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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文化和旅遊局

鎖定
莆田市文化和旅遊局是莆田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 [1] 
組建市文化和旅遊局。將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版權局)、市旅遊發展委員會的職責整合,組建市文化和旅遊局,加掛市新聞出版廣電局(市版權局)牌子,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歸口市委宣傳部領導。 [1] 
不再保留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旅遊發展委員會。
中文名
莆田市文化和旅遊局
辦公地址
莆田市荔城中大道機關大院2號樓 [4] 

莆田市文化和旅遊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工作方針政策,執行國家、省文化、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工作的法律、法規。起草文化、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工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規劃文化事業、文化產業、旅遊業和新聞出版廣電產業發展,擬定文化、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融合發展和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的文化、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活動,指導市重點文化、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設施及基層文化、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設施建設。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業對外合作、區域協作和國際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相關文化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莆田優秀文化、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相關門類藝術和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文化、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組織實施文化、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產業發展。
(九)指導文化、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市場發展,對文化、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市場。
(十)指導全市文化、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市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一)指導、管理文化、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對外及對台港澳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承辦對外、對台港澳文化、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交流項目相關事務,推動莆田文化走出去。
(十二)指導、管理文物和博物館工作,負責文物和世界文化遺產的保護利用相關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開展歷史文化名城、街區、名鎮、名村、傳統村落和歷史建築保護和管理的具體工作。
(十三)承擔全市新聞出版行政管理事務,監督管理印刷業、出版物發行業、版權等。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掃黃打非”工作。
(十四)承擔電影行政管理事務,推動電影事業、產業發展,指導監管電影發行、放映工作。
(十五)承擔廣播電視行政管理事務,推動廣播電視事業、產業發展,指導監管廣播電視行業和網絡視聽節目服務行業。
(十六)按有關規定承擔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職責。負責加強本系統、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七)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關於動漫和網絡遊戲管理的職責分工。市文化和旅遊局負責出版環節動漫作品的監管,按照網絡出版服務管理有關規定對遊戲出版物的網上出版發行實施監管。負責動漫和網絡遊戲的市場監管以及依法對動漫、網絡遊戲產品內容進行審查。負責電視、電影以及網絡視聽中的動漫節目監管。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動漫和網絡遊戲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等。 [4] 

