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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子·説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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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子,名周,戰國時代宋國蒙邑(今河南商丘一帶)人。大約生於公元前369年,卒於公元前286年。他和孟軻、惠施屬於同一歷史時代。
一般認為《莊子》是一部莊學叢書,其首要作者是莊周,但並非莊子一人所著。該書分內篇、外篇、雜篇三部分。一般認為內篇是莊子所著,是莊子思想的體現,其完成時間早於外、雜篇,而外、雜篇是莊子後學所為。
《莊子·説劍》屬於今本《莊子》雜篇範疇,屬於“外王組的作品”,是“通過莊周和趙文王的對話,論述治天下的思想”,但該篇的爭議點頗多。現今“我們雖然不敢斷定《説劍》就一定是莊派學人所作,莊子就一定去趙國遊説過趙王,但否認本篇的人同樣拿不出確鑿的證據證明本篇就一定不是莊派所作,也拿不出確鑿的證據來證明莊子在他漫長的一生中就沒有以策士的形象在當時的政治舞台上出現過。對於這樣一個缺乏確鑿證據的問題,否定者可以‘存疑’,而我們也可以‘存信’,但結論最好還是晚一點下為好。” “特會莊生之旨”的郭象對古本《莊子》是有所刪改的,但他並沒有把《説劍》排除在外,而是把它視為“達致全乎大體者”的三十三篇之一。由此看來,在沒有確切實證的情況下,我們不應貿然把《説劍》排除在《莊子》之外。
關於《説劍篇》的成文年代,一般認為是戰國末期。 [1] 
中文名
《莊子·説劍》
成書時代
戰國末期

莊子·説劍《莊子·説劍》全文

昔趙文王喜劍,劍士夾門而客三千餘人,日夜相擊於前,死傷者歲百餘人,好之不厭。如是三年,國衰,諸侯謀之。太子悝患之,募左右曰:“孰能説王之意止劍士者,賜之千金。”左右曰:“莊子當能。”
太子乃使人以千金奉莊子。莊子弗受,與使者俱,往見太子曰:“太子何以教周,賜周千金?”太子曰:“聞夫子明聖,謹奉千金以幣從者。夫子弗受,悝尚何敢言!”
莊子曰:“聞太子所欲用周者,欲絕王之喜好也。使臣上説大王而逆王意,下不當太子,則身刑而死,周尚安所事金乎?使臣上説大王,下當太子,趙國何求而不得也!”
太子曰:“然。吾王所見,唯劍士也。”莊子曰:“諾。周善為劍。”太子曰:“然吾王所見劍士,皆蓬頭突髻垂冠,曼胡之纓,短後之衣,瞋目而語難,王乃説之。今夫子必儒服而見王,事必大逆。”
莊子曰:“請治劍服。”治劍服三日,乃見太子。
太子乃與見王,王脱白刃待之。莊子入殿門不趨,見王不拜。王曰:“子欲何以教寡人,使太子先。”曰:“臣聞大王喜劍,故以劍見王。”王曰:“子之劍何能禁制?”曰:“臣之劍,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王大悦之,曰:“天下無敵矣!”
莊子曰:“夫為劍者,示之以虛,開之以利,後之以發,先之以至。願得試之。”王曰:“夫子休就舍待命,令設戲請夫子。”
王乃校劍士七日,死傷者六十餘人,得五六人,使奉劍於殿下,乃召莊子。王曰:“今日試使士敦劍。”莊子曰:“望之久矣。”王曰:“夫子所御杖,長短何如?”曰:“臣之所奉皆可。然臣有三劍,唯王所用,請先言而後試。”
王曰:“願聞三劍。”曰:“有天子劍,有諸侯劍,有庶人劍。”
王曰:“天子之劍何如?”曰:“天子之劍,以燕谿石城為鋒,齊岱為鍔,晉魏為脊,周宋為鐔,韓魏為夾;包以四夷,裹以四時,繞以渤海,帶以常山;制以五行,論以刑德;開以陰陽,持以春秋,行以秋冬。此劍,直之無前,舉之無上,案之無下,運之無旁,上決浮雲,下絕地紀。此劍一用,匡諸侯,天下服矣。此天子之劍也。”
文王芒然自失,曰:“諸侯之劍何如?”曰:“諸侯之劍,以知勇士為鋒,以清廉士為鍔,以賢良士為脊,以忠聖士為鐔,以豪傑士為夾。此劍,直之亦無前,舉之亦無上,案之亦無下,運之亦無旁;上法圓天以順三光,下法方地以順四時,中和民意以安四鄉。此劍一用,如雷霆之震也,四封之內,無不賓服而聽從君命者矣。此諸侯之劍也。”
王曰:“庶人之劍何如?”曰:“庶人之劍,蓬頭突髻垂冠,曼胡之纓,短後之衣,瞋目而語難。相擊於前,上斬頸領,下決肝肺,此庶人之劍,無異於鬥雞,一旦命已絕矣,無所用於國事。今大王有天子之位而好庶人之劍,臣竊為大王薄之。”
王乃牽而上殿。宰人上食,王三環之。莊子曰:“大王安坐定氣,劍事已畢奏矣。”於是文王不出宮三月,劍士皆服斃自處也。 [2] 

