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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藏院

鎖定
蒙藏院,官署名。辛亥革命後,廢清朝理藩部,民國三年(1914),升格為蒙藏院,直屬大總統。仍設總裁、副總裁,分總務、秘書二廳,及第一第二兩司。第一司轄民治、勸業、邊衞三科,第二司轄封敍、宗教、典禮三科。十七年,國民黨政府改設蒙藏委員會
中文名
蒙藏院
別    名
蒙藏委員會
類    型
官署名
產生時間
辛亥革命

蒙藏院歷史年表

崇德元年(1636年),皇太極創立“蒙古衙門”(滿語:ᠮᠣᠩᡤᠣ ᠵᡠᡵᡤᠠᠨ,轉寫:Monggo jurgan),崇德3年(1639年),擴編為“理藩院”;隨着帝國疆土日漸擴張,理藩院成為管理蒙古西藏青海新疆以及西南少數民族事務的行政機關,併兼理對俄羅斯帝國的事務。順治16年(1659年),禮部尚書(今外交部長)兼管理藩院事務,兩年後理藩院官制又與六部同位階。光緒32年(1906年),因清末新政的改革官制,理藩院改為理藩部。
  • 1912年中華民國政府成立後,曾短暫續設“理藩部”,但旋即被廢除。
  • 1913年,改為北洋政府設在北平的“內務部蒙藏事務處”;隨後曾陸續改為該處陸續改製為“內務部蒙藏事務局”、“內務部蒙藏事務院”。在北平祥公府成立國立蒙藏學校,後因經費困難而停辦。
  • 1916年11月,在蒙藏事務局與財政部資助下,在北平轉馬台內孫家花園(今北京西單小石虎衚衕)復學。
  • 1918年,國立蒙藏學校改名為蒙藏專門學校,為高等教育學校,1920年代末又改為中學。
  • 1928年6月,國民革命軍北伐攻入北京。7月11日,將蒙藏事務院改製為“蒙藏委員會”,隸屬行政院。
  • 1936年2月10日製定《喇嘛轉世辦法》,開始管理西藏與蒙古的藏傳佛教轉世靈童相關事務。
  • 1937年對日戰爭爆發後,隨中央政府遷往重慶(今重慶市中山醫院)。
  • 1945年對日戰爭結束後,隨中央政府移往南京
  • 1949年1月31日北平落入中國共產黨軍隊,之後蒙藏中學被改為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國共內戰後,蒙藏委員會隨中央政府遷往台灣台北。
  • 未來將裁撤,蒙藏業務(矇事處、藏事處)將改為大陸委員會蒙古事務處與西藏事務處。 [1] 

蒙藏院設官職責

仍設總裁、副總裁,分總務、秘書二廳,及第一第二兩司。第一司轄民治、勸業、邊衞三科,第二司轄封敍、宗教、典禮三科。
參考資料
  • 1.    光明出版社.蒙藏委員會.北京:光明出版社,2009:1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