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翳
鎖定
- 全 名
- 董翳
- 封 號
- 翟王
- 所處時代
- 秦漢之際
- 民族族羣
- 華夏族
- 逝世日期
- 公元前 203年
- 最高官職
- 都尉
董翳人物生平
董翳輔助章邯
秦二世三年(公元前207年),章邯率兵渡過黃河攻趙,把趙王趙歇圍困於鉅鹿。楚將項羽發兵救趙,楚軍“一以當十”,在鉅鹿之戰中大敗秦軍,擊退章邯,逼殺涉間,俘虜王離。項羽憑此軍威一躍成為諸侯上將軍。
[17-18]
董翳投降項羽
秦二世三年(前207年),章邯率兵渡過黃河攻趙,把趙王趙歇圍困於鉅鹿(鉅鹿)。楚將項羽率兵救趙,在鉅鹿之戰中大敗章邯。章邯派司馬欣向咸陽請求援兵,但趙高不允,並派人追殺司馬欣。司馬欣逃回軍營後就勸諫章邯反叛秦朝。
[19-20]
秦二世三年七月(前207年8月17日至9月15日期間),章邯與項羽相約在洹水以南的殷虛達成會盟,章邯等人投降。項羽立章邯為雍王,將他安置在楚國的軍中。
[21]
[22]
董翳在勸説章邯投降楚國時發揮了重用作用。
[24]
秦二世三年八月(前207年9月16日至10月14日期間),趙高殺死秦二世胡亥。項羽任命司馬欣、董翳為上將軍,率領投降的秦軍作為前導先鋒。
[21]
[23]
同年十一月,劉邦在關中約法三章,項羽在新安城南坑殺了秦軍降卒二十萬人,只留下章邯、司馬欣、董翳進入秦地。
[25-26]
董翳受封翟王
項羽把關中劃分出三個諸侯國,封給秦朝的降將,意在圍堵漢王劉邦。於是封章邯為雍王,統治咸陽以西,定都廢丘。長史司馬欣,以前擔任過櫟陽獄掾,曾經對項梁有恩德。都尉董翳,是主要力勸章邯投降楚國的人。因此項羽封司馬欣為塞王,統治咸陽以東到黃河邊,定都櫟陽。封董翳為翟王,統治上郡,定都高奴。
[29-30]
董翳降漢投楚
漢元年五月(前206年6月9日至7月7日期間),漢王劉邦發動還定三秦之戰。
[31]
趁項羽在齊國酣戰之際,劉邦挾制五路諸侯的兵馬,打入西楚的首都彭城。項羽聽聞後,帶兵離開齊國,從魯縣往胡陵縣出兵,到達蕭縣,分別與漢軍在彭城、靈壁東面、睢水之上展開大戰,大破漢軍,殺了許多士卒,睢水被屍體堵塞不流。這個時候,諸侯們看見楚國軍勢強悍而漢軍大敗,都紛紛叛離漢軍再投楚軍。塞王司馬欣、翟王董翳都逃亡到了楚營。
[38-39]
董翳史料記載
董翳相關爭議
董翳曾為都尉、翟王,而司馬欣曾為長史、塞王;但在漢四年(前203年)成皋之戰出現“大司馬咎、長史翳、塞王欣皆自剄汜水上。大司馬咎者,故蘄獄掾,長史欣亦故櫟陽獄吏,兩人嘗有德於項梁,是以項王信任之。”(《史記‧項羽本紀》)、“大司馬咎、長史欣皆自剄汜水上。項羽至睢陽,聞海春侯破,乃引兵還。”(《史記‧高祖本紀》)兩種史記版本,依內容和背景推定後者的記載較為準確。
董翳人物評價
韓信:“且三秦王為秦將,將秦子弟數歲矣,所殺亡不可勝計,又欺其眾降諸侯,至新安,項王詐坑秦降卒二十餘萬,唯獨邯、欣、翳得脱,秦父兄怨此三人,痛入骨髓。今楚彊以威王此三人,秦民莫愛也。”(《史記·淮陰侯列傳》)
[6]
董翳董翳墓
董翳,原為秦都尉,後受楚封為翟王,再後歸於漢。
墓碑載:董翳降楚封吳王,後又歸漢,佐高祖定天下。晚年遷韓城吳王寨。死後葬伏蓬川今龍灣川,今其地有吳王墓,碑文與史書有出入。
- 參考資料
-
- 1. 三家注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第六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2-23]
- 2. 三家注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2-23]
