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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澤專區

鎖定
菏澤專區設立於1949年,屬平原省,1950年撤銷菏澤城關區,改設為鎮。1952年11月平原省撤銷,將菏澤劃歸山東省(仍設菏澤專區), 2000年撤銷菏澤地區,改置菏澤市(地級)。 [1] 
中文名
菏澤專區
設    立
1949年
隸    屬
平原省
地    區
華北地區
劃    歸
山東省
撤    銷
2000年
下轄地區
東明、鄄城、鄆城、曹縣、定陶等
歷史沿革
平原省菏澤專區 平原省菏澤專區
菏澤專區,1949年設菏澤專區,專署駐菏澤。屬平原省。轄菏澤、定陶、曹縣、東明、鄄城(由濮縣黃河以東部分析置,駐鄄城)、鄆城、梁山(由東平湖西、壽張之黃河以東與鄆城之一部組成,駐梁山)、南旺(由汶上縣運河西及鄲城東南部分組成,駐曹莊)等8縣及菏澤城關區。 [1] 
1950年撤銷菏澤城關區,改設為鎮。1952年11月平原省撤銷,將菏澤、定陶、曹縣、鄄城、鄆城、梁山、南旺等7縣劃歸山東省(仍設菏澤專區);東明縣劃歸河南省。1963年東明縣重新劃歸山東省菏澤專區, 1967年2月菏澤專區改為菏澤地區。
2000年撤銷菏澤地區,改置菏澤市(地級),轄牡丹區(原菏澤縣)、定陶、曹縣、成武、單縣、鄄城、鄆城、鉅野、東明八縣一區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