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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使館舊址

鎖定
荷蘭使館舊址,位於北京市東城區前門東大街11號,始建於清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現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參事室 [2] 
荷蘭使館舊址現僅存原大門和兩幢原樓房。大門兩側有愛奧尼式門柱和拱券外廊,均用磚砌成。拱券上裝飾有三角山花,頂部也用半圓形拱券裝飾 [2]  。荷蘭使館舊址建築總體造型簡潔而有變化,通過相近的處理手法或採用相似的構件形式,使整個使館建築風格取得協調一致,為研究清末民初的使館建築提供了實物參考 [3] 
1995年10月20日,荷蘭使館舊址被北京市人民政府公佈為北京市第五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 [1] 
中文名
荷蘭使館舊址
地理位置
北京市東城區前門東大街11號
所處時代
清朝
保護級別
北京市第五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

荷蘭使館舊址歷史沿革

同治十二年(1873年),荷蘭在華設使館 [2] 
清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義和團運動爆發,荷蘭使館被戰火焚燬。
清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清政府被迫簽訂《辛丑條約》,荷蘭使館重建。
20世紀70年代,城牆拆除後擴建前門大街時,荷蘭使館舊址新建大門。
2001年,荷蘭使館舊址建築被拆除,後在原址按原狀重建 [3]  [5] 
荷蘭使館舊址 荷蘭使館舊址

荷蘭使館舊址建築格局

荷蘭使館舊址現僅存原大門和兩幢原樓房。大門兩側有愛奧尼式門柱和拱券外廊,均用磚砌成。拱券上裝飾有三角山花,頂部也用半圓形拱券裝飾 [2]  [4] 

荷蘭使館舊址主要建築

荷蘭使館舊址大門

荷蘭使館舊址原大門位於東交民巷路南40號,大門主體比兩側圍牆稍向前凸,門洞以上是三角山牆,頂端處為圓弧形。大門洞上覆扁平弧形磚拱,拱中央是白色龍門石,其上為石雕裝飾。拱腳處立石倚柱,為塔斯干柱式,整個大門由紅色清水磚砌築,門洞內側裝有金屬花飾大門。現門洞北(外)側被封砌,山牆面的裝飾物被剔除 [3] 
大門

荷蘭使館舊址辦公樓

辦公樓
辦公樓(2張)
辦公樓位於原大門西南部的西側一棟。地上二層,地下一層,磚石結構,坐落在高0.85米的平台上。建築平面近於方形,東、西、南三面皆有出入口,以東面為主。北面有雙門通過廊子與樓後的廚房等輔助用房相通。立面用紅磚砌牆,以白石做牆角隅石和門窗套及水平線腳。東、西、南三面中央入口都做成凹入的券廊,上下兩層均採用羅馬多立克柱式,但柱身亦為紅磚,柱礎與柱頭用石材,平緩的弧形券也用磚石相間。東、西門廊為三開間。南入口門廊為兩開間,中間為疊柱式方形扁壁柱,兩側開間較大的券廊採用意大利文藝復興時的“帕拉第奧母題”式處理手法 [3] 

荷蘭使館舊址官邸

官邸位於原大門西南部的東側一棟。地上二層,地下一層,磚木結構。平面近於方形,主入口朝西,與辦公樓相對。立面中部內凹,並用白石重點裝飾大門及二層中央大窗。其上部水平檐口採用與使館院北大門相似的半圓拱形裝飾。南立面中部外凸,上為居室,下為空廊,支柱為塔斯干式石柱。底層大門通至半圓形平台,並可下台階至花園。頂部檐口呈折線形凸出體,並高出水平檐部,中央有圓形盾徽裝飾。2001年拆除重建後,將磚木結構改為磚混結構 [3] 

荷蘭使館舊址文物價值

荷蘭使館舊址建築總體造型簡潔而有變化,通過相近的處理手法或採用相似的構件形式,使整個使館建築風格取得協調一致,為研究清末民初的使館建築提供了實物參考 [3] 

荷蘭使館舊址文物保護

1995年10月20日,荷蘭使館舊址被北京市人民政府公佈為北京市第五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 [1] 

荷蘭使館舊址旅遊信息

荷蘭使館舊址地理位置

荷蘭使館舊址位於北京市東城區前門東大街11號。

荷蘭使館舊址交通路線

  • 公交
北京市內乘坐8、9、20、44、142、622路公交車,在前門東站下車前往。
  • 地鐵
北京市內乘坐地鐵1、8號線,在王府井站下車前往。
  • 駕車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政府距離荷蘭使館舊址約4.5千米,駕車約21分鐘。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