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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氏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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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氏温度是由德國人華倫海特制定了的温度標記,符號F,單位℉。
中文名
華氏温度
外文名
Fahrenheit temperature scale
符    號
F
單    位
制定時間
1724年
制定人
華倫海特

華氏温度背景與意義

1724年,德國人華倫海特制定了華氏温標,最早,他把一定濃度的鹽水凝固時的温度定為0℉,將他妻子的體温設為100℉,後來為了嚴謹,又把純水的冰點温度定為32 ℉,把標準大氣壓下水的沸點温度定為212℉,中間分為180等份,每一等份代表1度,這就是華氏温標。(注:關於華倫海特研究的具體過程,在此不做贅述,在華倫海特的詞條中,已做了極其詳盡的描述)
它的出現是華倫海特為了統一物理學中的温度單位來定的。華倫海特的華氏温標,使得温度測量有了共同的標準,可以對不同的地點,不同時間及各人所測量的温度值進行比較。事實上,各種温標的出現,都是為了定量地描述温度。

華氏温度華氏温度與其他温度之間的關係

華氏温度華氏温度與攝氏温度的關係

攝氏温度規定:標準大氣壓下冰的熔點為0攝氏度,水的沸點為100攝氏度。
因此,易得出:F=(9/5) C+32

華氏温度華氏温度與熱力學温度的關係

熱力學温度(又稱開氏温度)(T)與華氏温度(F)的換算式是:
T = 5×(F- 32)/9+273.15
F = 9×(T-273.15)/5+32
絕對零度 0 K= -459.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