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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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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語是荷蘭、比利時,蘇里南(荷屬圭亞那)和荷屬安的列斯羣島的官方語言。
中文名
荷蘭文
外文名
Nederlands
官方語言國家
荷蘭、比利時和荷屬安的列斯等國
特    點
荷蘭文的字母與英文相同
起    源
納巴特安民族

荷蘭文簡介

荷蘭語是荷蘭、比利時,蘇里南(荷屬圭亞那)和荷屬安的列斯羣島的官方語言。全世界荷蘭語使用總人數約兩千二百萬(2006年)。
荷蘭語屬於印歐語系——日耳曼語族——西日耳曼語支。它介於同屬日耳曼語族的德語和英文之間,比任何一種語言都更接近英語。 [1] 

荷蘭文荷蘭文的特點

荷蘭文的字母與英文相同,但荷蘭文中並不使用Q、X、Y這三個字母,他們只有當語句中含有外語時,才可能出現。
因為荷蘭人長期以來是一個航海民族,所以荷蘭文在世界很多語言中留有痕跡。許多荷蘭文航海詞彙,為其它語言所採用。在現代印尼語中,還可以清楚地看到荷蘭語的習慣説法和句型。英語中源於荷蘭語的詞有:deck(甲板),yacht(遊艇),easel(畫架),freight(船運的貨物),furlough(休假),brandy(白蘭地),cookie(家常小甜餅),cruller(油煎餅),waffle(蛋奶烘餅),maelstrom(大旋渦),issinglass(魚膠)和Santa Claus(聖誕老人)。紐約市中許多地名,例如Brooklyn(布魯克林),Flushing(弗盧勝),Harlem(哈萊姆),Saten Island(斯塔騰島)和Browery(鮑厄裏),提醒人們想起這些地方是荷蘭在新阿姆斯特丹的舊殖民地。 [1] 

荷蘭文起源

荷蘭文的字母表相信是來源於一個叫做納巴特安的古老民族。
穆罕默德早期曾經採用過兩種手寫體:一種叫納斯基,這是書籍和通信中常用的草體;另一種叫做庫菲克,這是一種楷體文字,主要是裝飾用。
二十八字母的字母表基本上由輔音組成,元音符號由加在字母上方或下方的符號來表示。但是這些符號通常是省去的,它們只在小學課本和《古蘭經》的一切版本中才會出現。同其它閃米特語言一樣,荷蘭語的書寫方式也是由右至左,荷蘭文的文字還用語其它許多語言,比如波斯語,普什圖語,烏爾都語和信德語。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