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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銘

(江西省萬安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原副主任)

鎖定
華銘,男,漢族,1967年7月出生,江西于都人,大學本科學歷,1989年9月參加工作,1997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曾任江西省萬安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三級主任科員。
2023年7月,華銘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2] 
中文名
華銘
性    別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7年7月
學    位
學士
學    歷
大學本科

華銘人物履歷

1989年9月至1994年9月,萬安縣林業公司幹部;
1994年9月至1999年12月,萬安縣林業公司多種經營股股長;
1999年12月至2001年3月,萬安縣林業公司辦公室主任;
2001年3月至2003年3月,萬安縣蘆源林場場長;
2003年3月至2006年11月,萬安縣林業公司駐深圳招商站站長;
2006年11月至2009年6月,萬安縣林業要素市場副主任;
2009年6月至2010年11月,萬安縣麻源墾殖場副場長;
2010年11月至2013年11月,萬安縣工業園黨工委委員、工業園區辦公室副主任;
2013年11月至2021年11月,萬安縣工業園黨委委員、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2021年11月至2023年7月,萬安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三級主任科員。 [2] 

華銘工作分工

分管規劃建設股、園區自然資源所,負責工業園項目規劃編報審批、項目建設管理(在建工程安全生產)及工程招投標、園區綠化美化亮化、河道砂石審批、園區外農民建房審核、新入園項目規劃審批、徵地拆遷、地表附着物清理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對接聯繫縣發改委、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局、縣審計局、縣林業局、縣水利局、五豐鎮政府、羅塘鄉政府。 [1] 

華銘人物事件

2023年7月,經中共萬安縣委批准,萬安縣紀委縣監委對萬安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原副主任、三級主任科員華銘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華銘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在辦理涉及羣眾事務時吃拿卡要,侵害羣眾利益;貪慾膨脹,甘於被“圍獵”,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項目施工、資金撥付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收受鉅額財物。
華銘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羣眾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萬安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萬安縣委批准,決定給予華銘開除黨籍處分;由萬安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