年時間對於這位新任“駐紮中華便宜行事全權大臣”頗為重要。他藉此熟悉了許多中國的事情,對於當時正處在太平軍威脅下的寧波和上海這樣一些重要口岸的形勢也有了比較深切的瞭解。他根據半年多的親身觀察,得出了應當儘可能地支持清王朝的結論。還在逗留上海期間,他就應蘇松太道吳煦之請,允為幫助查詢禁阻所傳太平軍以匯銀十萬兩至美購買輪船槍炮之事。
[19]
在駐華公使任上,蒲安臣積極執行美國國務卿威廉·亨利·西華德提出的對華“合作政策”:開展“公正的”外交活動,以取代“武力外交”;“在條約口岸既不要求也不佔領租界”,“也永不威脅中華帝國的領土完整。”在一切對華問題上與各列強協商合作,支持清政府,維護列強在華特權和保持各國對華共管的局面。
[10]
相對於俄、法、德等國的橫暴而言,美國的對華態度贏得清政府的好感,恭親王奕訢和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的其他大臣對蒲安臣也具有特別的信任。蒲安臣曾向清政府保薦白齊文為洋槍隊司令
[16]
,還曾協助清政府對付英國人李泰國
[11]
。
蒲安臣中國首任使節
1867年11月27日
[17]
,擔任駐華公使已達六年之久的蒲安臣即將離任回國。在總理衙門為他舉辦的餞行宴會上,蒲安臣感謝奕訢等人的款待,稱“嗣後遇有與各國不平之事,伊(蒲安臣)必十分出力,即如中國派伊為使相同”。當時,清政府正在準備第一次派團出使外國,但是苦於缺乏合適的外交人才,並對禮節問題感到十分為難。奕訢上了一道奏摺,建議委任蒲安臣這個“處人處事和平,能知中外大體”,“遇有中國不便之事極肯排難解紛”的外國人擔任中國首任全權使節(全稱“辦理各國中外交涉事務大臣”
[7]
),同去的還有同文館的英文學生德明、鳳儀(曾隨斌椿去遊歷過);俄文學生塔克什訥、桂榮;法文學生聯芳、廷俊。
[1]
[5]
讓他們代表中國政府出使美、英、法、普、俄諸國,進行中國首次近代外交活動,這個意見隨即被清廷採納。
1868年2月25日,清政府第一個蒲安臣使團一行三十人,自上海虹口黃浦江碼頭乘坐“格斯達哥里”號輪船起航前往美國舊金山。隨同出訪的還有兩名中國官員:海關道志剛和禮部郎中孫家榖。
[2]
蒲安臣的兩名副手:左協理是英國使館翻譯柏卓安(John M.Brown),右協理是海關税務司法籍職員德善(E.de Champs)。
[10]
為這次出訪,蒲安臣還受委託設計了清朝第一面國旗:黃底藍鑲邊,中繪一龍,長三尺,寬兩尺。
[2]
1868年4月初,蒲安臣使團在經日本橫濱,渡太平洋後,到達舊金山。5月中,加利福尼亞州州長在招待這個使團的宴會上祝賀蒲安臣是“最年輕的一個政府的兒子和最古老的一個政府的代表”。6月2日,使團又經巴拿馬、紐約到達華盛頓,行程數萬裏,費時三月餘。3日,使團拜訪了美國國務卿西華德。6日,美國總統安德魯·約翰遜在華盛頓接受了中國的首封國書。他也以中國代言人的身份到處發表演説,強調中國歡迎美國的商人和傳教士,而各國應該對中國保持一種明智的態度:“我希望中國的自主,應該維持。我希望它的獨立,應該保全。我希望,它能獲得平等,這樣它就能以平等的特權給予一切國家。”
[19]
23日,在紐約曼哈頓戴摩尼柯餐廳的公眾晚宴上,紐約州州長魯本·範騰盛讚蒲安臣使行,認為蒲安臣作為“東方土地上最古老、人口最多以及在很多方面也是最為有趣的政府”的代表回到美國和拜訪其他西方國家,乃是“一種文明的進步”,乃至於“在近代外交和交通史上沒有其他事件可望其項背,或能為人類帶來如此巨大之福祉”。
[25]
志剛、蒲安臣與孫家榖(左起)(2張)
1868年9月19日,蒲安臣使團繼續以“中國欽差”身份,到達英國倫敦。在倫敦等候月餘後,蒲安臣一行才在外交大臣斯坦利勳爵引見下,於10月20日在温莎宮覲見維多利亞女王,呈遞國書。
[19]
就在蒲安臣使團訪英期間,12月4日,英國內閣改組,自由黨獲勝,威廉·尤爾特·格萊斯頓任首相。12月26日,新任英國外交大臣喬治·威廉·弗雷德裏克·維利爾斯(第四代克拉倫登伯爵,簡稱克拉倫登)會見了蒲安臣等人。28日,克拉倫登發表一份自制性的照會,表示英國政府願意同中國政府“以和濟事”,實行修約緩進政策,“不實施與中國的獨立和安全相矛盾的一種不友好的壓迫”;並且寧願同中國的中央政府直接接觸,不願同各地方官吏交涉。交換條件是中國應當忠實遵守各種條約義務。蒲安臣在英國大體上完成了使命,達成了既定目標。1869年1月1日,蒲安臣以中國使臣的名義覆信,表示完全同意。
