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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俊傑
(浙江省玉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局長)
鎖定
- 籍 貫
- 浙江玉環 [1]
- 出生日期
- 1962年9月 [1]
董俊傑人物履歷
1988年4月至2021年1月,歷任玉環縣監察局監察科科長、黨組成員、副局長,縣人大常委會委員、財經工委副主任,縣人大常委會委員、財經工委主任,縣鄉鎮企業局黨組書記、局長,縣工業經濟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縣審計局黨組書記、局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局黨委書記、局長,玉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局黨委書記、局長,玉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書記、局長,玉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四級調研員。
[1]
董俊傑人物事件
董俊傑違紀被查
董俊傑依法雙開
中共台州市紀委、台州市監察委網站消息,2021年1月 玉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黨委書記、局長董俊傑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經查,董俊傑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長期參與賭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董俊傑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玉環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玉環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董俊傑開除黨籍處分;由玉環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1]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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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玉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黨委書記、局長董俊傑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中共台州市紀委 台州市監察委[引用日期2021-01-21]
- 2. 玉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黨委書記、局長董俊傑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台州紀委[引用日期20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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