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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農業農村局

鎖定
莆田市農業農村局是莆田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處級。
中共莆田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農業農村局。
莆田市農業農村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及市委關於“三農”和扶貧開發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和扶貧開發等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1]  [7] 
中文名
莆田市農業農村局
辦公地址
莆田市荔城中大道機關大院2號樓621 [7] 
性    質
政府組成部門
行政級別
正處級

莆田市農業農村局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起草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決策。組織起草農業農村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政策。組織、指導農業綜合執法工作。參與擬訂涉農政策。承擔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和市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三)組織落實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承擔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扶貧開發規劃、政策。按分工組織、協調、實施有關扶貧開發工程和項目。指導協調山海協作,協調開展社會扶貧、市直有關單位掛鈎幫扶工作。負責有關扶貧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五)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佈農業農村經濟信息,負責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管理和服務。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六)負責種植業、畜牧業、農墾、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
(七)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貫徹執行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參與制定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八)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不含水生動植物、林木資源、陸生野生動物物種)。
(九)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不含水產飼料及其添加劑在養殖環節投入使用)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貫徹執行有關農業生產資料、獸藥質量、獸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飼料及其添加劑國家標準並監督實施,參與相關地方標準制定。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官方獸醫、執業獸醫、鄉村獸醫管理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十)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不含森林植物、花卉、野生和水生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依法發佈疫情並組織撲滅。按分工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按有關規定承擔安全生產相關職責。
(十一)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權限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二)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三)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並按規定管理中等農業教育,指導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四)牽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農業涉外、涉台港澳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交流合作。牽頭研究擬訂莆台農業合作與交流的有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研究擬訂農業利用外資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具體執行有關農業援外項目。
(十五)完成市委和市政府及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7] 

莆田市農業農村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市委農辦秘書科)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政務公開、安全保衞、信訪、應急管理、行政後勤等工作。承擔機關政府採購管理工作。負責精神文明、機關規章制度建設、機關效能(績效管理)建設、行風建設、平安建設。按有關規定承擔安全生產相關職責。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和協調解決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及運行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承擔農業農村宏觀經濟預測、預警工作。提出綜合運用經濟手段調控的措施建議。組織起草涉農工作綜合性文件和材料。負責農業宣傳、政務信息和機關文字綜合工作。負責處理市委農辦日常事務。
(二)人事科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指導農業和農村人才隊伍建設。承擔農業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
承擔法律規定涉及農業農村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的起草和執法監督工作。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綜合執法工作。承擔農業行政複議、有關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行政應訴、普法宣傳工作。組織擬訂並實施本局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工作制度,負責行政審批和有關公共服務事項辦理。研究提出農業農村改革發展及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等相關政策建議。指導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承擔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農村宅基地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等改革工作。承擔市農業農村體制機制改革專項工作小組日常工作。
(四)發展規劃科(海峽兩岸農業合作科)
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建議。起草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承擔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承辦農業涉外和涉台港澳事務。承擔農業貿易促進和農業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有關工作。按規定承辦農業利用外資相關工作,指導協調農業對外援助和接受援助工作,協調管理有關國際農業組織和機構的合作與交流事務。指導農業系統外事外經工作。牽頭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莆台農業合作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組織、協調和服務莆台農業合作與交流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舉辦重要涉台農業經貿活動。組織莆台農業合作宣傳工作。
(五)計劃財務科
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報部門預算和決算並組織執行。參與農村金融、農業保險的政策制定。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局系統財務、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
(六)農村事務科
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指導農村“六大員”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鄉村幹部培訓工作。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指導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監督管理村級財務。依法起草農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指導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佈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指導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利用。
(七)產業發展與信息化科
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起草促進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休閒農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民創業園、農民創業示範基地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專項建設。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承擔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技推廣體系等相關體系建設以及農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負責農業“五新”推廣相關工作。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指導農業教育,按規定管理中等農業教育,組織實施農民科技培訓與管理工作。指導職業農民培育。編制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建設規劃,參與制定農業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承擔農業品牌建設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發佈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承擔農村固定觀察點工作,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發展動態。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八)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
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參與農產品及相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擬訂、修訂,承擔農產品質量標準化有關工作。提出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建議。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和信息發佈。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信用體系建設和考核工作。依法實施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
(九)種植業管理科(農藥管理科)
起草種植業(包括糧食、非木本油料、糖料、水果、蔬菜、茶葉、中藥材、食用菌等)發展政策、規劃。指導種植業結構和佈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發佈農情信息。承擔發展節水農業和抗災救災相關工作。負責肥料有關監督管理以及農藥生產、經營和質量監督管理,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承擔農業植物檢疫、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有關工作。起草農作物種業發展政策、規劃。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和管理。監督管理農作物種子、種苗(不含林木和花卉)。組織抗災救災和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調撥。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起草農業機械化發展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指導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應用,組織農機安全監理。組織對在用的特定種類農業機械產品進行調查。指導農機作業安全。
(十)畜牧獸醫科
起草並組織實施畜牧業、飼料業、畜禽屠宰行業、獸醫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參與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監督管理獸醫醫政、獸藥及獸醫器械。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監督管理畜禽屠宰、飼料及其添加劑、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組織實施動物防疫檢疫。起草畜禽種業發展政策、規劃。組織實施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
(十一)農業投資科
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農墾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政策和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農墾體制改革和墾區現代農業建設。指導墾區完成黨委和政府交辦的政治、經濟任務。負責農墾系統經濟與社會狀況的統計等工作,指導農墾系統資源利用、基礎設施建設和農墾扶貧開發等工作。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南亞熱帶地區作物發展規劃,指導其農業資源的保護和開發利用。
(十二)扶貧開發科
協調辦理福建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部署和安排。負責扶貧調研和宣傳工作。負責扶貧相關文字綜合工作和重要會議的籌備組織。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扶貧開發政策和減貧任務落實的督查工作。指導扶貧開發對象的識別、貧困狀況監測與統計、扶貧對象信息管理工作。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扶貧開發規劃、政策等。組織實施全市造福工程搬遷、扶貧小額信貸、貧困户勞動力培訓等專項扶貧工作。承擔農業產業扶貧開發工作。承接福建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專項扶貧工作。組織動員社會各界參與扶貧開發。組織開展社會扶貧交流與合作。指導協調山海協作。參與區域間經濟社會協作。指導協調市直有關單位扶貧掛鈎幫扶工作。承擔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7] 

