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落第後歸終南別業

鎖定
《落第後歸終南別業》是唐朝詩人盧綸所作的一首五言律詩。
作品名稱
落第後歸終南別業
作    者
盧綸
創作年代
唐代
作品出處
全唐詩:卷280_38
作品體裁
五言律詩

落第後歸終南別業作品原文

落第後歸終南別業作者簡介

盧綸(739年—799年),字允言,河中蒲州(今山西永濟縣)人。唐代詩人,大曆十才子之一。唐玄宗天寶末年舉進士,遇亂不第;唐代宗朝又應舉, 屢試不第。大曆六年,經宰相元載舉薦,授閿鄉尉;後由宰相王縉薦為集賢學士,秘書省校書郎,升監察御史。出為陝州户曹、河南密縣令。之後元載、王縉獲罪,遭到牽連。唐德宗朝,復為昭應縣令,出任河中元帥渾瑊府判官,官至檢校户部郎中。不久去世。著有《盧户部詩集》。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