- 3. 三家注史記●卷八●高祖本紀第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2-23]
- 4.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第三(表格)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2-23]
- 5. 史記●卷十六●秦楚之際月表第四(表格)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2-23]
- 6. 史記●卷九十二●淮陰侯列傳第三十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2-23]
- 7. 漢書●卷一上●高帝紀第一上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2-23]
- 8. 漢書●卷十三●異姓諸侯王表第一(表格)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2-23]
- 9. 漢書●卷三十一●陳勝項籍傳第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2-23]
- 10. 漢書●卷三十四韓彭英盧吳傳第四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2-23]
- 11. 萬年曆 .漢典[引用日期2024-02-24]
- 12. 司馬遷·《史記·卷十六·秦楚之際月表第四》:【秦】(二世二年)十一月。【楚】五,周文死。
- 13. 司馬遷·《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第六》:二世乃大赦天下,使章邯將,擊破周章軍而走,遂殺章曹陽。二世益遣長史司馬欣、董翳佐章邯擊盜,殺陳勝城父,破項梁定陶,滅魏咎臨濟。楚地盜名將已死,章邯乃北渡河,擊趙王歇等於鉅鹿。
- 14. 司馬遷·《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第三》:二,將軍章邯、長史司馬欣、都尉董翳追楚兵至河。誅丞相斯、去疾,將軍馮劫。
- 15. 司馬遷·《史記·卷八十七·李斯列傳第二十七》: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論腰斬咸陽市。斯出獄,與其中子俱執,顧謂其中子曰“吾欲與若復牽黃犬俱出上蔡東門逐狡兔,豈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
- 16. 司馬遷·《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第六》:右丞相去疾、左丞相斯、將軍馮劫進諫曰:“關東羣盜並起,秦發兵誅擊,所殺亡甚眾,然猶不止。盜多,皆以戍漕轉作事苦,賦税大也。請且止阿房宮作者,減省四邊戍轉。”二世曰:“吾聞之韓子曰:‘堯舜採椽不刮,茅茨不剪,飯土塯,啜土形,雖監門之養,不觳於此。禹鑿龍門,通大夏,決河亭水,放之海,身自持築臿,脛毋毛,臣虜之勞不烈於此矣。’凡所為貴有天下者,得肆意極欲,主重明法,下不敢為非,以制御海內矣。夫虞、夏之主,貴為天子,親處窮苦之實,以徇百姓,尚何於法?朕尊萬乘,毋其實,吾欲造千乘之駕,萬乘之屬,充吾號名。且先帝起諸侯,兼天下,天下已定,外攘四夷以安邊竟,作宮室以章得意,而君觀先帝功業有緒。今朕即位二年之間,羣盜並起,君不能禁,又欲罷先帝之所為,是上毋以報先帝,次不為朕盡忠力,何以在位?”下去疾、斯、劫吏,案責他罪。去疾、劫曰:“將相不辱。”自殺。斯卒囚,就五刑。