莆田市農業農村局直屬單位

(一)福建省莆田市農業技術推廣站(莆田市蔬菜技術推廣站、莆田市農業區劃辦公室)
1、參與制訂和組織實施糧油、蔬菜作物發展規劃和年度生產計劃;
2、組織制訂和實施糧油、蔬菜作物新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計劃;
3、做好各階段糧油、蔬菜作物生產情況調查彙報工作,並據之進行技術指導,當好領導參謀;
4、指導和督促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髮放、規模種糧補貼、有關水稻、馬鈴薯和蔬菜種植等保險保費補貼等政策落實工作;
5、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福建省莆田市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站
1、負責農村集體資產、農村土地承包管理,農村集體財務管理與審計工作;
2、指導農村土地流轉及承包地經營糾紛調解仲裁;
3、指導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落實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相關支持政策,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發展情況監測;
4、組織開展農經統計工作;
5、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建設與發展,組織開展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示範創建及監測工作,組織落實財政支持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發展的相關政策。
(三)莆田市經濟作物管理站
1、參與制訂全市經濟作物中、長期發展規劃以及階段性工作計劃,為上級提供決策參謀並組織和指導實施。
2、組織、指導和參加全市經濟作物新技術引進、開發、試驗、示範、推廣、培訓工作。
3、指導、協調全市經濟作物產前、產中、產後服務工作,推進產業化、現代化進程。
(四)福建省莆田市土壤肥料技術站
1、土肥技術推廣:土壤質量保護與提升技術推廣、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技術推廣、肥料使用技術推廣、植物增產技術推廣。
2、土肥資源監測:土壤質量監測、土壤檢驗、土壤養分分析評價、肥效分析評價、化肥使用量監測。
3、土肥技術培訓:土肥新技術應用培訓。
(五)福建省莆田市植保植檢站
1、承擔農業植物檢疫的技術性工作;
2、承擔農作物病蟲草鼠等有害生物的監測預警與相關防治技術(包括農藥、藥械使用)的示範、推廣和培訓工作等。
(六)莆田市農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站(莆田市農墾管理站)
1、承擔無公害農產品、農產品地理標誌、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的技術研究與推廣及指導申請認定認證和登記等事務性工作;
2、承擔無公害農產品、農產品地理標誌、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標誌規範使用指導等相關工作;
3、承擔“三品一標”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事務性工作。
4、督導農墾國有農場貫徹執行有關政策、法規,承擔農墾社會、經濟狀況的統計及財務報表審核、彙總上報等事務性工作。
(七)莆田市農業環保能源站
1、負責組織開展沼氣領域安全生產工作;
2、負責農村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技術的實驗、示範和推廣;
3、負責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與嚴格管控工作;
4、負責牽頭種植業典型地塊調查和農業污染源普查工作;
5、負責牽頭農業生態環境污染治理項目的技術性、輔助性工作。
(八)莆田市農業廣播電視學校(莆田市農民科技教育培訓中心)
1、承擔中專學歷教育、農民實用技術、技能培訓和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等工作;
2、參與農業新技術的試驗、示範、推廣。
(九)莆田市農業行政執法支隊
根據職權,負責對有關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的監督管理,配合司法機關查處有關涉農案件。
(十)莆田市種子管理站(莆田市種子質量檢驗站)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種子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種子行業發展規劃;
2、組織農作物新品種的區試試驗、示範、審定、推廣等工作;
3、做好種子市場管理,受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審核、發放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
4、對種子市場包括種子生產、經營過程中的種子質量進行檢驗、鑑定、監督等;
5、承擔國家和地方糧食安全應急種子儲備工作等;
6、做好地方種質資源徵集、統計、保護與研究應用推廣等;
7、做好行業指導和信息服務,培訓種子技術人員,提高種子行業隊伍素質。
(十一)莆田市農業檢驗監測中心
1、負責制訂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工作計劃;
2、負責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檢測;
3、負責上級下達的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任務;
