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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雲虎

鎖定
董雲虎,男,漢族,1962年12月生,浙江仙居人,1985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23年12月被開除黨籍 [18]  ,1986年7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哲學碩士,教授。曾任上海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 [8-9]  [18] 
2023年12月,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董雲虎決定逮捕。 [18-19] 
中文名
董雲虎
性    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浙江仙居
出生日期
1962年12月
畢業院校
南開大學

董雲虎人物履歷

1979.09-1983.07 杭州大學哲學系哲學專業學生
1983.07-1986.07 南開大學哲學系西方哲學史專業學習
1986.07-1987.07 中央黨校進修部組織員
1987.07-1989.07 中央黨校馬列所一室支部副書記(其間:1988.09-1989.07赴山西雁北教育學院支教)
1989.07-1991.12 中央黨校馬列所一室支部書記
1991.12-1994.05 中央黨校馬列所一室副主任(1992.01副研究員)
1994.05-1996.12 中央黨校人權研究中心(馬列所人權研究室)主任(1994.12研究員)
1996.12-1997.08 中央黨校馬列所副所長兼人權研究中心(人權研究室)主任(1995.10-1997.08掛職任中央外宣辦人權研究室主任、中國人權研究會辦公室主任)
1997.08-1999.11 中央黨校馬列所副所長兼人權研究中心(人權研究室)主任,中央外宣辦(國務院新聞辦)巡視員(對外稱七局局長)、中國人權研究會辦公室主任
1999.11-2000.12 中央外宣辦(國務院新聞辦)七局局長、中國人權研究會辦公室主任
2000.12-2009.11 中央外宣辦(國務院新聞辦)七局局長、中國人權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其間:2006.03-2007.01中央黨校一年制中青班學習)
2009.11-2011.12 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副主任,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副主任
2011.12-2015.07 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2015.07-2018.01 上海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1] 
2018.01-2018.05 上海市政協主席、黨組書記,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3] 
2018.05-2023.01 上海市政協主席、黨組書記 [4]  [10-11] 
2023.01-2023.07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 [5]  [9]  [11]  [16] 

董雲虎擔任職務

中共十五大、十九大、二十大代表 [7]  ,第十三屆全政協委員 [13]  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2023.09資格終止) [12]  [17]  ,第八屆全國青聯委員 [2]  ,上海市第十五屆人大代表,中國共產黨上海市第十二屆委員會委員 [6] 

董雲虎人物事件

董雲虎涉嫌違紀

2023年7月12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上海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董雲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4] 

董雲虎撤銷職務

2023年7月31日,上海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舉行,審議並表決通過了相關決議和報告,鑑於董雲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依照代表法和選舉法的有關規定,決定罷免董雲虎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終止董雲虎的上海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資格,其上海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職務相應撤銷。 [16] 

董雲虎資格終止

2023年9月1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佈第一號公告: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決定罷免董雲虎的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有關規定,董雲虎的代表資格終止。 [17] 

董雲虎依法雙開

2023年12月12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董雲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董雲虎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違背黨中央關於人民政協工作的部署要求,將政協委員資格等私相授受,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響,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大肆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違規為他人職務晉升提供幫助;廉潔底線失守,長期佔有公物,由他人支付應由其個人支付的費用,搞權色交易;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貪婪無度,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融資貸款、土地出讓、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董雲虎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董雲虎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二十大代表、上海市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18] 

董雲虎依法逮捕

2023年12月29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董雲虎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董雲虎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20] 

董雲虎人物著作

主持翻譯了多部人權領域的著作,先後發表100餘篇有關人權的學術論文,積累著述達150餘萬字,編選資料約400萬字。 [15] 
《世界人權約法總覽》,《世界人權約法總覽續編》、《中國的婦女人權》、《人權基本文獻要覽》、《世界各國人權約法》、《當代中國人權論》、《世界人權叢書》、《中國人權年鑑》。
其中《中國人權年鑑》,把中國人權建設的過去、現在和將來全面、系統完整、準確地介紹給全國人民,介紹給國際社會,使人民共和國永載世界人權史冊,給現世和後世的人們提供一份瞭解中國人權的權威性典籍。全書共分七個部分。
《中國人權年鑑》的第一部分由董雲虎撰寫;第二部分由董雲虎和李曉軍編輯;第三部分由董雲虎、李曉軍、吳雷芬編選。全書由李曉軍歸總,董雲虎通審。

董雲虎人物榮譽

1994年起為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1995年被國務院授予“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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