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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澤市醫療保障局

鎖定
菏澤市醫療保障局是菏澤市機構改革設置的新部門,為菏澤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3] 
中文名
菏澤市醫療保障局
辦公地址
菏澤市中華路與青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菏澤農商銀行大樓
所屬部門
菏澤市人民政府

菏澤市醫療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擬訂全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政策、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制訂全市醫療保險費徵繳和轉移接續、個人賬户劃轉辦法並監督執行。
(三)監督管理全市醫療保障基金,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四)組織制定全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險制度,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
(五)組織制定城鄉統統一 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制定醫保目錄准入談判規則並組織實施。
(六)組織制定全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標準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佈制度。
(七)制定全市藥品、大型醫療設備和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藥品、醫用耗材集中採購平台建設。
(八)制定全市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
(九)負責全市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制定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合作交流。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完善全市統一的城鄉居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制度,完善醫保籌資和報銷調整機制,推行按病種付費為主的複合型支付方式,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職責分工推進醫療、醫保、醫藥 “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羣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二)與市衞生健康委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衞生健康委、市醫保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菏澤市醫療保障局領導分工

職務
姓名
分工
局長
王清海
-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於雲華
分管辦公室(人事科)、機關黨委,負責宣傳、意識形態、疫情防控工作及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黨組成員、醫保中心主任
王伯安
主持市醫療保險事業中心工作,分管基金監督管理科工作,負責組建基金稽查稽核執法隊伍、企業紓困工作及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穆凌劍
分管待遇保障科,負責招商引資、鄉村振興工作及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參考資料: [4-6] 

菏澤市醫療保障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人事科牌子)。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應急、值班、安全、考核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新聞發佈、建議提案辦理、機關綜合性文稿等有關工作,負責對外合作交流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二)規劃財務和法規科。組織擬訂全市醫療保障工作規劃。負責編報本部門年度預決算,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編制全市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推進信息化建設,負責醫療保障數據統計分析。負責局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相關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優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
(三)基金監督管理科。擬訂全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四)待遇保障科。擬訂全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健全完善大病保險制度,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組織醫療救助,承辦中央、省和市財政相關補助資金的分配和監管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各地醫療救助政策和救助資金的落實。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
(五)醫藥服務管理科(掛醫藥價格和招標採購科牌子)。擬訂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制定醫保目錄准入談判規則並組織實施。擬訂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議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擬訂全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佈制度。擬訂全市藥品醫用耗材的集中採購、配送以及結算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集中採購平台建設。
(六)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羣團工作。 [4] 

菏澤市醫療保障局事業單位

(一)菏澤市醫療保障綜合執法大隊。貫徹執行醫療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醫療保障執法方面的工作規劃、年度計劃、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監督檢查市本級定點醫藥機構執行醫療保障法律法規情況,依法對相關違法行為予以查處;負責對本級未足額繳納職工醫療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的用人單位進行查處;組織開展醫療保障領域日常和專項監督檢查,受理投訴、舉報;參與調解糾紛,處理突發事件;監督指導縣區執法工作,監督指導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完成市醫療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菏澤市醫療保險事業中心。(1)參與制定全市醫療保險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2)承擔市本級單位和個人醫療保險參保登記、變更、增減、續保、保險關係轉移工作;承擔市本級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的權益記錄、待遇支付、基金管理等經辦業務。(3)承擔市本級參保人員個人賬户的建立和管理工作。(4)承擔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基金使用的稽核檢查和參保單位繳費基數稽核工作。(5)承擔全市醫療保險基金統計、運行分析工作。(6)承擔市本級慢特病經辦服務和離休幹部醫療費結算報銷工作;承擔異地就醫管理服務工作。(7)承擔長期護理保險經辦服務和定點護理服務機構協議管理經辦工作;承擔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經辦工作。(8)承擔醫保信息化建設和醫療保險政策諮詢服務工作。(9)指導全市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經辦業務和醫保基金與醫藥企業直接結算工作。(10)完成市醫療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 [4] 

菏澤市醫療保障局辦公信息

地址:中華路與青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菏澤農商銀行大樓
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