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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廷桂

鎖定
葉廷桂(1585年-1646年),字青萊,號番實, [4]  歸德府虞城(今河南虞城縣谷熟鎮)人。 [1] 
葉廷桂早年家境貧寒。明萬曆四十年(1612年)以鄉試第一的成績中舉人,天啓二年(1622年)中進士,歷任户部主事、都察院右副都御使、山西巡撫、户部右司郎等。天啓七年(1627年)山西鬧災荒,有人藉機生事。特敕監軍葉廷桂身先士卒,即使胸部中箭也不離開火線,終平定混亂。 [4] 
崇禎七年(1634年),葉廷桂任職山西,拒收貪官賄賂,力主精兵簡政,廣積糧草,多次受朝廷褒獎。崇禎十三年(1640年),葉廷桂奉召入朝,總督薊遼軍務。其間,查辦侵吞軍餉的貪官污吏10餘人,清出糧米60多萬石,餉銀60多萬兩清。順治三年(1646年),葉廷桂病逝於浙江衢州。後葬於葉老家村前。 [4] 
青菜
番實
所處時代
明朝
出生日期
1585年
逝世日期
1646年
本    名
葉廷桂
籍    貫
歸德府虞城(今河南虞城縣谷熟鎮)

葉廷桂人物介紹

葉廷桂(1585-1646),天啓二年,登進士,授户部山東司郎中。隨後外任陝西布政使司右參議。崇禎三年,升任陝西布政使司參政,分守河西。此後歷任河南按察使。崇禎八年,以副都御史銜,任大同巡撫。崇禎十三年,任户部右侍郎。 [2]  次年改兵部右侍郎。崇禎十四年,以右僉都御史,任遼東寧錦巡撫。 [3] 
天啓七年(公元1627年)山西鬧災荒,有人藉機生事。特敕監軍葉廷桂身先士卒,即使胸部中箭也不離開火線,終於結束了三個多月的混亂。崇禎七年(1634年),葉廷桂任職山西,拒收貪官賄賂,力主精兵簡政,廣積糧草,所有收入,全部上繳國庫,多次受朝廷褒獎。崇禎十三年(1640年),本以退職回鄉的葉廷桂奉召入朝,總督薊遼軍務。其間,查辦侵吞軍餉的貪官污吏10餘人,清出糧米60多萬石,餉銀60多萬兩,尤其是駐防寧遠的三個多月的時間內,葉廷桂留心各種事務、軍情並寫成文字。史學家稱,這批書札雖簡略,但真實地反映了遼東戰場的狀況,而明史中對這一點卻缺少記載。該信札實為研究明末東北疆場戰爭的難得史料。清順治三年(1646年)農曆十月十九,葉廷桂病逝於浙江衢州。

葉廷桂相關事蹟

葉少具文武大略,喜談兵,有膽識。崇禎三年(1630),為陝西巡撫練國事所賞識,由陝西督糧道調升關內道特敕監軍,參與鎮壓陝西農民起義軍。崇禎八年(1635),遷山西按察使,上任兩月,清積案300餘例,巡撫吳甡稱他是“霹靂手”。接着他升任右僉都御史,總管大同諸軍政。不久,清兵犯境,葉出師馬堡,於豐州灘(今內蒙古臨河縣一帶)一役,殲敵1200餘人。俘敵400餘人,使西北邊陲得以安定。是年又開大同馬市。1年為朝廷獲馬1萬餘匹。且節用有度,盈餘額銀6萬餘兩,如數上繳。崇禎聞報大喜,説他是智勇雙全,廷臣無出其右者

葉廷桂史書記載

1 明實錄:熹宗實錄 ,79卷
2 明督撫年表 ,2卷 ,17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