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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荔城區發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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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荔城區發展和改革局是莆田市荔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莆田市荔城區發展和改革局
辦公地址
荔城區鎮海街道縣巷63號

莆田市荔城區發展和改革局主要職責

1.起草並組織實施我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價格宏觀管理、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信息化等有關舉措。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牽頭組織全區專項規劃編制。負責區級專項規劃、區域發展規劃與區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2.承擔統籌全區經濟發展的責任,研究分析國內外、省內外、市內外、區內外經濟形勢,跟蹤和預測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
3.負責協調推進經濟社會事業領域改革工作,負責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社會事業體制改革,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區經濟社會事業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社會事業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銜接重要專項經濟社會事業改革。指導我區經濟社會事業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牽頭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政務服務的指導協調和監督。
4.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銜接平衡需要安排區級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按規定權限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含核准、備案,下同)、審核以及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負責重大建設項目評價的管理和協調。加強中央和省級、市級、區級預算內投資項目事中事後監管。統籌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佈局。擬訂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指導和協調招投標工作,對規避招標和不按照核准事項進行招標的違法行為實施監督,並受理相關投訴。
5.貫徹實施國家、省、市產業政策,協調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負責全區相關產業發展規劃、重大政策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參與擬訂和實施現代物流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協調綜合運輸、能源保障體系建設的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產業技術進步、項目成果轉化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6.研究提出區域協調發展、重點區域開發、新型城鎮化戰略、規劃和舉措。統籌推進區域協調發展。
7.負責全區招商投資日常工作,制訂全區招商選資工作計劃,牽頭做好投資項目的篩選、推介、對接、落地服務工作。參與全區對外招商項目推介。研究提出全區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目標和舉措。參與全區外債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以及研究提出防範外債風險措施。負責按照管理權限備案審核外商投資項目。積極融入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建設。
8.研究提出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的規劃和舉措。根據國內外兩個市場與我區有關重要商品的供求情況,調整糧食等重要商品區內供求的總量與調入計劃。
9.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研究擬訂全區人口發展和應對老齡化戰略、規劃及政策,參與擬訂教育、文化和旅遊、衞生健康、民政、體育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10.負責協調推進生態文明領域改革工作,深入實施生態區戰略,研究提出全區生態文明建設戰略、規劃、政策和年度計劃,協調推進融入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福建)建設工作。指導推進綠色發展,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措施,銜接生態建設、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環境保護、循環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和項目建設。
11.監測、預警市場價格,分析價格形勢,組織實施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負責組織實施相關價格定價目錄。管理國家、省、市、區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務價格。負責行政事業性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工作。落實實行市場調節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的價格調控管理。負責價格公共服務工作。負責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和調查及信息公開工作。
12.擬訂年度區重點項目建議名單。組織編制實施區重點項目年度工作目標計劃,並對項目年度目標計劃完成情況進行考核。檢查、督促、指導區重點項目的建設,協調推動解決區重點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有關問題。
13.牽頭推進全區營商環境建設,研究提出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措施和建議。跟蹤督促提升營商環境工作落實。對接落實全區營商環境評估和績效考評。