[21]
1869年1月2日,蒲安臣一行到達巴黎。法國一向反對美國的“不割讓主義”,但由於英國已經表示了採納修約緩進政策,法國也只得與英國保持一致(1月5日法國外交部長拉發特向駐法英使表明態度)。1月21日,法國皇帝拿破崙三世接見了蒲安臣。但是由於反對勢力強大,蒲安臣一行在巴黎前後停留了半年多,一直耽擱到1869年9月21日,仍然無法取得任何成果。既未能取得象在華盛頓那樣的條約,或者象在英國那樣的自制性的照會,只好失望的離開法國,前往瑞典(瑞挪聯盟)。10月7日,使團離開斯得哥爾摩前往丹麥,10月30日前往荷蘭。使團覲見三國君主,呈遞國書,互宣敦睦厚誼之意。11月18日離開荷蘭,轉赴普魯士,於11月20日抵柏林。12月2日,蒲安臣等覲見普魯士國王威廉一世,呈遞國書,頗受優遇。1870年1月4日,蒲安臣與普魯士首相奧托·馮·俾斯麥會晤,順利地完成了談判,使俾斯麥發表了與英國類似的對中國有利的聲明。但聲明多不着邊際,沒有取得實際成果。
[19]
蒲安臣積勞病逝
1870年1月31日,蒲安臣使團由普魯士前往俄國。2月16日,沙皇亞歷山大二世在聖彼得堡接見了蒲安臣一行。翌日,蒲安臣應俄皇邀請率使團成員參觀了著名的艾爾米塔什博物館。接着他又到英國駐俄使館拜訪,並赴晚宴。當時俄國與英國在亞洲爭霸,與後起的美國關係相對友好。但是沙皇在會談中竭力迴避中俄領土糾紛等實質性內容,令蒲安臣心情抑鬱愁悶,加上氣候寒冷,水土不服,於會見“歸寓後兩肋作痛,嗽中帶喘,不能偃卧”,後來發現系急性肺炎。在病中,他仍然關注俄國局勢及中俄邊境問題。據志剛記載,蒲安臣“病勢日加,猶日閲新聞紙,以俄國之事為憂”,而中俄邊境“毗連陸地將萬數千裏,而又各處情形辦法非一,恐辦法稍差,失顏於中國;措詞未當,又將貽笑於俄人”,日夜焦思,病勢日益沉重。經中、俄醫師診治無效,在2月23日病逝,終年50歲。
[19]
[26]
蒲安臣死後,亞歷山大二世及俄國王室、普魯士王后、所訪各國以及他在國內外的舊友,莫不深表哀悼。志剛等在俄亦“由出使經費項下撥給銀六千兩,交伊(蒲安臣)妻子領回,辦理喪葬”。3月3日,紐約商會集會悼念他;3月9日,旅居巴黎的美僑由前馬薩諸塞州州長主持,集會紀念蒲安臣在兩大洲的“業績”;波士頓市舉行公祭,於4月3日將遺體安放在法尼爾廳(Faneuil Hall)供公眾瞻仰;許多報紙刊登了他的死訊和簡歷,認為是美國的一大損失。數十年後,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甚至在舊金山市郊建立蒲安臣市(City of Burlingame),以示紀念。蒲安臣身後,可謂享盡哀榮。
[19]
清政府為表彰蒲安臣其擔任駐華公使時“和衷商辦”及出使期“為國家效力”,竭力維護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授予其一品官銜,以及撫卹金一萬兩銀子。
[6]
蒲安臣喪事料理完畢,志剛等奉命督同左協理柏卓安、右協理德善悉心商酌,繼續辦理出使事宜,先後出使了比利時、意大利、西班牙等國,最終完成了持續“三年之久,歷聘十有一國,奔走十餘萬里”的“蒲安臣使團”出使之事。
[19]
蒲安臣主要影響
蒲安臣合作政策
