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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得維的亞條約
鎖定
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Montevideo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and Duties of States)於1933年12月26日在烏拉圭蒙特維多的第七屆美洲國家國際會議(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f American States)上籤定的條約。
- 中文名
- 蒙得維的亞條約
- 外文名
- Montevideo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and Duties of States
- 全 稱
- 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
- 簽定時間
- 1933年12月26日
內容解讀
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Montevideo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and Duties of States)於1933年12月26日在烏拉圭蒙特維多的第七屆美洲國家國際會議(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f American States)上籤定,在會議中,美國總統羅斯福宣佈了所謂的睦鄰政策(Good Neighbor Policy),反對美國干預美洲國家事務,試圖改變原本因老羅斯福以來實行的外交政策而招致拉美國家所稱“洋基帝國主義”(Yankee imperialism)的觀感,簽定此公約的國家有十九國,後來有三個國家持保留態度(美國、巴西與秘魯)。這19個國家分別是洪都拉斯、美國、薩爾瓦多、多米尼加、海地、阿根廷、委內瑞拉、烏拉圭、巴拉圭、墨西哥、巴拿馬、危地馬拉、巴西、厄瓜多爾、尼加拉瓜、哥倫比亞、智利、秘魯與古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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