14.牽頭負責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制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政策規章、標準體系,協調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有關問題。承擔國有企業債券存續期監管相關職責。健全重大項目融資對接長效機制。
15.對接開展市際、區際間的經濟技術協作活動。協調區域、企業的經濟技術協作。
16.根據國家、省、市和我區物資儲備規劃、儲備品種目錄,組織實施區級重要商品、重要物資(含救災物資,下同)的採購、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
17.管理我區重要商品、重要物資儲備,負責區級儲備糧行政管理。承擔區內糧食和物資儲備供求變化監測預警和應急保障工作,負責全區糧食流通宏觀調控的具體工作,指導協調最低收購價糧食等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承擔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的具體工作。
18.擬定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糧食流通、加工安全生產工作的行業管理,承擔區級糧食和物資儲備承儲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責任。
19.根據我區糧食和物資儲備的總體發展規劃,擬訂我區儲備基礎設施、糧食流通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監管責任。
20.負責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衞生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21.負責全區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制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糧食市場體系的建設規劃,組織實施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糧食質量標準以及有關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指導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的科技創新、技術改造。
22.組織起草並實施我區信息化(包括電子政務和數字經濟)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實施信息化技術規範和標準。
23.具體承擔數字經濟牽頭抓總、宏觀指導、統籌協調、監測分析和組織推進相關工作。負責數字經濟產業佈局,統籌推進產業數字化和數字產業化工作,推動數字經濟新興領域產業發展。推動信息化領域自主可控核心技術發展。推動信息化領域的產學研用結合工作。負責電子政務管理相關工作。負責推進電子政務重大項目建設,推進電子政務業務協同工作。統籌推進智慧社會建設。負責電子政務績效管理工作。
24.統籌推動大數據開發應用。負責組織實施大數據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大數據匯聚、管理、開放、應用、安全等標準規範。負責全區公共信息資源整合匯聚和綜合管理,組織協調公共信息資源共享和開發。推動社會數據匯聚融合、互聯互通。
25.負責信息化投資管理工作,組織編制信息化相關專項投資計劃,統籌規劃和協調推進信息化和網絡安全基礎設施、公共平台建設。負責信息化項目管理,依法審批區級相關信息化項目。
26.負責本系統、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27.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工作,負責協調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之間關係。
28.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莆田市荔城區發展和改革局內設機構

荔城區發展和改革局內設9個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局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的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效能建設、績效管理、綜治平安、門户網站維護、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督辦協調等日常政務工作。負責後勤保障等行政事務工作、國有資產實物管理。分解並督促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答覆工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學習教育、計劃生育、工資核定、人事統計、職稱評定等工作。負責幹部日常監督管理。負責機關離退休老幹部工作,指導下屬單位開展離退休幹部工作。貫徹執行財經法律法規,加強財務管理。負責編制局機關預決算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財務管理工作。管理機關行政事業經費,指導和監督相關專項資金管理。負責局和系統黨建相關工作。
(2)綜合規劃股
統籌全區經濟發展,研究分析國內外、省內外、市內外和我區經濟形勢,跟蹤和預測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擬訂和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相關政策建議及年度計劃。負責綜合性報告的起草。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研究擬訂全區人口發展和應對老齡化戰略、規劃及政策。協調、銜接教育、衞生健康、文化和旅遊、體育、就業和收入分配等專項規劃、政策。組織實施提出信息化數字經濟發展規劃和政策。牽頭組織全區專項規劃編制,負責區級專項規劃、區域發展規劃與全區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統籌規劃編制立項。研究提出區域協調發展、重點區域開發、新型城鎮化戰略、規劃和舉措。負責協調推進生態文明領域改革工作,深入實施生態區戰略,研究提出全區生態文明建設戰略、規劃、政策和年度計劃,協調推進融入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福建)建設工作。指導推進綠色發展,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措施,銜接生態建設、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環境保護、循環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和項目建設。
(3)經濟發展股
