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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鎖定
萍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全市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依法確認各類經營者的主體資格並頒發營業執照,監督管理各類市場,規範市場交易行為,查處製假售假、短斤少兩、無照經營、虛假宣傳、虛假廣告、商標侵權、商業賄賂、商業欺詐、不正當競爭等違法違章行為,打擊傳銷活動,取締非法經營,保護公平競爭,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
中文名
萍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屬    性
政府機構
地    區
萍鄉市
職    責
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萍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管職責

萍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萍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領導全系統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派出機構,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地方性法規、規章和制度。制訂全系統工商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文件。
(二)依法組織管理工商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的登記註冊,依法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
(三)負責宏觀監督管理全系統企業的經營行為,對在本局註冊的企業實施年檢和直接的監督管理。承擔上級工商局授權登記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四)依法組織監督檢查市場主體的交易活動,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行為,監督管理利用計算機網絡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組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依法打擊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行為,查處其他各類經濟違法違章行為,維護市場交易秩序。
(五)依法組織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組織查處市場管理和商標管理中的經銷摻假及假冒產品行為。
(六)依法監督管理消費品市場、生產資料市場;參與市場培育、市場佈局規劃,組織各類市場登記和統計工作;規範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組織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
(七)依法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管,組織查處合同欺詐行為,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
(八)依法組織管理個體工商户、個人合夥、個人獨資企業和私營企業,規範其經營行為,引導個體私營經濟健康發展。
(九)組織管理商標工作,對經營者使用商標和印製商標的單位進行監督管理,組織查處商標侵權假冒等違法行為,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
(十)組織管理廣告發布和廣告經營活動,查處廣告違法違章行為。
(十一)負責全系統隊伍建設、機構編制、幹部人事、財務審計、紀檢監察等工作。
(十二)指導直屬事業單位和有關社會團體的工作。
(十三)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萍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局長李國樑:主持全面工作。兼管人事教育、財務審計工作。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羅恆明:主管紀檢監察工作。協助局長分管隊伍作風紀律建設、政風行風建設、機關黨務、共青團工作;做好局長交辦的財務審計工作。工作聯繫點為安源區工商局。創建工作聯繫點為北橋市場。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芳清:協助局長分管直屬局、企業註冊登記與監督管理、外資企業登記與監督管理、市場主體安全監管、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個體私營經濟協會、公共政務中心工商窗口工作。工作聯繫點為蘆溪縣工商局。創建工作聯繫點為西門市場。
黨組成員、副局長燕克敏:協助局長分管公平交易、打擊傳銷、政研法規、消費者權益保護、消費者協會、信息中心工作。工作聯繫點為上栗縣工商局。創建工作聯繫點為東門市場。
黨組成員、副局長周宜芳:協助局長分管市場監督管理、市場消防安全、市場建設協調與改造維修、運管市場、培訓中心、工會、老幹部、婦女、計劃生育、辦管脱鈎和人員分流、市場建設服務中心、四城同創工作;做好局長交辦的人事工作。工作聯繫點為湘東區工商局。
黨組成員、副局長陳述躍: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機關後勤服務中心、辦公樓消防安全與保衞、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宣傳、精神文明建設、商標監督管理、廣告監督管理、商標廣告協會、政府信息公開、新農村建設與社區幫扶及扶貧工作。工作聯繫點為蓮花縣工商局。創建工作聯繫點為礦區市場。

