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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屬東印度
鎖定
荷屬東印度(荷蘭語:Nederlands-Indië,英語:Holland East India),簡稱荷印,是指1800-1949年荷蘭人所統治的東南亞地區的印尼羣島,首都巴達維亞。印尼羣島被稱為東印度,與加勒比海的荷屬領地相區分。
荷屬東印度羣島是荷蘭的殖民地,從荷蘭東印度公司控制的1799年開始,到拿破崙戰爭結束,之後受Kew Letters的管理,在拿破崙一世的戰爭期間由英國人佔領並且管理。在1949年作為印度尼西亞獨立。原先該地隸屬荷蘭的海外領地之一,迄1949年12月為止。這一領地包括蘇門答臘和鄰近島嶼、爪哇及馬都拉、婆羅洲(沙巴、沙撈越、汶萊除外)、蘇拉維西及桑義赫和塔勞羣島、馬六甲和爪哇東面的小巽他羣島。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除荷屬新幾內亞南部的一部分外,荷屬東印度被日本佔領。1945-1949年是一個過渡時期,在這個時期內,荷蘭企圖重新控制這些島嶼,但是在民族抵抗和國際壓力下,沒有成功。在1949年荷屬東印度作為印度尼西亞獨立。
- 中文名
- 尼德蘭王國東印度殖民地
- 外文名
- Holland East India
- 簡 稱
- 荷屬東印度
- 所屬洲
- 亞洲
- 首 都
- 巴達維亞(雅加達)
- 主要城市
- 三寶壟、班達亞齊、安汶
- 國慶日
- 4月30日(同荷蘭)
- 國 歌
- 《威廉頌》(同荷蘭)
- 官方語言
- 荷蘭語
- 時 區
- UTC+7至UTC+9
- 政治體制
- 共和制
- 國土面積
- 1904443 km²
- 語 種
- 荷蘭語、印尼語
荷屬東印度早期歷史
早在前2世紀後半期,在印尼出現了最早的國家葉調。而3-7世紀,印尼分佈着很多小王國和部落。
鄭和下西洋經過了印尼,並在馬六甲有外交活動。
荷屬東印度殖民時期
1596年,荷蘭人霍特曼率領的一支荷蘭船隊到達爪哇島的萬丹。
1603年,荷蘭在爪哇建商站;
1619年,攻佔爪哇島上的雅加達,命名巴達維亞,作為荷蘭東印度公司在東方的總部。在荷蘭人到來之前,葡萄牙人已經在印尼地區建立了一些商站。之後,英國人也登陸印尼,建立殖民地。荷蘭人以巴達維亞為基地,採取分化瓦解的戰略,相繼拿下南北摩鹿加,封鎖了摩鹿加海峽。此後,又在1641年奪下了葡萄牙統治了130年的咽喉要地馬六甲,徹底控制了東印度。荷蘭變成了這些歐洲國家裏面佔領最多領土的國家。
荷(印)殖民地建立以後,荷蘭人加緊了對中國東南沿海的走私和軍事騷擾。荷(印)以東南亞大國自居,要求與中國平等通商。在明清之際中國官方的文獻記載中,中國當時與荷蘭的關係實際上大部分都是通過與荷(印)的交涉和交往關係。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當地人開始爭取自治。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戰,當荷蘭本土被德國完全佔領後,荷印殖民政府宣佈終止與當時最大貿易伙伴日本的貿易,觸發日本對印尼的侵略行動。這可以説是印尼得以獨立的原因。日本投降的消息傳到印尼之後,蘇加諾立即在之後一日發表印尼獨立宣言。之後在短短五日間,印尼全國都宣告脱離荷蘭東印度公司的管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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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屬東印度印尼獨立
在1945年8月31日,荷屬東印度殖民政府在印尼基本上已沒有控制管理的能力了。並且,由於得到澳洲的同情,在1945年到1949年這段期間內不斷接濟印尼,最終使荷蘭政府在1949年宣佈放棄對印尼的管治權,使印尼得以正式獨立,蘇加諾當選為印尼第一任總統,就此,荷屬東印度時期宣佈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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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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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列強的“東印度” 血腥的“公司” .深圳特區報電子版.2009年7月16日[引用日期2012-12-14]
- 2. 梁英明.《東南亞史/地區史系列》:人民出版社 ,2010-03-01:第七章 荷屬東印度殖民地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