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有關政策建議,協調有關重大問題。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漁業、氣象等規劃、計劃和政策,提出重大項目佈局建議並協調實施。參與推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綜合分析交通運輸發展情況,提出統籌綜合全區交通發展有關政策建議,組織擬訂全區交通運輸總體規劃、綜合交通發展規劃。統籌交通運輸相關行業發展規劃、計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指導、協調推進全區鐵路和民航機場建設。協調交通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提出全區能源發展戰略、佈局和政策措施,組織編制能源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能源各行業發展規劃、計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綜合分析能源發展情況,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研究提出工業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工業發展專項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省、市產業政策。研究提出綜合性產業政策建議,推進工業結構戰略性調整。統籌工業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銜接平衡。參與協調本區工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提出組織協調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以及需要區裏綜合平衡的重大產業佈局和重點區域產業發展。研究提出服務業發展戰略,組織擬訂服務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參與擬訂現代物流產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參與糧食、化肥等重要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的總量平衡和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等工作。參與研究內外貿發展戰略和規劃。推進省市級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建設。推進社會事業重大項目建設。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高技術產業發展及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及其政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全區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統籌科技行業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提出並實施年度高技術產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和產業化示範工程。促進產學研聯合,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創新能力建設和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創意產業發展。研究提出項目成果轉化的發展思路。組織徵集和推介國內外高校、科研機構等的最新項目成果和我區企業的技術需求。組織開展“6·18”日常對接活動,組織推動“6·18”協同創新平台建設。研究提出項目成果轉化的相關扶持政策,推動項目成果落地轉化,跟蹤項目成果轉化實施情況。按照省級關於促進項目成果轉化省級及以上預算內投資安排要求,組織項目申報和推進實施工作。按照省市級關於農業、林業、漁業、水利、氣象、交通運輸、工業、服務業、社會事業、高技術產業、區域經濟領域省市級及以上預算內投資安排要求,組織項目申報和推進實施工作。綜合研判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運行的基本態勢、發展趨勢,分析研究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長期性問題,為區委、區政府提供政策建議和戰略謀劃。參與全區對外招商項目推介,參與組織開展重大招商引資活動。研究提出我區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發展戰略和政策。統籌和推進平台經濟發展相關工作。組織監測分析數字經濟運行情況。負責組織開展數據招商及重大推進活動。負責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負責推進信息消費工作。組織編制信息化(電子政務)和數字經濟發展專項投資計劃,負責數字經濟相關分工範圍內信息化項目管理。統籌推進智慧社會建設和數字荔城建設,協調融入數字中國建設峯會有關工作。統籌推進信息化和網絡安全基礎設施、公共平台建設應用。推進信息化的標準化工作。負責電子政務績效考核相關工作。推動自主可控核心信息技術發展。統籌推動大數據開發應用和產業發展。組織制定實施大數據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技術應用、數據資源相關分工範圍內信息化項目管理。組織擬定區域經濟發展規劃和政策,統籌推進區域協調發展。推薦重點流域綜合治理和流域經濟發展。指導協調區域、企業的經濟技術協作。
(4)重點項目管理股
負責省、市、區重點項目跟蹤管理、協調推進、調度督辦、檢查通報等工作。負責省、市重點項目篩選上報工作,組織上報省、市重點項目年度工作目標計劃。負責區重點項目篩選工作,擬訂區重點項目建議名單,組織和編制實施區重點項目年度工作目標計劃。負責項目信息系統的填報工作。跟蹤重大項目進展,研究分析省、市、區重點項目建設情況,提出有關政策建議。收集彙總、指導協調項目前期工作及建設中的問題。督促有關部門加強省、市、區重點項目建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參與交通、能源、市政、農林水等基礎設施重點項目及工業、服務業、社會事業等省、市、區重點項目的質量、安全事故調查處理。開展省、市、區重點項目“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工作。監測分析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擬訂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研究擬訂我區新型城鎮化規劃,落實上級有關城鄉融合發展政策舉措,指導和推進新型城鎮化試點相關工作,協調解決新型城鎮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指導我區特色小鎮規劃編制,落實上級推進特色小鎮有關政策文件。協調推進幸福家園和特色小鎮等項目工作。指導全區幸福家園試點建設。負責中央、省、市級預算內投資項目事中事後監管工作,指導督促有關項目單位做好數據填報,開展日常調度。組織開展投資項目網上監測,加強信息跟蹤分析。組織開展投資項目現場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加強督促整改。
(5)營商發展股(信用建設股)