- 17. 司馬遷·《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七》:項羽乃悉引兵渡河,皆沉船,破釜甑,燒廬舍,持三日糧,以示士卒必死,無一還心。於是至則圍王離,與秦軍遇,九戰,絕其甬道,大破之,殺蘇角,虜王離。涉間不降楚,自燒殺。當是時,楚兵冠諸侯。諸侯軍救鉅鹿下者十餘壁,莫敢縱兵。及楚擊秦,諸將皆作壁上觀。楚戰士無不一以當十。楚兵呼聲動天,諸侯軍無不人人惴恐。於是已破秦軍,項羽召見諸侯將,入轅門,無不膝行而前,莫敢仰視。項羽由是始為諸侯上將軍,諸侯皆屬焉。
- 18. 司馬遷·《史記·卷八十九·張耳陳餘列傳第二十九》:項羽兵數絕章邯甬道,王離軍乏食,項羽悉引兵渡河,遂破章邯。章邯引兵解,諸侯軍乃敢擊圍鉅鹿秦軍,遂虜王離。涉間自殺。卒存鉅鹿者,楚力也。
- 19. 司馬遷·《史記·卷十六·秦楚之際月表第四》:【秦】(二世三年)五月。【項】九,趙高欲誅欣,欣恐,亡走,告章邯,謀叛秦。
- 20. 司馬遷·《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七》:項羽軍漳南,相持未戰。秦軍數卻,二世使人讓章邯。章邯恐,使長史欣請事。至咸陽,留司馬門三日,趙高不見,有不信之心。長史欣恐,還走其軍,不敢出故道,趙高果使人追之,不及。欣至軍,報曰:“趙高用事於中,下無可為者。今戰能勝,高必疾妒吾功;戰不能勝,不免於死。願將軍孰計之。”
- 21. 司馬遷·《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七》:章邯使人見項羽,欲約。項羽召軍吏謀曰:“糧少,欲聽其約。”軍吏皆曰:“善。”項羽乃與期洹水南殷虛上已盟,章邯見項羽而流涕,為言趙高。項羽乃立章邯為雍王,置楚軍中。使長史欣為上將軍,將秦軍為前行。
- 22. 司馬遷·《史記·卷十六·秦楚之際月表第四》:【秦】(二世三年)七月。【項】十一,項羽與章邯期殷虛,章邯等已降,與盟,以邯為雍王。
- 23. 司馬遷·《史記·卷十六·秦楚之際月表第四》:【秦】(二世三年)八月,趙高殺二世。【項】十二,以秦降都尉翳、長史欣為上將,將秦降軍。
- 24. 班固·《漢書·卷三十一·陳勝項籍傳第一》:長史司馬欣,故櫟陽獄吏,嘗有德於梁;都尉董翳,本勸章邯降。故立欣為塞王,王咸陽以東至河;立翳為翟王,王上郡。
- 25. 司馬遷·《史記·卷十六·秦楚之際月表第四》:【秦】十一月。【楚】七。【項】十五,羽詐阬殺秦降卒二十萬人於新安。【趙】二十四。【齊】十七。【漢】二十八,沛公出令三章,秦民大悦。【燕】二十八。【魏】十六。【韓】十九。
- 26. 司馬遷·《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七》:項羽乃召黥布、蒲將軍計曰:“秦吏卒尚眾,其心不服,至關中不聽,事必危,不如擊殺之,而獨與章邯、長史欣、都尉翳入秦。”於是楚軍夜擊阬秦卒二十餘萬人新安城南。
- 27. 司馬遷·《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七》:項王使人致命懷王。懷王曰:“如約。”乃尊懷王為義帝。項王欲自王,先王諸將相。謂曰:“天下初發難時,假立諸侯後以伐秦。然身被堅執鋭首事,暴露於野三年,滅秦定天下者,皆將相諸君與籍之力也。義帝雖無功,故當分其地而王之。”諸將皆曰:“善。”乃分天下,立諸將為侯王。
- 28. 司馬遷·《史記·卷十六·秦楚之際月表第四》:【楚】西楚主伯,項籍始,為天下主命,主十八王。
