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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國體育會

鎖定
萬國體育會(INTERNATIONAL RECREATION CLUB)亦稱上海運動事業基金董事會(SHANGHAI RECREATION FUND)。咸豐十年(1860年),4名外僑——安妥巴士(R·C·Autrobus)懷提歐(J·Wittall)、希爾德(A.Heard)、鄧脱(H.Dent)集得股份138股,每股50美元,得股金6900美金(合銀5365.5兩)。用4421兩銀子購得浙江路跑馬廳(新公園)中空地34.5畝,建造了公共體育場。
中文名
萬國體育會
外文名
INTERNATIONAL RECREATION CLUB
成立時間
1860年
結束時間
1951年

萬國體育會歷史背景

同治元年(1862年),因太平軍進攻上海租界地價暴漲,公共體育場的董事會出賣了該場,得銀49425兩。這筆款子即為最早的上海運動事業基金。它的第一筆投資是同治二年十一月用12500兩銀子在新建的跑馬廳內購地430畝。開闢了西僑公共體育場,其餘資金用以資助各種外僑體育團體和文化團體,上海總會、板球總會、棒球總會、划船總會、外灘公園、虹口公園、公共遊泳池、上海圖書館、博物館等都曾受到其資助。
基金會以運動場的租金和借款的利息作為收入,以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計,該基金會固定的年收入為2500銀元,資產估計達82010兩銀子。

萬國體育會董事會

上海運動事業基金董事會設董事5名,均為兼職。董事最早由股東推薦,同治九年(1870年),董事會的總董由公共租界官員兼任。董事會設有一名專職幹事。
光緒二十年(1894年)以後,基金全部由工部局代管。由於基金會所屬的跑馬廳公共體育場一直不準華人入內,租界內的納税華人強烈要求運動場向華人開放。同時由於經營不善出現虧損,工部局於民國20年(1931年)把基金的管理權全部交回給基金董事會。董事會設託管人處理日常事務。
宣統二年(1910年),基金會介入了江灣跑馬總會,併成為該總會最大的股東。當年,由基金會控制的江灣跑馬場對外稱萬國體育場,基金會對外也號稱萬國體育會。到20年代,他們在靜安寺路建立的新會所(今南京西路722號)也被稱為萬國體育會。
基金會於二三十年代以經營江灣跑馬場為主要營業收入,與跑馬總會既相互依靠也有激烈競爭。民國20年因缺少現金,請跑馬總會擔保,向匯豐銀行貸款,跑馬總會選得到了基金會的大部分股份。
至民國25年,基金會所欠的債務越來越多,當年7月,跑馬總會向匯豐銀行承擔了基金會所有債務,但需用基金會的所有土地及房產作抵押。至民國26年,八一三事變中江灣跑馬場遭日軍破壞,基金會由於無法賽馬,僅有的財源被切斷,於是決定將江灣跑馬場以76萬美元賣給日本株式會社,約定分三期付款。至民國27年4月,因現金週轉困難,又將總部的辦公大樓出租以求收益。此時基金會的生存已成問題,於是在同年5月17日召開了股東大會,決議按照抵押的協定,將所有財產全部轉讓給跑馬總會,並於當年6月13日實行。基金會由於失去了全部財產,實際已消失,但作為組織的名義還存在,以後,跑馬總會還經常使用萬國體育會這塊招牌進行活動。
民國34年,抗日戰爭勝利後,跑馬總會重新接管跑馬廳。他們以萬國體育會的名義向南京國民政府行政院要求退還江灣跑馬場,行政院院長張羣認為“於法不合,未便受理”予以否決。

萬國體育會其他信息

1950年4月17日,基金會託管人寫信給市長陳毅,表示“願意將跑馬廳中間的430畝運動場,含動產不動產全部自願交給政府”。由於基金會和跑馬總會實際上是一家,當時跑馬總會沒有表態,所以一直到1951年8月31日市人民政府外事處、辦公廳、公安局才共同去跑馬廳內清點基金會的傢俱設備,接收了該會。運動事業基金會就此全部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