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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平

(湖北省十堰市委政法委原副書記)

鎖定
萬平,男,漢族,十堰人,1964年11月生,黨校研究生,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十堰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2020年9月30日,據十堰市紀委監委消息,萬平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並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中文名
萬平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4年11月
出生地
十堰

萬平人物履歷

曾任十堰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支隊長,
丹江口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丹江口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丹江口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黨委書記。
現任十堰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萬平任免信息

2016年8月,擬任市直單位正縣級領導幹部。 [1] 
2019年2月,免去十堰市維護社會穩定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職務。 [2] 

萬平人物事件

萬平審查調查

2019年12月30日,萬平涉嫌嚴重職務違法,經湖北省監委指定管轄,接受襄陽市監委監察調查,並被採取留置措施。十堰市紀委就萬平涉嫌嚴重違紀問題,已予黨紀立案審查。 [3] 

萬平依法雙開

2020年9月30日,據十堰市紀委監委消息,經省監委指定管轄,襄陽市監委監察調查,十堰市委政法委原副書記萬平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中藉機斂財,長期違規借用他人車輛;違反組織紀律,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違反幹部選拔任用規定,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方面利益;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將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單位或他人支付,違規領取補貼、獎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相關行業管理、幹部提拔調整、工程款結算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罪。
萬平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貪慾膨脹、以權謀私,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仍然不收斂、不收手,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並涉嫌職務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十堰市紀委常務會會議研究並報十堰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萬平開除黨籍處分;由十堰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