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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西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鎖定
綜合管理全市引進國外智力、外國專家、出國(境)培訓等工作;擬訂對外人才交流及留學回國人員來我市工作、創業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編報國外引進智力專項經費預算並監督實施
中文名
萊西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    點
萊西市
類    別
政府部門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萊西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擬訂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健全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體系。
(三)負責促進就業創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創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完善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就業援助制度和職業培訓制度,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國(境)外人員來我市工作政策。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標準。組織實施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組織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離退休政策。擬訂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並組織實施,編報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貫徹執行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政策。參與監督市社會保障基金管理運營情況。負責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負責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經辦管理業務的統籌協調指導。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劃。
(五)參與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才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規劃、政策以及留學回國人員來我市創新創業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人才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相關人才工程。負責非教育系統公派留學管理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員服務管理和繼續教育管理等政策並組織實施。牽頭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和職業技能競賽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高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政策。擬訂技工院校以及有關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
(六)會同有關部門推進、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權限內各類資格考試等相關工作。
(七)負責事業單位工資福利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監督落實企業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調控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事業單位工資審批、發放、備案管理並監督實施。負責管理權限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退休審批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養老保險待遇核算工作。
(八)擬定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並監督實施。貫徹實施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勞動關係政策與制度。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健全勞動關係三方制度。監督實施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監督實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有關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規案件。
(九)綜合管理全市表彰獎勵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國家功勳榮譽表彰制度和省、青島市以及萊西市有關表彰獎勵制度,按照權限組織實施市政府有關表彰獎勵事項。依法辦理市政府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工作人員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領域的招商引資、招才引智、優化營商環境和對外交流合作等工作。負責推動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培育、引導、扶持相關行業協會發展,推進行業協會自律,發揮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羣眾、服務行業的作用。負責指導本系統基層黨組織建設、思想政治建設和隊伍建設。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青島市委、市政府和萊西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好”和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優化服務流程,創新服務模式,發揮“互聯網+”支撐作用,推進網上辦事和業務協同,提升服務質量。加強監督指導,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創新監管模式,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信用監管”,提升監管效能。完善人力資源市場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政策,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加強信息共享,不斷提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水平,持續增強人民羣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十四)有關職責分工。涉及職責分工的部門,應當建立信息共享、行政執法聯動等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1.與市退役軍人局的職責分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承擔屬於《工傷保險條例》適用範圍的烈士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髮放工作。市退役軍人局負責烈士褒揚工作,承擔烈士褒揚金、一次性撫卹金和烈屬定期撫卹金等相關撫卹政策的落實。兩部門應當建立協調配合機制,共同做好烈士褒揚以及烈屬優撫等工作。2.與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的職責分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落實外國人來我市工作政策,其中A類人員的政策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落實,B類和C類人員的政策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落實。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按照省規定辦理。3.與市行政審批局的職責分工。市行政審批局和審批服務事項劃出部門應當堅持“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按照《萊西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萊西市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組建市行政審批服務局改革方案〉的通知》文件執行。市行政審批局對劃轉的行政許可和相關政務服務事項,依法履行職責,並對行政審批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牽頭建立完善協調與其他審批部門、監管部門、執法機構的關係,研究解決現場踏勘、審圖驗收等環節的銜接措施。審批服務事項劃出部門應當全方位做好監管工作,突出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依法對市行政審批局實施的審批行為和行政相對人行使行政許可權利進行監督,依法確定和調整行政審批實施所需的審批條件、技術標準等審批規範,明確行政相對人行使行政許可權利的要求、規則和限制性規定等,及時調整和完善行政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嚴格落實監管職責。各部門應當加強銜接配合,絕不允許推卸責任、絕不允許出現監管空白。 [1] 

