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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舟

(浙江海洋大學原黨委委員、副書記)

鎖定
葉舟,男1986年畢業於河海大學水利工程專業,浙江大學經濟學碩士、博士,中共黨員,教授級高級工程師。
原任浙江水利水電學院黨黨委副書記、院長 [1] 河海大學浙江校友會常務副會長。 [2]  浙江海洋大學黨委委員、副書記(保留其正廳待遇)。 [19] 
中文名
葉舟
國    籍
中國
民    族
畢業院校
河海大學
畢業院校
浙江大學
職    業
工程師 [4] 
主要成就
獲“大禹水利科學技術獎”二等獎
職    務
浙江海洋大學黨委委員、副書記

葉舟主要經歷

葉舟 葉舟
歷任浙江省圍墾局技術處副處長、蘭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省水利廳農水總站副主任、浙江水電開發管理中心主任等職。
兼任浙江省水利發電學會水電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浙江省水利學會常務理事、浙江省水利發電學會理事。
曾任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主持學院行政全面工作,分管財務審計處 [6] 
2006年,浙江省水利廳決定:葉舟同志任浙江水利水電學校、浙江省水利水電幹部學校浙江水電技工學校校長,浙江水利水電學校黨委副書記,免去其浙江省水電開發管理中心主任職務。 [7-8] 
2007年10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決定:葉舟同志任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院長;省水利廳黨組研究決定:葉舟同志任中共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委員會委員、副書記。 [9-10] 
2013年1月,中共浙江省水利廳黨組2013年1月18日研究決定:葉舟同志任中共浙江水利水電專科學校委員會委員、副書記,免去其中共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委員會副書記、委員職務;浙江省人民政府決定:葉舟任浙江水利水電專科學校校長,免去其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院長職務。 [11] 
2013年9月,省政府研究決定:葉舟同志任浙江水利水電學院院長,免去其浙江水利水電專科學校校長職務。
2018年11月19日和12月4日省委、省政府決定:免去葉舟的浙江水利水電學院院長、黨委副書記、委員職務。 [1] 
2018年12月,省委決定:葉舟同志任浙江海洋大學黨委委員、副書記(保留其正廳待遇)。 [3-5] 

葉舟科研成果

2009年2月,以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院長葉舟博士為首、劉進寶博士(在讀)等參與的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研究團隊承擔了水利部重大專項課題《水能資源開發生態補償機制研究》課題核心部分的研究工作——生態補償制度政策的研究。 [12] 
近年來,葉舟博士在水能資源開發管理方面進行了深入研究,在國內率先提出了水能資源的有償使用(資源補償)、相關利益主體損益的補償(經濟補償)、區域生態水的調度補償(生態補償)等“三大補償”機制,並在浙江省水能資源開發的實踐中取得了巨大成功。 [12] 

葉舟個人榮譽

葉舟 葉舟
2008年9月,第二屆大學生藝術展演活動高校校長書畫攝影作品展,作品《西泠印社碑記局部》和《李白黃鶴樓》獲得書畫組二等獎。 [13] 
2012年5月,浙江省教育廳公佈了浙江省參加全國第三屆大學生藝術展演活動獲獎結果,院長葉舟的書法·篆刻作品毛澤東詩《清平樂·六盤山》榮獲校長風采獎。 [14] 
2013年1月,葉舟院長當選浙江省藝術教育專業委員會美術分會副會長。 [15] 
2014年12月,葉舟校長主持完成的《水能資源有償使用及資源、經濟、生態三大補償機制研究與實踐》科研成果喜獲“大禹水利科學技術獎”二等獎,實現了浙江水利水電學院在大禹水利科技獎零的突破,彰顯了浙江水利水電學院的水利特色。 [16] 
2016年7月在南南合作會議召開期間,葉舟校長與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就中國水電技術輸出進行了交流。 [17] 
2016年11月1-2日,浙江水利水電學院校長葉舟受邀出席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聯合國工發組織主辦,國際小水電聯合會、國際小水電中心共同承辦的第七屆今所以日水電論壇,作了題為《綠色水電帶動河流生態修復研究——以甌江流域為例》的報告,受到水利部有關領導和國內外專家學者關注。 [18]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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