萍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重要文件起草、文書檔案管理、機要保密和會議組織;承擔綜合性調研、信息、宣傳、政務督查和信訪受理工作;負責本系統先評優及表彰工作;負責管理後勤服務中心工作;負責對外聯繫與協調、社會綜合治理工作。
計劃財務科
負責編制和下達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年度收支預決算計劃;組織實施系統年終決算;組織系統收入,調配系統經費;負責對系統資產、行政事業性收入、罰沒收入和專項收費票據的管理;按權限制定和下達系統基本建設計劃,管理系統裝備;負責制定系統財務管理辦法和財務制度;制定內部審計制度,並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系統一切財務收支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進行內部審計監督;負責本系統社會保險管理工作。
人事教育科
負責全市縣(區)工商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察考核管理工作;負責市工商局備案幹部審查和宏觀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人事、勞動工資等項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組織編制實施本系統基層工作、教育培訓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歸口管理本系統各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隊伍建設和督查;指導市工商行政管理培訓中心的工作。
政研法規科
負責為領導決策提供調研資料,制定全局性調研計劃,承擔綜合性調研任務,組織協調全系統的調研工作,負責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依法建制工作;組織開展工商行政管理執法監督和聽證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及行政賠償工作;負責組織法制宣傳培訓,指導本系統的法制工作。
市場規範監督管理科
制定全市規範市場秩序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組織規範管理各類市場的經營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包括電子商務、網絡經濟等特殊交易行為在內的各類市場交易行為;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和經紀活動,查處經紀違法案件;組織實施經濟合同行政監管,負責經濟合同爭議的行政調解和合同示範文本的管理工作;組織查處利用合同欺詐的違法行為,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登記,負責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
制定全市商標和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具體措施和辦法,組織實施對商標和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商標侵權案件和虛假廣告;組織推薦全省著名商標,負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和商標印製的監管工作,負責廣告經營的審批和廣告發布的登記;指導商標代理機構、商標廣告協會和廣告審查機構的工作。
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科
負責對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實行指導、監督和管理,依法維護個體工商户、私營企業的合法權益和合法經營。調查研究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管理情況,研究制定相關的監管措施和辦法;指導對個體工商户、私營企業的登記註冊與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個體私營經濟協會工作。

萍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屬單位

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承擔局機關後勤管理保障及服務工作;協助辦公室做好大型會議、重大集體活動等的後勤保障、機關辦公用品採購、工商制服的訂購、發放工作及機關職工食堂管理,搞好來客後勤服務;負責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辦公樓的安全、保衞、綠化、衞生、維護工作;負責辦公樓水、氣、電、電梯、空調的維修和維護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印刷、過塑、複印工作;負責機關臨時人員的僱用、使用、管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信息中心
負責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信息化工作,組織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網絡和數據中心建設,對全系統信息系統建設進行業務指導,為監督管理與行政執法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技術保障;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的規劃、計劃、技術方案;負責本市工商系統紅盾信息站的建設,負責機關辦公自動化建設,負責機關業務管理自動化系統建設和應用開發工作;負責全市工商系統內部局域網、廣域網的建設和維護,負責計算機網絡及相關設備的選型、配置和維護;組織開發、推廣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應用軟件;承擔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信息技術人員和應用人員的業務培訓及技術交流工作;面向社會提供機關信息和技術服務。
培訓中心
負責承辦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政治理論、法律法規及相關業務知識的培訓;負責承辦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初任、任職、更新知識的培訓;負責提高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中青年幹部專業對口、工作需要的學歷結構和知識結構的培訓;負責承辦我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與其它工商專題項目的培訓;負責承辦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委託的其他培訓等工作。負責承辦各縣區工商局所轄個體、私企黨員的政治思想、黨章及相關的知識培訓;負責承辦全市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户、勞務人員、下崗職工、待業人員相關知識培訓、服務。
萍鄉市個體私營經濟協會
開展調查研究、信息交流、業務培訓、書刊編輯、展覽展示、諮詢服務;對全市個私協會系統工作進行指導,為個體私營企業服務,維護個體私營企業合法權益;指導個私協會系統會費規範管理工作,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文件和協會章程的規定做好會費的收取、使用和管理工作,嚴禁搭車收費和強制性收費。
萍鄉市消費者協會
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諮詢服務,引導消費者科學、合理、安全、健康消費;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行政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投訴事項涉及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提請鑑定部門鑑定;就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持受損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
萍鄉市商標廣告協會
按照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對全市廣告行業進行指導、協調、諮詢、服務、監督;承辦廣告協會的日常工作。為會員爭創著名商標和馳名商標提供服務;承辦商標協會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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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