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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陰縣鹽務局

鎖定
蒙陰縣鹽務局(蒙陰鹽業公司)成立於1993年,負責全縣53萬人口的碘鹽及小工業鹽供應。現有在職職工60人,設有938個食鹽零售網點。擁有固定資產350萬元,經營場所1310平方米,辦公面積210平方米,倉儲面積700平方米。
食鹽計劃完成率100%、合格碘鹽食用率98%,碘鹽市場佔有率99%。2008年共銷售各類鹽產品5000噸,增長31.6%。蒙陰縣分別通過省衞生廳、國家衞生部組織的基本消除碘缺乏病考核驗收。
先後被省、市鹽務局評為省、市鹽業系統“先進單位”;市工商局“重合同、守信用企業”;縣委縣政府“先進企業、明星企業、縣級文明單位”等榮譽稱號。
中文名
蒙陰縣鹽務局
成立時間
1993年
倉儲面積
700平方米
辦公面積
210平方米

蒙陰縣鹽務局鹽業體制

蒙陰縣鹽務局是縣人民政府的鹽業行政主管機構和鹽業行政執法主體,正科級建制,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鹽行業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的行政管理工作,隸屬於臨沂市鹽務局
蒙陰鹽業公司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的下屬企業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企業法人實體組織,隸屬於臨沂鹽業公司,與縣鹽務局一套班子,兩塊牌子,合署辦公。

蒙陰縣鹽務局主要職責

1、監督檢查有關單位或個人對鹽業法規、規章的貫徹執行情況。
2、依法對用鹽單位的鹽產品進行實地檢查;會同公安、交通、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等部門對車站、各類市場等貨物集散地的鹽產品及其運輸工具進行檢查;依法對違法鹽產品及其生產加工設備、運鹽工具、包裝物品等採取證據保存措施,並及時作出處理決定;對保存的違法鹽產品或者其他違法物品,經調查並公告後仍無法查明違法當事人的,按照無主貨物依法進行收繳。
3、對鹽業違法行為的當事人、見證人和有關人員進行調查、詢問。
4、查閲、抄錄和複製與鹽業違法案件有關的文件、資料,向被檢查、被調查的單位和個人提取有關的證明材料。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蒙陰縣鹽務局組織機構

辦公室、人事科、財務科、業務科、鹽政科(鹽政稽查大隊),下轄2個碘鹽配送服務隊。

蒙陰縣鹽務局領導班子

蒙陰縣鹽務局局長、蒙陰鹽業公司經理:鞠方海,主持鹽務局全面工作。
蒙陰縣鹽務局副局長、蒙陰鹽業公司副經理:王友朋。
蒙陰縣鹽務局副局長、蒙陰鹽業公司副經理:李建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