萊西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掛信訪科牌子)
負責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安全應急、值班管理、建議提案辦理、對口聯繫、信息化建設等工作。負責辦公用房、公務用車等實物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牽頭負責政務公開、政務信息、新聞宣傳和綜合調研工作。負責起草計劃、總結、制度、經驗性文字材料等重要文稿。負責受理來信來訪和輿情處置。負責信訪案件的分辦、催辦和辦理情況的回覆。負責牽頭組織開展日常及重大活動期間信訪隱患排查、上報和化解工作。負責協調安排局領導班子成員接訪日程。負責牽頭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的對口支援和扶貧工作。負責組織編報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信息規劃和統計管理等工作。負責組織編制部門預決算。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全市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以及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監管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監督社保基金的收支、管理和運營,組織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參與監督市社會保障基金管理運營情況。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政策法規科(掛督查室牌子)
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政策研究。負責牽頭起草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牽頭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就業創業、失業保險和農民工工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技工院校以及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擬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大中專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創業工作,負責指導高校畢業生創業孵化基地和就業見習基地工作。負責指導創新人才開發體制,強化人才資源的市場化配置,促進人才資源有效開發、有序流動。負責組織擬訂預防、調節和控制失業的政策,建立失業預測預警制度,負責失業保險參保單位以及職工、失業人員待遇資格核准工作。負責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國(境)外人員來我市工作政策。協調推進全市人才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引進國內外高層次、高技能人才。負責培育、引導、規範人力資源服務業和市場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監督管理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人力資源市場活動。負責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負責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職業技能考核鑑定的政策和辦法並監督實施。承擔局機關行政決策、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牽頭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執法監督等相關工作,開展普法宣傳。負責指導監督勞動監察有關工作。負責協調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統一承擔局機關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辦理工作。負責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優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牽頭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優化營商環境相關工作。負責人社服務平台建設。負責人社改革事項的申報確定和改革任務的督促落實。負責督導落實本部門承擔的青島市、萊西市科學發展綜合考核任務。負責局屬單位、科室考核及工作人員考核。負責政風行風建設和作風紀律督查。負責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決定事項、領導批示事項及其他政務事項的督查督辦。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掛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牌子)
負責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按照管理權限,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的備案、核准和聘用人員備案等工作。負責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參與相關事業單位用編進人計劃審核工作。負責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競聘、考核、培訓等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事業單位招聘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人員(不含公務員)調配政策並組織實施,按規定承辦有關工作人員調配工作。貫徹落實國家以及省“三支一扶”有關政策並協調實施。負責全市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相關信息統計工作。負責管理權限內幹部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綜合管理全市表彰獎勵工作。負責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國家功勳榮譽表彰制度和省、青島市以及萊西市有關表彰獎勵制度,按照權限組織實施市政府有關表彰獎勵事項。按照有關規定承擔本地區功勳榮譽表彰獎勵獲得者的服務管理等工作。承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處分和申訴、複核等工作。負責擬訂專業技術人員服務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負責擬訂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評審、考核認定、考試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權限內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的管理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博士後制度,做好博士後引進、服務、管理等工作。承擔“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省突出貢獻專家、市特聘專家等選拔、服務、管理工作,落實院士、專家工作相關政策。負責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和專家服務基地等專家工作平台的建設、服務和管理等工作。負責管理權限內各類資格考試等相關工作。負責依法辦理市政府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工作人員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
工資福利科
負責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和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管理工作。負責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事業單位工資(薪酬)總額,核定全市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負責審批確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工作時間及工齡。負責事業單位工資福利業務的審批、審核和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及相關待遇發放、工資備案管理工作。負責與工資統發相關部門之間的業務協調、數據對接、網絡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社會保險、職業年金的核算和扣繳管理。負責組織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政策。負責企業職工提前和延緩退休資格核准工作。負責擬訂全市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規劃,組織實施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標準。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職)資格審核和機關事業單位參保人員養老保險待遇核定工作。負責擬訂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協調養老保險社會化服務工作。負責指導監督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
