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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特利爾修正案

鎖定
《蒙特利爾修正案》於1997年9月17日在蒙特利爾簽署,1999年11月10日生效,截至2004年8月,共有120個締約方。我國還沒有加入該修正案,但政府正在進行簽署的準備工作。
中文名
蒙特利爾修正案
生    效
1999年11月10日
締約方
120個
簽    署
1997年9月17日
《蒙特利爾修正案》主要規定了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的一些措施。該修正案要求締約方對所有受控物質建立進出口許可證制度,還規定了在締約方和非締約方之間禁止甲基溴貿易。
《蒙特利爾修正案》於1997年9月17日在蒙特利爾簽署,1999年11月10日生效,截至2004年8月,共有120個締約方。我國還沒有加入該修正案,但政府正在進行簽署的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