莆田市文化和旅遊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和局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機關文電、綜合文稿起草、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息、效能、督查、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機關精神文明創建、安全保衞和行政後勤工作。組織擬訂並組織實施文化、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
(二)人教科
統籌指導局機關及局屬單位的黨羣、黨建和意識形態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文化、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行業人才建設專項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機關和局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及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退休幹部工作,指導局屬單位的退休幹部工作。承擔機關和局屬事業單位出國(境)人員政審及相關管理工作。承擔本部門主管的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職稱評審等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本系統表彰獎勵、幹部繼續教育及培訓工作。
(三)財務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文化、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財務專項規劃,分析研究金融支持政策、組織擬訂行業扶持政策措施。負責部門預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負責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指導、監督局屬單位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局屬單位內部審計,指導、監督機關和局屬單位政府採購和工程招投標管理工作。統籌全市文化、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統計工作,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
(四)藝術科(對外交流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戲劇、戲曲、舞蹈、音樂、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專項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莆田優秀文化、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和代表市級水準及地方特色的文藝院團。指導藝術研究、藝術教育,監督管理社會藝術水平等級和職業教育工作,推動相關門類藝術和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協調全市性的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擬訂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台港澳交流合作政策。指導、管理並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台港澳交流、合作及宣傳推廣工作。按規定承擔莆田居民赴台港澳旅遊的相關事務。組織實施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台港澳交流宣傳推廣活動。
(五)公共服務科(非遺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髮展專項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協調和推動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工作,監督實施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指導羣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承擔鄉村文化振興和文化幫扶相關工作。指導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和推進文化惠民工程、旅遊便民惠民、志願服務。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展覽和傳播工作,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羣能力建設和保護工作隊伍培訓。指導並推動國家級、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
(六)資源開發科(產業發展科)
承擔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的規劃和鄉村旅遊、濱海旅遊、紅色旅遊、生態旅遊、休閒度假旅遊發展,推進全域旅遊。統籌實施文旅項目的策劃、招商、跟蹤服務等工作。指導A級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工作。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指導、承擔國家文化公園建設相關工作。承擔文化和旅遊產業發展專項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文化、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和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集羣建設。促進莆台文化產業對接。
(七)市場法規科(審批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專項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的行業監管。負責文化和旅遊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動漫和網絡遊戲的市場監管以及依法對動漫(不含影視動漫和網絡視聽中的動漫節目)網絡遊戲產品內容進行審查。監督實施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監管文化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指導旅遊星級飯店評定工作。承擔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統籌推進局依法行政工作,起草相關領域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承辦機關法律事務和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及聽證工作。擬訂文化和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統籌負責局應急、體制機制改革、綜治平安、安全生產、疫情防控等工作。
(八)文物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專項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管理文物和博物館的業務工作,推動完善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協調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指導、管理博物館藏品的徵集、保護、陳列、研究、展示、安全防範以及規範化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文物資源資產調查,協調和指導文物保護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查處文物犯罪的案件。指導、監督考古調查勘探發掘、文物保護修繕和合理利用等工作。組織指導各級文物保護單位推薦和申報等有關工作。負責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的監督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開展歷史文化名城、街區、名鎮、名村、傳統村落和歷史建築保護和管理的具體工作。組織指導文物保護利用的科研與宣傳工作。
(九)新聞出版廣電科(反違法和違禁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新聞出版、版權、廣播影視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監督管理印刷業、出版物發行業、版權、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出版和廣播影視、網絡視聽節目服務等行業,負責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行政審批和統計工作,監督檢查印刷產品質量。負責電視、電影以及網絡視聽中的動畫節目、出版環節動漫作品的監管,對遊戲出版物的網上出版發行實施監管。指導、監管、協調廣播影視的製作和全市性重大影視活動。監督管理衞星電視接收設施和境外衞星電視節目的接收和使用。指導監督廣播電視廣告播放工作。推進新聞出版領域公共服務,指導印刷、出版物發行行業協會工作。負責全市版權宣傳和保護工作,推進版權登記,組織推進軟件正版化工作。指導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監管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指導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衞工作。指導廣播影視檔案管理、技術研發、公益服務和電影專項資金管理。組織實施農村電影放映工程。協調廣播影視對外交流合作。督促廣播電視台落實輻射設施的污染防治措施。承擔市“掃黃打非”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跨部門、跨地區的“掃黃打非”工作。組織對非法和違禁出版傳播活動大案要案的查處。
(十)宣傳推廣科
負責文化和旅遊市場開發、線路規劃工作,開展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品牌的宣傳推廣。策劃宣傳促銷活動和文化旅遊節事活動,組織參加國內外文化旅遊博覽會、交易會和招商推介活動。承擔區域性文化旅遊交流協作事務。指導全市文化旅遊特色商品的開發工作。承擔全市文化和旅遊新聞宣傳、信息發佈和新聞媒體的協調聯絡工作。指導、承擔全市文化旅遊宣傳資料的製作工作。組織開展文化和旅遊科研工作暨成果推廣,指導文化和旅遊裝備技術提升,組織協調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工作。 [4] 