勞動關係科(掛工傷認定科牌子)
負責組織實施勞動關係政策與制度。負責健全協調和組織實施勞動關係三方制度,組織開展和諧勞動關係創建活動。負責組織落實最低工資標準。擬定企業工資指導線並監督實施。負責監督落實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宏觀調控和支付保障政策。負責指導企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負責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負責落實市屬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政策,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推動落實農民工相關政策,協調解決涉及農民工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負責勞動用工備案、集體勞動合同合法性審查、用人單位裁員報告備案、企業薪酬調查、技校畢業生落户和企業職工工資定級。負責落實改革改制、搬遷、關閉破產企業職工權益保障政策。負責監督實施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負責監督實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負責經營勞務派遣許可、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審批(審查)等行政許可事項事中事後監管。負責破產企業職工達到退休年齡應由政府承擔的企業部分養老保險費繳納年限的認定工作。負責原下鄉知青工齡認定。負責監督指導勞動標準制定和實施,協調有關勞動維權工作。負責勞動關係和諧狀況審查。負責參與有關企業勞動模範推薦評選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政策。負責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調解工作,依法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承擔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擬訂全市工傷保險規劃,組織實施工傷保險政策和標準。負責組織實施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負責組織實施工傷待遇政策。負責受理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工傷認定申請。負責開展工傷調查取證,做出是否認定工傷結論。負責受理工傷、病退、退職等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參與開展勞動能力鑑定。
萊西市社會保障資金核算中心
管理全局社會保障經費、促進就業專項資金以及其它各項專項資金;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提出完善局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的建議;監督檢查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撥付、使用情況。負責全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和組織機構等統計工作。
萊西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檔案管理中心
擬訂全局檔案管理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業務檔案、會計檔案、文書檔案等歸檔及管理工作;負責檔案信息資料數據庫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定期向檔案管理部門移交檔案,按規定銷燬應銷燬的文件、資料。
萊西市社會勞動保險事業服務中心
貫徹落實國家、省、青島市社會保險政策,建立險種齊全、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險體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落實好社會保險及其企業年金的管理和監督制度,並負責社會保險徵繳工作;負責編報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貫徹落實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政策。
萊西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
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意見和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的收繳、管理、支付;負責機關事業單位醫療、失業保險費的收繳;負責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的審核及養老金髮放;負責機關事業單位新增退休人員的待遇審核和喪葬撫卹費、遺屬補助費的審核及撥付;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傷人員醫療費、傷殘補助金的審核、支付;負責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業務的宣傳培訓;負責指導各參保單位開展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業務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有關文件、資料、檔案的建立和管理。
萊西市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中心
負責“老農保”養老待遇的核定與支付、基金管理;被徵地農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徵繳、養老待遇的支付、基金管理;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徵繳、養老待遇的支付、基金管理。
萊西市勞動保障監察局
1、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2、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3、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4、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5、負責社會保險基金擴面、清欠和社會保險預警工作。6、負責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參加社會保險情況的稽核工作。
萊西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主要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的培育和發展;勞動用工檢測及統計工作;統籌城鄉勞動力就業;外國人、港澳台人員在本市就業管理;就業登記和失業登記;城鎮失業人員就業和再就業;企業職工失業保險基金管理和失業救濟金審核發放;就業再就業培訓;職業技能培訓及鑑定考核;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審批與管理;創業培訓及創業扶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和檔案管理;“三支一扶”畢業生日常管理;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勞動事務代理等工作。
萊西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院
貫徹落實上級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綜合管理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承擔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開展勞動爭議預防工作;負責全市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調解和處理;負責勞動人事專(兼)職仲裁員、調解員培訓、聘任、考核、管理工作;指導鎮街勞動爭議調解組織開展工作。
萊西市社會保險稽核管理中心
負責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參加社會保險情況的稽核工作。
萊西市職業技能鑑定中心
受理職業技能鑑定申請、資格審查、准考證簽發;組織職業技能鑑定考核考評,為鑑定合格人員辦理髮放職業資格證書;組織職業技能競賽;開展職業技能鑑定的諮詢服務和信息統計等職業技能鑑定職責。
萊西市勞動就業技能服務中心(掛市公共實習訓練中心牌子)
執行勞動就業政策,為各類企業提供職業介紹、人才招聘、就業失業登記等人力資源服務。開展城鄉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及創業培訓,用工單位新錄用人員崗前培訓、在職職工技能提升培訓、新型學徒制培訓等技能培訓。提供定向培訓、委託培訓、見習培訓、實習實訓和模擬實操等技能培訓服務。承擔政策性培訓職責。指導民辦培訓機構開展培訓業務。 [1] 

萊西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領導班子

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張秀傑 [1-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