4、負責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執法檢驗和監督抽查檢驗;
5、負責指導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十二)莆田市動物衞生監督所
1、承擔《動物防疫法》和《福建省動物防疫和動物產品安全管理辦法》授權的動物及其產品的生產、經營、運輸的監督管理執法(對動物防疫條件、動物診療、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檢查);
2、承擔養殖環節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技術指導;
3、受市農業農村局委託,承擔養殖和屠宰環節動物產品安全即瘦肉精的監督及查處工作;
4、受市農業農村局委託,承擔生產和經營環節的飼料質量安全抽檢工作。
(十三)莆田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根據《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及事業單位法人核定莆田市動作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的職責是:承擔動物疫病的監測、預警、預報、實驗室診斷、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報告、提出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技術方案;承擔動物疫病預防的技術指導、技術推廣培訓、科普宣傳、動物產品安全技術檢測等工作。
目前承擔的主要工作及落實情況:1.配套建立市級獸醫實驗室1個,承擔動物疫病抗體監測、病原監測、瘦肉精檢測工作,每年完成各類監測4000多份。2.配套設立動物疫苗冷庫、應急物資倉庫各1個,每年調撥發放畜禽疫苗、消毒劑等,提供防控物資保障。
(十四)莆田市畜牧站
根據《畜牧法》有關規定和事業單位法人核定的莆田市畜牧站“承擔種畜禽監管、畜禽新品種、草地監理的評審,畜牧新技術推廣、示範和培訓;畜牧業資源保護及合理開發利用的技術指導,為社會提供相關服務等工作。”
目前承擔的主要工作:(一)生豬等“菜籃子”產品生產工作.1、牽頭生豬穩產保供工作。負責督導省下達的年度生豬養殖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生產情況月調度;督促新改擴建,指導復養增養擴能;組織中央、省、市畜牧業各類項目申報,督導項目完成情況;督促畜牧保險工作;落實生豬、豬肉價格和畜禽產品生產情況日監測調度;落實畜牧業產業推進協調服務等。2、負責家禽等其它畜禽生產工作。完成生產情況調度;督導特色畜禽產業提升工程項目建設;指導節糧型草食動物生產等。(二)技術指導服務工作.指導畜禽規模養殖場標準化生產;指導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綜合利用;指導畜禽遺傳資源保種工作;指導畜牧新技術推廣培訓;進行畜牧相關法律法規宣傳等。
(十五)莆田市牲畜定點屠宰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1、負責全市牲畜屠宰行業和屠宰活動的日常監督管理;
2、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屠宰管理法規、規章和有關標準;
3、負責本市設立的牲畜定點屠宰場(點)的審核、報批工作;
4、受市農業農村局委託協調組織開展牲畜屠宰執法檢查及承擔領導交辦的任務。
辦公地址:莆田市荔城區拱辰街道東圳東路三亭街266號
(十六)莆田市農業機械管理總站
1、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市有關農業機械化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承擔莆田市農業機械化發展工作;
3、負責全市農業機械新技術、新機具示範推廣工作;
4、指導實施農機購置補貼等惠農富民政策,組織省、市農機化示範項目的實施工作;
5、指導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6、依法組織實施全市農業機械安全監理;
7、承擔全市農業機械化統計工作。
(十七)莆田市農業綜合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
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
(十八)莆田市鄉村發展亞行貸款項目辦公室
爭取和管理使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促進農村經濟發展。貸款範圍分為坡地開發、小水電站開發、水產養殖、農貿市場建設、農產加工、鄉村供水工程、教育衞生等基礎設施、畜牧飼養等八大項目。
(十九)莆田市農業科學研究所
承擔農業科學研究工作。承擔農作物新品種選育、農業新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新成果示範推廣、農業科技新知識普及與培訓等任務。
(二十)莆田市林業科技試驗中心
1、為國土綠化和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天然林保護等林業生態環境建設提供科技支撐。
2、組織指導林業科技創新工作,承擔重大科研項目攻關和科研成果的推廣應用,管理本行業標準化和質量管理工作。 [7] 

莆田市農業農村局現任領導

局長:張金龍 [9] 
副局長、調研員:鄭建騰 [2] 
副局長:鄭成華
副局長:黃金輝
副局長:邱劍泰
副局長:林岐樺
副局長:林友隆(兼) [3] 
副局長:鄭文爐
副局長:陳建偉 [4] 
副局長:陳朝陽 [8] 
總畜牧獸醫師:邱劍泰 [5-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