負責營商環境建設方面的政策研究、統籌協調、工作推進等。研究提出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措施和建議。牽頭跟蹤督促提升營商環境工作落實。對接落實全區營商環境評估和績效考評。落實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制度、政策,指導行業信用體系建設,督促檢查有關制度、政策措施的落實。承擔國有企業債券存續期監管相關職責。健全重大項目融資對接長效機制。
(6)體制改革股
研究我區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並實施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參與研究和銜接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相關工作。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的重大問題。牽頭推進全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政務服務的指導協調和監督。承擔區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經濟社會事業體制專項小組牽頭單位和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工作小組的日常工作。
(7)行政審批股(政策法規股)
制訂和組織實施全區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工作制度,牽頭負責全區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辦理工作。按照規定權限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核准、備案。核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招標事項。作為區發改局駐區行政服務中心的窗口,受理承辦日常業務。負責投資項目辦理過程中的有關諮詢服務工作。組織、參與起草有關審批方面的政策和規範性文件。負責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負責局機關行政複議、行政執法(包括實施行政許可)的監督和法規規章徵求意見的協調工作,組織行政應訴和行政許可聽證。指導和協調全區招投標工作。牽頭開展“雙隨機、一公開”事中事後監管工作,負責對重大項目實施立項評估,提出評估意見和改進措施建議。負責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和投資項目備案系統的建設和管理。開展對向上爭取資金項目的評審。
(8)價格服務管理股
負責起草價格工作規範性文件、綜合性文稿。負責組織實施相關價格定價目錄。負責管理國家、省、市、區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務價格。負責行政事業性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收費報告制度,公佈行政事業性收費單位名單和收費項目。組織實施省發改委制定的價格成本監審目錄、定價成本監審辦法、工作規程和規範性文件。組織重點行業、重要商品和服務的成本調查,按規定對列入目錄或需監控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實施成本監審、成本信息公開。監測、預警市場價格,分析價格形勢,組織實施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建立市場價格動態預警機制,及時反映市場價格熱點問題,提出預警建議。發佈價格監測信息,適時引導市場預期。負責違反價格監測管理規定行為的行政處罰。落實實行市場調節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的價格調控管理。開展平價商店建設管理及平價商品銷售方案啓動工作。負責綜合協調有關部門落實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聯動機制。負責對區級紀檢監察、司法、行政執法機關涉案財物的價格認定,協助税務機關進行計税價格認定。依法對各類市場主體之間的價格爭議進行調解處理。
(9)糧食與物資儲備管理股(糧食與物資儲備監督檢查股)
負責全區糧食宏觀調控、總量平衡和糧食流通中長期規劃。組織實施區級重要商品、重要物資(含救災物資,下同)的採購、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負責我區儲備糧管理工作。指導協調最低收購價、儲備訂單等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組織實施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指導標準。承擔糧食市場監測預警、統計工作。歸口承擔糧食相關統計工作。擬訂區級重要商品、重要物資儲備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健全重要商品、重要物資儲備體系的建議。研究提出區級重要商品、重要物資儲備規劃、計劃的建議。承擔全區重要商品、重要物資儲備統計工作。組織編制糧食流通、加工和物資儲備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提出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財政性資金投資方向、規模以及安排的建議。按照規定權限組織有關項目的資金申請、項目審核並指導實施。承擔糧食和物資儲備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所屬糧食和物資儲備單位安全儲存和安全生產的監管,承擔政策性糧食儲備、應急加工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擬訂糧食和物資儲備的倉儲管理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糧食質量標準以及有關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負責對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質量和政策性用糧質量及原糧衞生進行監督管理。指導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的科技創新、技術改造。負責糧食和物資儲備應急工作協調及對外聯絡,指導系統應急工作。依法對區級儲備糧和物質儲備的數量、質量、儲存安全、輪換計劃,以及有關制度和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購銷、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的購銷活動以及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核查糧食收購資格。組織指導糧食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承擔上級下達的糧食流通監督檢查任務。承擔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的具體工作。 [1] 

莆田市荔城區發展和改革局現任領導

翁東宇(區發改局黨組書記、局長、計劃系統黨委書記):
主持局全面工作。 [1-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