莊子·説劍《莊子·説劍》所呈現的武術思想

“吳王好劍客,百姓多創瘢;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東漢以前,劍是軍隊作戰的主要裝備,在統治階級的提倡下,春秋戰國時期佩劍、鬥劍、練劍、論劍、相劍成為時代風尚。
《莊子·説劍》對當時的鬥劍、練劍之風進行了詳盡的描述,“昔趙文王喜劍,劍士夾門,而客三千餘人,日夜相擊於前,死傷者歲百餘人,好之不厭,如是三年。”這些劍士“皆蓬頭突鬢,垂冠,曼胡之纓,短後之衣,瞋目而語難”,這段話清楚地向我們提示:此時已出現了依附權貴、專門的鬥劍階層,他們鬥劍的目的是滿足於統治階級的娛樂需要。此時習劍的文字材料還有:《史記·刺客列傳》中荊軻“好讀書擊劍”,他“嘗遊過榆次,與蓋聶論劍”,當魯勾踐聽説荊軻刺秦失敗後説:“嗟乎,惜哉!其不講於刺劍之術也”的感慨;《史記刺客列傳》中的豫讓也使劍,當趙襄子“使使持衣於豫讓”時,“豫讓拔劍三躍而擊之”,“遂伏劍自殺”等等。
以上這些文字材料加之當今考古界大量出土的先秦古劍互證,大體可以看出,春秋戰國時期,人們習劍的風尚。社會上的好劍之風,造就了一批武藝高超的劍術家。如“迫則能應,感則能動”的劍客魯石公、“弄七劍,迭而躍之,五劍常在空中”的宋藝人蘭子、“在趙者,以傳劍論顯”的司馬氏等等 [3] 
《莊子·説劍》是“莊子後學”借劍喻理,闡述作者的治世之道的,文中所提出的關於三種劍的言論,目的是為了説明治國安邦的道理。但是“三乘劍術”理論的提出“啓迪了中國武術的精神,為劍俠文學的恣肆馳幻提供了先兆,卻是當之無愧的”。更為重要的是文中所提出的“後發先至”理論至今仍被武術界奉為圭臬,影響了武術思想的發展。

莊子·説劍示虛掩實、後發先至理論的提出

《莊子·説劍》是一篇莊子説服趙文王停止鬥劍的寓言故事。説的是趙文王喜歡擊劍,於是日夜鬥劍,死傷無數。經過三年,國家衰弱,諸侯圖謀攻取趙國。太子悝對此十分憂愁,於是召集人商量對策,大家推薦莊子去説服文王停止鬥劍。
當莊子見到文王時,説自己的劍法“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文王大喜,説“天下無敵矣”。莊子接着説出了他的劍道理論:
“夫為劍者,示之以虛,開之以利,後之以發,先之以至。”
關於上述幾句話,有兩種不同的解釋,一種認為:
示之句:別人看來不覺蹤影。開之句:開劍則顯得鋒利。後之兩句:似未發而已經先至。形容神速。
另一種則認為:
先示人以虛空,給予可乘之機,發動在後,搶先擊至。
這兩種解釋當以後一種更為接近原義,這四句話可意譯為:“懂得劍道、會用劍的人,要故意把‘弱點’顯露給對手,引誘對方讓他感到有機可乘。當對方進攻時,已經落入了我方預先設計好的圈套,然後我方再根據實際情況防守反擊,如此往往能達到後於對手發動進攻,卻能搶先擊中對手的目的。”這種武學思想的偉大貢獻就在於它突破了“先發制人”、“以力制力”的技擊原理,為後來講究“柔弱勝剛強”的傳統武術思想提供了經典源泉。
《莊子·説劍》的這種思想並非一蹴而就、突如其來。它體現了“莊子後學”對當時“上斬頸領,下決肝肺”的擊劍技巧的深刻認識,與《孫子兵法》有一定的承繼關係。《孫子兵法》認為:
“兵者,詭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利而誘之,亂而取之,實而備之,強而避之,怒而擾之,卑而驕之,佚而勞之,親而離之。攻其無備,出其不意”;“凡用兵之法,……莫難於軍爭。軍爭之難者,以迂為直,以患為利。故迂其途而誘之以利,後人發,先人至,此知迂直之計者也。”
另外,在《荀子》中亦提到了後發先至的問題,該書曰:“觀敵之變動,後之發,先之至,此用兵之要術也。”
顯然,《莊子·説劍》的“示之以虛”四句的意思是“賣個破綻給對方,讓他以為有機可乘,然後出其不意擊敗對方”。這種“詭道理論”與孫子所説的“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以迂為直,以患為利”思想有相同之處,其目的就是收到“後人發,先人至”的功效。這種用武思想對後世的武術思想影響深遠,這一點在後世的文學作品中亦有所體現。
如《三國演義》中有:
戰不十合,(傅)僉賣個破綻,王鎮便挺槍來刺;傅僉閃過,活捉鎮於馬上,便回本陣。
嚴顏見了張飛,舉手無措,交馬戰不十合,張飛賣個破綻,嚴顏一刀砍來,張飛閃過,撞將入去,扯住嚴顏勒甲絛,生擒過來,擲於地下。
水滸傳》中有:
當時兩個鬥了十數合,那先生被武行者賣個破綻,讓那先生兩口劍砍將入來,被武行者轉過身來,看得親切,只一戒刀,那先生的頭滾落在一邊,屍首倒在石上。
可以看出,傅僉、張飛、武松都懂得“示之以虛,開之以利”的“詭道”理論,先賣個破綻給對方,讓對方覺得有利可圖,然後出奇制勝,制服對手。

