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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和

(明朝官吏)

鎖定
董和,字積中,閩縣琅琦(今馬尾區琅岐鎮下岐村)人,初會泰山,以武階自琅琦遷郡邑嵩山。董和出身書香門第,進士世家,從小穎悟,天生聰明,7歲便通曉四書大義,13歲涉獵子史諸書,15歲從鄉先生,拜御史林公文灃受春秋,攻舉子業。明永樂十六年(1418)進士及第,成為琅岐董氏第三位進士。 [1] 
本    名
董和
積中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琅岐董氏
出生地
閩縣琅琦

董和人物生平

董和督賦蘇州

當時,蘇州一帶官吏、土豪、大族偷税漏税成風,户部無可奈何。董和到任以後,不畏權勢,督賦甚嚴,對偽造冊籍者執法如山,以罪治之,並杜絕私謁,使蘇州一帶貪官、土豪、劣紳不敢偷税,為朝廷增加不少財税收入。
蘇州民間走私販運私鹽成風。董和深入各處鹽倉查證,發動民眾舉報,使走私者無處藏身,打擊不法商人,民眾皆如期交納賦税。同時,取消苛捐雜税,減輕人民負擔,促進當地經濟發展。
董和因督賦蘇州,政績卓著,返京之後,升遷户部員外郎。之後,皇上又命其督賦淮安。有善政,返京後遷户部郎中。

董和主政齊魯

明英宗正統元年(1436),董和升山東參政。時山東屢遭災荒,民眾苦不堪言,紛紛流徙他鄉。董公為民請命,上疏皇上請求減輕賦税,鼓勵民眾回鄉生產,振興家園。由於董公採取了一系列減輕農民負擔和扶貧幫困措施,民眾紛紛返鄉,使山東人口一下子增加到45000餘户,生產得以恢復,糧食連年豐收,齊魯大地,百姓安居樂業。
董公為官一任,為民造福。山東地方盜賊經常偷盜百姓財物,治安狀況惡化,民眾告狀不斷。董公明察秋毫,整肅治安,發動民眾開展治安聯防,捉拿賊首,盜匪遂絕。有一刁民,自斃幼子以誣告仇家所殺,董公斷案如神,嚴懲誣告者。偷盜耕牛者,屢有發生,影響農民耕作,董公命當差配合村民抓捕盜賊首,嚴懲不貸,不少盜賊聞風而洗手不幹。百姓對董公之功德,有口皆碑。

董和仁義之師

董和治理山東,大有政聲,回京之後,皇上又命之為貴州左布政使。時苗族首領率邊民造反,搶劫財物。朝廷命其率兵鎮壓,董公鎮守邊疆,心繫邊民,認為不可濫殺少數民族,要以誠待人,以理服人,團結和睦為重,促使邊民守法,歸順天朝。他不辭勞苦,親率兵民翻山越嶺,冒險深入其隘,與苗族首領對言,諭以朝廷柔遠之仁,以仁義之師説服其歸順朝廷,並許之以官。苗族首領見董公深明大義,以禮相待,又見其軍紀嚴明,秋毫無犯,便歸順天朝。董公不傷一兵一卒,化干戈為玉帛,得苗地千餘里,安邊撫民,政通人和。邊民歡呼,皆稱董公之德也。朝廷聞貴州平定,董和勞苦功高,賜褒書嘉獎。
代宗景泰元年(1450),董公致仕歸,卒於天順二年(1458)十一月望日也。 [1] 

董和追贈受封

朝廷念其勞苦功高,忠心耿耿,追贈布政使司,榮封“三代中大夫”。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