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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得維的亞條約

鎖定
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Montevideo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and Duties of States)於1933年12月26日在烏拉圭蒙特維多的第七屆美洲國家國際會議(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f American States)上籤定的條約。
中文名
蒙得維的亞條約
外文名
Montevideo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and Duties of States
全    稱
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
簽定時間
1933年12月26日
內容解讀
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Montevideo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and Duties of States)於1933年12月26日在烏拉圭蒙特維多的第七屆美洲國家國際會議(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f American States)上籤定,在會議中,美國總統羅斯福宣佈了所謂的睦鄰政策(Good Neighbor Policy),反對美國干預美洲國家事務,試圖改變原本因老羅斯福以來實行的外交政策而招致拉美國家所稱“洋基帝國主義”(Yankee imperialism)的觀感,簽定此公約的國家有十九國,後來有三個國家持保留態度(美國、巴西與秘魯)。這19個國家分別是洪都拉斯美國薩爾瓦多多米尼加海地阿根廷委內瑞拉烏拉圭巴拉圭墨西哥巴拿馬危地馬拉巴西厄瓜多爾尼加拉瓜哥倫比亞智利秘魯古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