蒲安臣出任美國駐華公使、到北京後,開始張羅籌設美國常駐中國京城的使署,以作為伸展列強政治勢力以控制清中央政權的重要機構。當時清朝面臨着內憂外患的局面,需要藉助外力來消滅太平天國、捻軍等起義力量,而外國侵略者在條約訂立以後,也需要扶持清政府,藉以鞏固和擴大其侵略利益。蒲安臣作為第一個駐北京的美國公使當,決心不僅要同清廷維持好關係,而且要贏得它的信任。當時,由於美國國內發生南北戰爭,蒲安臣不可能象英法駐華公使那樣獲得本國陸海軍力量的支持。但是,他所代表的美國和其它侵華國家一樣,也要享受不平等條約裏所規定的全部特權,也要求清政府忠實履行不平等條約所規定的“義務”。因此,蒲安臣採取了最適合當時美國情況的“合作政策”,亦即列強對一切有關侵華的重大問題彼此協商合作,不單純以軍事手段,而以聯合的比較温和的外交方式來實現它們共同的侵略目的。他憑藉自己在國內的政治經驗,使“合作政策”很快就獲得英、法、俄的支持。在北京,當時形成了所謂“四B”:蒲安臣(A.Burliname)和俄使巴留捷克(一譯巴玉色克,1·Th·Baluzeck),法使柏爾德密(Jules Francois Gustave Berthemy)、英使普魯斯(一譯卜魯斯,F. W.A. Bruce)和一共同“維護”清王朝的局面。
[19]
蒲安臣在任內也確實是以“合作政策”為準繩的。比如,他在為原常勝軍管帶、美國人白齊文要求復職一事與總理衙門的交涉中,一方面自己出面“首列白齊文打仗之功,次辯白齊文無罪”,一方面又攜英使普魯斯及英國駐華使署參贊威妥瑪來為之説項。但在屢經交涉不成時,他又能退而妥協。後來,所謂“李泰國—阿思本艦隊事件”發生後,他又竭力居間調處,贊成將該艦隊解散。既避免了中英爭執的擴大,又遏止了英國圖謀獨自控制清朝海軍的野心。但最能説明問題的還是蒲安臣1864年6月向駐各地美國領事頒訓的四條原則,即:(一)與西方各國合作;(二)與中國官吏合作;(三)承認中國之合法權益;(四)公平遵照條約辦事。他還告誡各領事:“須知我們正努力以外交代替武力。”
[19]
蒲安臣所力倡的這套形式上比較温和的政策,不僅僅密切了列強與清王朝之間的關係,使19世紀60、70年代侵略中國的列強之間和列強與清政府之間出現了一個比較穩定的局面,而且使他本人贏得了恭親王奕訢等當權者愈來愈多的好感與信任,逐漸成為當時對清政府最具政治影響的外國公使。
[19]
對於蒲安臣的“合作政策”《美國人在東亞》一書的著者德涅特是這樣評論的:“蒲安臣在其駐華公使任內在中國對外關係方面的最大貢獻,就是在1863—1865年這一困難時期實行了合作政策。”著名傳教士、外交官衞三畏之子衞斐列在其所著《蒲安臣與中國第一次派赴外國的使團》一書中甚至認為,從某種意義上説,完全可以把蒲安臣稱作“門户開放政策之父”,因為他的“合作政策”實際上是後此三十多年才由美國國務卿海約翰提出來的“門户開放政策”的先聲。這就是説,“合作政策”的真實目的同“門户開放政策”一樣,是維護列強在華特權,緩和它們爭奪中國的矛盾,最終把中國變成在列強共管之下的半殖民地。
[19]
蒲安臣奉使美國
1868年,代表清政府出使各國的蒲安臣到達華盛頓,在未經“諮明中國總理衙門”的前提下,擅自同安德魯·約翰遜的共和黨政府簽訂了《中美續增條約》(美國一般稱之為“蒲安臣條約”)。該條約共有八條,涉及互派領事、商業貿易、宗教信仰以及人民互相往來和旅行、居住等項事宜,其中最主要的是第五條,規定“中美兩國切念民人,前往各國或願常住入籍,或隨時來往,總聽自便,不得禁阻。”這項規定實際上符合了美國對華工日益增長的需要。所以當時鼓吹輸入“廉價勞動力”的美國國務卿威廉·亨利·西華德,力主把保證中國不受限制地向美國移民這一條寫進這個條約。因此,這個條約公佈時,受到了美國輿論界的廣泛讚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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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安臣條約”從表面上看是平等的,這種看法也為近現代許多中外學者所認可,有人認為它是“恰克圖(指中俄《恰克圖條約》)以後最平等公允之條約”。部分華裔美國學者稱它是個“非凡的”文件,指出它“明確地處理了中國人向美國移民的問題”,表明了美國“以合作精神發展美、中兩國間貿易和經濟關係的期望”。但中國現代史學界的一些研究認為,這一條約不過是使美國人來華傳教、遊歷更加自由,並使其在中國招募華工活動合法化而已。由於條約載明來往自由,華工去美國的障礙暫被去除,去美國謀生的華工人數因而激增。大批去美國的華工為美國修築鐵路和開發西部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18]
