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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林森

鎖定
華林森(1926-1987),中國共產黨第九屆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第十屆中央委員。上海寶山人。曾任蘇州市革命委員會副主任,中共蘇州市委副書記,江蘇省總工會主任、省革命委員會副主任。1969年在中共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為候補中央委員。1973 年在中共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為中央委員。“文化大革命”中,積極追隨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進行搞亂江蘇、篡黨奪權的反革命陰謀活動。1979年12月28 日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 18年,剝奪政治權利 5年。 [1] 
中文名
華林森
別    名
華蔭章
出生日期
1926年9月
出生地
上海寶山人

目錄

華林森人物生平

華林森原是蘇州長風機器廠一名工人,“文革”開始,看王洪文在上海以工人身份造反很有點“名堂”,於是也扯起造反旗幟,奪市委、市政府的權。奪權後,華林森立即提出“以蘇治蘇”口號,蘇州市所有區局主要領導職務全由他的幫派骨幹分子擔任,並奪了人武部權,建立“第二武裝”,形成指揮、組織、輿論、情報、武裝五大系統,實際成了獨立王國。華林森幫派與省委內部的幫派領導勢力以及南京、徐州等地的主要幫派頭目相勾結,多次竄到南京,製造事端,妄圖搞垮省委,把“以蘇治蘇”口號擴展到全省,篡奪全省的黨政領導大權。 [2] 
1974年2月4日,蘇州市委召開常委(擴大)會議,組織學習中央一號文件,研究開展“批林批孔”運動的意見和措施。兩日後,召開蘇州市工農兵“批林批孔”廣播大會,發動羣眾“批林批孔”。在3月17日市委召開的區、局、直屬單位領導幹部“批林批孔”座談會上,一些人因對“文化大革命”以來的一些問題表示不滿,被華林森幫派視為“否定社會主義新生事物的反動思潮”,從而遭到批判。4月25日,《新華日報》發表《林彪及其死黨在洪涇舉的是“克己復禮”的黑旗》後,各地根據地委、太倉縣委調查組整理的《關於林彪死黨葉羣一夥在洪涇大隊的反革命罪行》材料,結合各地具體情況深入揭批林彪的罪行,發動羣眾“聯繫階級鬥爭、路線鬥爭實際,批判林彪鼓吹的‘克己復禮’反動實質,揭發修正主義路線回潮的表現”。 [3] 
在“文化大革命”結束到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前的兩年間,中共蘇州地委、市委着重組織開展了以下三方面的工作,逐步糾正“文化大革命”的錯誤。 [4]  1975年下半年,省委曾派劉伯英任蘇州市委書記,授權他對蘇州市進行徹底整頓,結果難有成效。雖然“四人幫”大樹已倒,但華林森一夥在蘇州盤根錯節,根深蒂固,要徹底解決蘇州問題,仍不能掉以輕心。非有一位立場堅定、經驗豐富、有才幹、有威望,能駕馭全局的領導不可,省委選中了胡宏同志。1976年10月胡宏同志率領的工作組前往蘇州,工作組比較徹底地查明瞭華林森一夥的罪行。經過清查,蘇州進學習班受審查的不超過 100 人,應該説人數是很少的,主要是華林森幫派的核心成員和骨幹分子。定性處理更是本着“批判從嚴,處理從寬,掌握分寸,留有餘地”精神,慎之又慎,嚴格按政策辦事,最後只是由政法部門依法拘捕了犯有打砸搶罪行的華林森以及犯有其他嚴重罪行的幾個人。對於個別核心成員和骨幹分子,分別按不同情況給予處置。其中,竊據區局部門領導職務的,撤銷職務,回原崗位,哪裏來哪裏去。有些人已不適宜做原有工作的,另行分配適當工作。至於那些受華林森影響,説過錯話、做過錯事的幹部羣眾,主要是通過認真進行自我批評,進行正面教育,予以解脱。真正達到了教育面極大,打擊面極小的要求。蘇州市委、市政府和所屬區局組織整頓完成後,工作組大部撤走。只留少部分人,主要是專案小組,處理未了事宜。 [2]  1977年1月,中央同意對華林森實行隔離審查後,蘇州地、市委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廣泛發動羣眾,積極穩妥地開展揭批“四人幫”和華林森罪行的鬥爭,全面清查與“四人幫”反黨集團篡黨奪權陰謀活動有牽連的人和事。1979年1月,市委宣佈中共中央、江蘇省委對“四人幫”骨幹分子華林森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移送司法機關逮捕法辦的決定。同年底,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現行反革命罪判處華林森有期徒刑 18年,剝奪政治權利 5年,幫派中的骨幹分子汪永珠、鄒學祺、趙寶康等也受到應有懲罰。 [4] 
參考資料
  • 1.    劉金田,沈學明主編;王琦等撰.歷屆中共中央委員人名詞典 1921-1987:中共黨史出版社,1992:84
  • 2.    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胡宏紀念文集》編寫組編.胡宏紀念文集..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2012:392-396
  • 3.    蘇州通史編纂委員會,王國平編.蘇州通史 中華人民共和國卷 1949-1978:蘇州大學出版社,2019:203
  • 4.    王國平.蘇州史綱.::古吳軒出版社,2009:658-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