莊子·説劍三乘劍術理論的提出

當文王在他的劍士經過七天的比賽,死傷了六十多人,從中挑選出優秀者五、六人,準備與莊子比試的時候。莊子以比喻的手法説出了他的“三乘劍術”理論——天子劍、諸侯劍和庶人人劍。
他認為“天子之劍,以燕溪石城為鋒,齊岱為鍔,晉衞為脊,周宋為鐔,韓魏為夾;包以四夷,裹以四時,繞以渤海,帶以常山;制以五行,論以刑德;開以陰陽,持以春夏,行以秋冬。此劍,直之無前,舉之無上,案之無下,運之無旁,上決浮雲,下絕地紀。此劍一用,匡諸侯,天下服矣。”
“諸侯之劍,以知勇士為鋒,以清亷士為鍔,以賢良士為脊,以忠聖士為鐔,以豪傑士為夾。此劍,直之亦無前,舉之亦無上,案之亦無下,運之亦無旁;上法圓天以順三光,下法方地以順四時,中和民意以安四鄉。此劍一用,如雷霆之震也,四封之內,無不賓服而聽從君命者矣。”
而“庶人之劍,蓬頭突鬢垂冠,曼胡之纓,短後之衣,瞋目而語難。相擊於前,上斬頸領,下決肝肺。此庶人之劍,無異於鬥雞,一旦命已絕矣,無所用於國事。今大王有天子之位,而好庶人之劍,臣竊為大王薄之。”

莊子·説劍《莊子·説劍》的武術思想史意義

劍崇拜是中國古代兵器崇拜之一,在《列子·湯問》曾有這樣的傳説,孔周自稱他有含光、承影、宵練三劍。此三劍的共同特徵是鋒利無比,斬物若無。“莊子”説自己“善為劍”值得推敲,但生活在尚劍環境中的“莊子”懂劍當無疑問。不然他就不會有精彩的上述議論。為此,本研究認為,《莊子·説劍篇》儘管是一篇寓言,但“莊子”的言論還是一篇極好的武學思想材料,對後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其武術思想史意義主要有:
(1)明確地指出了比劍用武的理論,指出了劍虛實、先後的關係,並明確的提出了“後發先至”的武學主張。“示之以虛,開之以利,後之以發,先之以至”四句被後來劍家奉為經典,其基本思想就是誘敵來攻,然後根據形勢,後發制人。這裏已經典型地反映出後來中國武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防守反擊戰略”。
(2)把劍術分為三類,説下類劍法無疑於“鬥雞”,上類劍法則是“直之無前,舉之無上,案之無下,運之無旁,上決浮雲,下絕地紀”。這些説法經常被後來的劍家引用。
(3)“莊子”在論述天子之劍時提出了“制以五行”、“開以陰陽”的問題,明確地以“五行”、“陰陽”立論,開後世運用“陰陽”、“五行”等哲學概念詮釋武術理論之先河。
(4)開始用實戰挑選的方式選拔人才,挑選的方式估計是隨機配對,死傷者淘汰,與今天賽制的單敗淘汰制有點類似。
參考資料
  • 1.    金德三.《外雜篇研究》,【博士學位論文】.北京: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2002年。
  • 2.    崔大華:《莊學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 3.    申國卿,丁建嶺:《透露出的武術文化信息》,《山東體育學院學報》2007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