此外,通過這一條約,美國還獲得了加強文化和宗教侵略等多方面的權益正如西華德之後心滿意得地指出的那樣,該條約“包括了美國政府認為當前亟需用修改1858年條約的辦法來加以調整的全部主要事項”。
[19]
美國政府既已達到招募華工合法化的目的,因而對清政府代表所提關於美國虐待華僑的軟弱抗議,也作了紙面上的讓步。該條約第四條規定:“……嗣後中國人在美國亦不得因中國人民異教稍有屈抑苛待,以昭公允。”條約雖然明文規定美國對華僑不得“屈抑苛待”,然而實際上仍將華僑看成是異教的“劣等民族”,華僑在各州仍無控訴權和作證權,舊金山華僑在納税上所受的歧視待遇並未改變,聯邦政府也未因簽訂這個條約而有所幹預,華僑受壓抑、歧視的痛苦生活仍然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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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安臣歷史評價
蒲安臣中國
蒲安臣外國
英國駐華公使阿禮國就蒲安臣代表清廷出使歐美各國一事發表了自己的看法:“蒲安臣先生應該為他被委任為中國使節的榮耀而感到驕傲;因為沒有——個國家對和他在種族、經歷以及語言上類似的外國人給以更大的敬意了;我認為這是很公正的,這對中國本身以及其它國家的利益來説,都是再好不過的了。”
[24]
曾在中國擔任海關税務司官員的英國人萊特(Stanley F.Wright,中文名魏爾特)説:“作為美國駐華公使,蒲安臣成就顯著。他早期在美國西部地區生活所賦予他的坦誠和直率,他本人獨特的魅力,以及他那不容置疑的主張和組織能力均使他在中國首都的公使同僚中名聲顯赫。”
[24]
美國曆史學家泰勒·丹涅特:“自從凱萊布·顧盛(原譯‘加雷布·顧盛’)以來,蒲安臣乃是美國最能幹的駐華外交代表,顧盛雖然在智能上勝他一籌,卻缺乏他那種大公無私的理想和政治家的心胸。”
[23]
蒲安臣人際關係
蒲安臣後世紀念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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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清史稿》卷156《邦交志四》:(同治)九年……四月,中國出使大臣蒲安臣在俄病卒,特予一品銜,給恤銀萬兩。
- 7. 《大清穆宗毅皇帝實錄》卷214:(同治六年十月)乙巳,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美國使臣蒲安臣處事和平,能知中外大體。可否權充中國使臣,出使西洋,試辦一載。得旨:著即派往有約各國,充辦理各國中外交涉事務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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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注:該照片上面的人物從左至右分別是:莊椿齡、桂榮、聯芳、鳳儀、德善、孫家榖、蒲安臣、志剛、柏卓安、德明、塔克什訥、廷俊、亢廷鏞。這副照片《蒲安臣使團在美國,1868年》流傳較廣,本詞條所引圖系藏於紐約州綺色佳市康奈爾大學亞洲圖書館的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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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