- 29. 司馬遷·《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七》:故立沛公為漢王,王巴、蜀、漢中,都南鄭。而三分關中,王秦降將以距塞漢王。項王乃立章邯為雍王,王咸陽以西,都廢丘。長史欣者,故為櫟陽獄掾,嘗有德於項梁;都尉董翳者,本勸章邯降楚。故立司馬欣為塞王,王咸陽以東至河,都櫟陽;立董翳為翟王,王上郡,都高奴。
- 30. 司馬遷·《史記·卷八·高祖本紀第八》:三分關中,立秦三將:章邯為雍王,都廢丘;司馬欣為塞王,都櫟陽;董翳為翟王,都高奴。
- 31. 班固·《漢書·卷一上·高帝紀第一上》:五月,漢王引兵從故道出襲雍。雍王邯迎擊漢陳倉,雍兵敗,還走;戰好畤,又大敗,走廢丘。漢王遂定雍地。東如咸陽,引兵圍雍王廢丘,而遣諸將略地。
- 32. 司馬遷·《史記·卷十六·秦楚之際月表第四》:【漢】八月。【雍】七,邯守廢丘,漢圍之。【塞】七,欣降漢,國除。【翟】七,翳降漢,國除。
- 33. 班固·《漢書·卷一上·高帝紀第一上》:秋八月,臧荼殺韓廣,並其地。塞王欣、翟王翳皆降漢。
- 34. 班固·《漢書·卷一上·高帝紀第一上》:漢王如陝,鎮撫關外父老。河南王申陽降,置河南郡。使韓太尉韓信擊韓,韓王鄭昌降。
- 35. 司馬遷·《史記·卷九十三·韓信盧綰列傳》:項籍之封諸王皆就國,韓王成以不從無功,不遣就國,更以為列侯。及聞漢遣韓信略韓地,乃令故項籍遊吳時吳令鄭昌為韓王以距漢。漢二年,韓信略定韓十餘城。漢王至河南,韓信急擊韓王昌陽城。昌降,漢王乃立韓信為韓王,常將韓兵從。
- 36. 司馬遷·《史記·卷八·高祖本紀第八》:三月,漢王從臨晉渡,魏王豹將兵從。下河內,虜殷王,置河內郡。
- 37. 班固·《漢書·卷一上·高帝紀第一上》:三月,漢王自臨晉渡河。魏王豹降,將兵從。下河內,虜殷王卬,置河內郡。
- 38. 司馬遷·《史記·卷八·高祖本紀第八》:田榮弟橫立榮子廣為齊王,齊王反楚城陽。項羽雖聞漢東,既已連齊兵,欲遂破之而擊漢。漢王以故得劫五諸侯兵,遂入彭城。項羽聞之,乃引兵去齊,從魯出胡陵,至蕭,與漢大戰彭城靈壁東睢水上,大破漢軍,多殺士卒,睢水為之不流。乃取漢王父母妻子於沛。置之軍中以為質。當是時,諸侯見楚強漢敗,還皆去漢復為楚。塞王欣亡入楚。
- 39. 司馬遷·《史記·卷九十二·淮陰侯列傳三十二》:漢之敗卻彭城,塞王欣、翟王翳亡漢降楚,齊、趙亦反漢與楚和。
- 40. 司馬遷·《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七》:大司馬咎、長史翳、塞王欣皆自剄汜水上。
- 41. 梁玉繩·《史記志疑·卷六·項羽本紀第七》:大司馬咎、長史翳、塞王欣皆自剄汜水上。〔附案:高紀及《漢書》紀、傳皆無“翳塞王”三字,此後人妄增之。何者?翳降漢後,雖與欣同叛歸楚,而不復再見。蓋欣與項王有舊恩,故得棄瑕而仍任用之,非翳可比矣。惟欣曾封塞王,後文稱“故塞王”甚合,乃此及高紀並以“長史”稱之,漢書亦然。或疑此當衍“長史翳”三字。曰:“否”。後文又有“長史欣”也。盧學士雲“翳塞王”三字必非《史記》本文,觀下但舉咎、欣兩人可知。翳舊為都尉,不為長史。又欣既稱塞王,則翳亦當稱翟王,此數者皆不協,故知非也。〕
- 42. 司馬遷·《史記·卷八·高祖本紀第八》:漢果數挑楚軍,楚軍不出,使人辱之五六日,大司馬怒,度兵汜水。士卒半渡,漢擊之,大破楚軍,盡得楚國金玉貨賂。大司馬咎、長史欣皆自剄汜水上。
- 43. 班固·《漢書·卷一上·高帝紀第一上》:四年冬十月,韓信用蒯通計,襲破齊。齊王亨酈生,東走高密。項羽聞韓信破齊,且欲擊楚,使龍且救齊。漢果數挑成皋戰,楚軍不出,使人辱之數日,大司馬咎怒,渡兵汜水。士卒半渡,漢擊之,大破楚軍,盡得楚國金玉貨賂。大司馬咎、長史欣皆自剄汜水上。
- 收起
- 詞條統計
-
- 瀏覽次數:次
- 編輯次數:43次歷史版本
- 最近更新: 孤独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