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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公英獎

(少兒業餘文化藝術獎)

鎖定
為了保證全國3.7億未成年人平等享有文化的權利,自1992年起,文化部、教育部等8個部委聯合組織實施了《九十年代中國兒童文化藝術發展綱要》,即“蒲公英計劃”,動員、組織全社會力量,促進兒童廣播影視、兒童讀物、兒童戲劇、兒童藝術教育方面的發展。為實施“蒲公英計劃”,豐富少年兒童業餘文化生活,繁榮少兒文化藝術,文化部在“中國青少年藝術大賽”中設立了蒲公英獎。
中文名
蒲公英獎
主辦單位
 文化部
創辦時間
 1992年
目    的
未成年人平等享有文化的權利
獎項名稱: 蒲公英獎
獎項介紹
“蒲公英獎”為全國少兒業餘文化藝術的最高獎項,設金、銀、銅獎,優秀獎、園丁獎及組織獎。這一獎項每年一屆,每屆評選一至二個門類,3年為一個週期。為公正、全面地為少年兒童評選出優秀的文藝作品,共設專家、少兒文藝工作者及少年兒童3個評選組。參評的作品包括五類:1、音樂、舞蹈;2、戲劇、曲藝;3、美術、書法、攝影;4、兒童文學、兒童讀物、少兒報刊;5、兒童文化理論。蒲公英獎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提倡不同題材、形式、風格的多樣化,堅持導向性、羣眾性、兒童性、娛樂性,有力地促進了少兒文化事業的繁榮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