莆田市文化和旅遊局局屬單位

(一)莆田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
宣傳、貫徹文化市場行政綜合執法的政策和法律、法規。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實行以縣區(管委會)為主,市級統籌協調的模式,負責指導、監督各縣區(管委會)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版權)等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對其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具體有:1、查處營業性演出和歌舞娛樂、網吧及互聯網文化、電子遊戲、美術品經營銷售等活動中的違法行為;2、查處違法安裝和設置衞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違法接收和傳送境外衞星電視節目、網絡視聽網站和走私盜版影片放映行為;3、查處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網絡出版物、計算機軟件等方面的違法違規出版活動和出版物印刷、複製、發行過程中的違法經營活動;4、查處盜版侵權行為,承擔“掃黃打非”辦公室安排的有關工作任務;5、協助文物管理部門開展全市文物行政執法,查處文物違法行為,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文物犯罪重大案件;6、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相關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及監督檢查職能。組織開展全市文化市場行政綜合執法交叉檢查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文化市場行政綜合執法人員的培訓工作。承辦上級機關和領導交辦的行政案件和其他事項。
(二)莆田市文物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承擔文物資源普查信息錄入、信息數據維護和文物保護等方面的技術性、基礎性工作;開展文物保護等方面的技術性、基礎性工作;開展文物保護專業技術培訓、文物保護安全宣傳;協助承擔文物安全監管、文物保護利用、文物保護項目申請等方面的事務性工作;完成市文化和旅遊局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三)莆田市文化和旅遊宣傳中心
負責與各類媒體平台對接,宣傳策劃文化和旅遊主題推廣報道,組織相關媒體採訪,提供宣傳報道題材、線索等服務;承擔市文化和旅遊局新媒體的運行維護工作;負責市文化和旅遊局宣傳推廣資料的收集整理、保管運用;完成市文化和旅遊局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四)莆田市羣眾藝術館
組織實施全市文化藝術活動;抓普及、促提高,組織實施精品工程;輔導培養各藝術門類的藝術人才;組織開展對外文化交流;研究、蒐集、整理民族民間文化藝術遺產,豐富羣文化理論。
(五)莆田市圖書館
1、收藏整理文獻信息。通過購買和接受捐贈等方式,收藏包括各類傳統的文獻資料以及磁帶、磁盤、縮微膠片、光盤等新型載體的文獻資料,重視地方文獻資料的收集,按照中圖法對文獻資源進行分類、書目數據加工和整理、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館藏體系。同時逐步加強數字資源建設,包括外購和自建特色資源數據庫,滿足讀者多元文化信息資源的需求。2、開展社會教育服務。通過公共圖書館陣地,常年為市民免費提供書刊外借、閲覽、文獻檢索、導讀、參考諮詢、數字資源閲覽等社會教育服務;舉辦公益性培訓、展覽、講座等讀書活動;在全市基層設立40個新農村流動書庫服務點(含協作分館),擴大服務範圍,開展延伸服務。3、科學開發智力資源。承擔全國文化共享工程莆田市支中心建設管理任務。以莆田市文化共享工程支中心為管理平台,加強全市文化信息資源共建共享工作,推進市圖書館數字化、網絡化建設力度,運用現代科學技術設備,通過自動化、網絡化服務手段、構建具有地方特色的莆田市文化信息資源共享中心和市民終身學習的知識殿堂。
(六)莆田市博物館
宣傳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增強全社會的文物保護意識。負責對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可移動文物的徵集、收藏、保管、陳列、展示,充實博物館展品的內容,提高展品的內涵。對館藏文物按有關規定進行妥善保管。採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盜,確保文物安全。對全市範圍內的歷史、民俗文物進行普查、徵集和保護。舉辦文物展出,發揮宣傳窗口作用,為港口城市建設服務,推動我市旅遊業發展。對各個時期遺址、歷史建築物進行保護,防止文物非法流通,打擊文物犯罪活動,創造健康有序的文物保護環境。
