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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葫蘆島海事局

鎖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葫蘆島海事局作為遼寧海事局分支機構之一,負責葫蘆島轄區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我國締結加入的國際公約,依照法律、法規授權,代表國家履行葫蘆島6個縣(市)區所轄區域沿海、港口和內河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和航海保障等行政執法職能。 [1] 
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葫蘆島海事局
所屬地區
葫蘆島
所屬部門
遼寧海事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葫蘆島海事局機構設置

葫蘆島海事局為正處級行政單位,設置內設機構5個,即:辦公室、財務會計處、通航管理處、船舶監督處、黨羣工作部(紀檢監察處);處室辦事機構2個,即:政務中心、海巡執法支隊;派出機構3個,即:龍港海事處、興城海事處、綏中海事處。以上10個機構均為正科級行政級別。 [1] 

中華人民共和國葫蘆島海事局管轄範圍

葫蘆島海事局海域管轄範圍為下列A、B、C、D、E、F六點順序連接與海岸之間的海域。
A、40°00′00″N/119°56′00″E;
B、39°32′00″N/120°03′34″E;
C、40°13′00″N/121°02′00″E;
D、40°45′50.66″N/121°02′00″E;
E、40°46′09.47″N/121°01′02.80″E;
F、40°49′17.12″N/121°00′10.88″E。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