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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門市司法局
鎖定
荊門市司法局是荊門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荊門市司法局主要職責
1、起草司法行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劃並監督實施。
2、擬訂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縣市區各行業的法制宣傳、依法治理和對外法制宣傳。
3、指導、監督、管理全市勞動教養工作;指導、監管全市監獄工作;指導、監督執行刑罰、改造犯罪的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戒毒場所的管理工作
4、負責指導、監督全市律師、公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
5、監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6、指導、監督全市基層司法所建設、人民調解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會同人民法院指導人民陪審員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7、指導、監督全市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全市非監禁刑罰執行和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8、負責組織實施本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
9、指導、監督全市司法鑑定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司法鑑定人和司法鑑定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10、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法制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涉港、澳、台法律事務及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全市仲裁機構登記工作。
11、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計劃財務工作。
12、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隊伍建設;負責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協助各縣市區管理司法局領導幹部。
荊門市司法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擬訂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劃並督促落實;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工作情況的調查與綜合;負責機關重大政務活動的組織實施和督辦;負責綜合性文件報告的起草、審核;負責文秘檔案、保密信訪、外事接待等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通訊信息技術網絡建設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二)法制宣傳科
擬訂全市法制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市法制宣傳、依法治理工作;負責系統內的普法工作;指導對外法制宣傳工作;承擔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律師公證工作管理科
指導、監督律師、公證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指導、監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工作;依照有關程序和規定審核審批律師事務機構及公證機構的設置;負責全市律師執照的發放、年檢註冊和律師資格撤銷的審批工作;檢查、監督公證業務活動,協調各公證機構之間的關係和業務管轄。
(四)法律援助工作科(對外掛荊門市法律援助中心)
指導、監督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規劃全市法律援助事業發展佈局;承擔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的監督管理職責;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
(五)基層工作科
指導、監督全市基層司法所、人民調解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會同人民法院指導人民陪審員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六)國家司法考試科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司法考試的工作規劃和有關要求;承擔全市國家司法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對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人員進行相關管理。
(七)司法鑑定管理科
擬訂全市司法鑑定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司法鑑定人和司法鑑定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國家、省、市級司法鑑定機構的遴選、推薦和管理工作;負責對司法鑑定機構的監督檢查和對違法行為的查處。
(八)法制科(行政審批科)
組織協調起草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負責本系統法制、調研和執法監督工作;承辦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指導仲裁機構登記管理工作。
(九)計劃財務裝備科
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財務、物資裝備和基本建設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政法補助專款和基建投資的使用;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服裝、警用車輛等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預決算、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和政府採購等工作。
(十) 政治(警務)部(含幹部科)
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及相關幹部人事管理工作,協助管理各縣市區司法局領導幹部;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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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門市司法局直屬機構
荊門市司法局現任領導
荊門市司法局所獲榮譽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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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市政府工作部門 荊門市司法局 .荊門市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0-09-02]
- 2. 最新!市人大常委會任免名單 .百度.2021-07-07[引用日期2021-07-08]
- 3. 關於全省司法行政系統 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擬表彰對象的公示 .湖北省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引用日期2021-12-07]
- 4. 湖北兩地最新人事任免 .微信[引用日期2022-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