(七)莆田市藝術研究所
莆田市藝術研究所是以創作和研究為中心,以弘揚傳統藝術為宗旨,承擔着文學藝術的專業創作、理論研究、對外交流與指導實踐等重要職能。主要從事:劇本等各門類藝術創作、文藝理論研究、藝術管理;從理論與學術的高度對藝術作品進行創作上的指導;推出好作品參加各級調演或展出、或相關的藝術交流學術活動,以提升學術研究價值,擴大影響範圍。
(八)莆田市藝術學校
培養莆仙戲後備藝術人才(含表演、編劇、導演等專業)。培養社會文化藝術人才(含器樂、舞蹈、美術等專業)。承擔莆仙戲民間職業劇團演員培訓。按照上級有關部門安排,組織師生參加社會文化活動及對外文化交流。
(九)莆田市三清殿文物保護所
承擔元妙觀三清殿文物保護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元妙觀三清殿日常管理、保養維護和合理利用等工作;做好有關文物陳列展覽、研究宣傳和文化交流等工作;完成市文化和旅遊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莆田市文化服務站
做好文化產業的各種文化藝術門類的有償服務。利用文化平台與兄弟單位開展合作項目,開拓新業務。協助系統內單位做好文化服務工作,運用莆仙戲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平台,宣傳、拓展、經紀、管理、服務並製作屬於文化服務站版權的片源。
(十)莆田市畫院
創作書畫精品,凝聚書畫優秀人才,引領全市藝術界的藝術創作、藝術交流,加強對外文化溝通及異地藝術交流,繁榮畫院事業。開展國內外文化交流,組織書畫展覽、文化採風、學術研究。培養扶植下一代書畫人才,為社會輸送專業人員。保護老一輩書畫藝術人才,彰顯各派畫風及藝術瑰寶、蒐集民間書畫藝術人才的精品力作,展示我莆仙畫鄉風采。充實創作力量,向社會特聘部分畫師,作為畫院專業後備隊伍,並給予專業指導。加強海西書畫藝術建設,謳歌時代主旋律,秉承文獻名邦風韻,建立以媽祖文化為背景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組織書畫家進行創作,採取走出去,請進來的書畫展覽形式,促進書畫藝術的繁榮和交流。
(十一)莆田市電影發行放映公司
做好電影發行、放映、宣傳工作,繁榮電影文化事業;負責電影發行、放映、機械設備銷售、國內廣告發布等;加強企業內部管理、發展電影文化產業,促進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取得雙贏。
(十二)莆田市人民影劇院
做好戲劇、影片的宣傳組織工作,對觀眾進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傳播教育;利用現有的宣傳陣地,對電影、歌舞團及其各項表演團體的演出活動進行統籌和協調管理;貫徹執行上級的有關精神,營造良好的文化氛圍;加強企業的內部管理,產生一定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十三)福建省莆仙戲劇院
傳承保護、引領示範莆仙戲表演藝術;創作生產莆仙戲精品,參加國內外賽事及表演任務;開展莆仙戲演出和對外文化交流。
(十四)莆仙大劇院有限公司
舉辦各類公益性文藝演出,承接劇場租賃和經營演出;策劃引進高質量、高水平、多種類的國內外優秀劇目,讓廣大市民享受高雅藝術的薰陶,提升擴大劇院品牌知名度及影響力。
(十五)莆田市旅遊公共服務中心
實施全市旅遊信息化(智慧化)公共服務開發建設和運行;為政府旅遊發展提供建議服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實施旅遊便民服務,實施全市旅遊發展涉及的其他公共服務;完成市政府、市文化和旅遊局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十六)莆田市文化和旅遊產業發展中心
協助做好全市旅遊景區、鄉村旅遊等文化和旅遊產業品牌創建、品質提升工作;承擔全市文化和旅遊資源調查、項目調研、產業發展研究、政策建議等工作;承擔促進文旅深度融合、文化、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文化和旅遊產業新型業態發展等相關工作;完成市文化和旅遊局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十七)福建省莆田中國旅行社
主營出入境旅遊業務、國內旅遊、文化藝術品經營等業務;負責青少年研學旅行活動組織策劃;提供會務會展服務。 [4] 

莆田市文化和旅遊局現任領導

局長:馬駿 [6] 
副局長:黃宏敏、林新釗、林志強、蘇玉慶、何黎仙、陳兵、莊金清 [5] 
調研員:温訓新
副調研員:賴秀雲、柳青、蔡明賢 [2] 

莆田市文化和旅遊局所獲榮譽

2021年4月28日,入選2020年度基層廣播電視統計工作擬表揚優秀集體公示名單。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