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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州市教育局

鎖定
荊州市教育局是隸屬於荊州市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門。
市教育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7] 
中文名
荊州市教育局
辦公地址
荊州市荊州區學苑路7號

荊州市教育局主要職責

(一)執行貫徹黨和國家關於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教育工作的規範性文件。
(二)在市委的領導下,指導市屬高校的黨建、思想政治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協助市委管理市屬高校縣(處)級幹部。負責聯繫在荊省屬高校。
(三)負責全市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協調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和科研工作,推進素質教育的深入實施。
(四)負責市直教育系統經費的統籌管理。協調有關部門編制市直教育單位經費的預算和決算。指導全市教育設施建設。組織指導全市學生資助工作。
(五)加強全市義務教育的指導與協調,指導各地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指導全市學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改革與發展。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德育、體育教育、衞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等工作。
(六)指導全市的教育督導工作。對同級政府工作部門、下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教育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與評估。統籌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組織實施,鞏固和提升工作成果。組織和指導對全市職業教育、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檢測與評價。
(七)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主管全市教師工作,統籌規劃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組織實施全市中等及以下教師資格證書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教師技術職務評審。
(八)指導全市教育工作。負責中心城區教育發展規劃,統籌協調荊州區、沙市區和荊州開發區教育發展,管理城區部分中小學。指導協調全市各類學歷教育及招生考試工作,參與全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
(九)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和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後勤與校園消費市場管理、電化教育、信息化建設以及教學儀器設備和圖書資料的裝備工作。指導有關的教育學會、協會工作。
(十)統籌管理全市教育方面的對外交流合作與宣傳工作。負責市直教育系統出國出境人員的審查和管理工作。
(十一)貫徹落實國家關於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編制全市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組織協調對語言文字規範和標準的監督檢查。指導推廣普通話和普通話的測試工作。
(十二)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大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管理的職責分工。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畢業生就業政策和措施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市教育局等部門擬訂。 [1] 

荊州市教育局領導分工

裴毅:
局長 [2]  [5-6]  [8] 
周緒華
調研員
協助黨委書記主持黨務工作
分管科室:人事科
張妙斌
副局長、黨委委員
分管科室:基礎教育科、教育科學研究院、電化教育館
王 軍
副局長、黨委委員、荊州市委高等學校工作委員會副書記
分管科室:教師管理科、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招生辦公室、自學考試辦公室
孫 文
副局長、黨委委員
分管科室: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施小峯
副局長、黨委委員
分管科室: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
協管科室:基礎教育科
劉 敏
紀委書記、黨委委員
分管科室:監察室
向守剛
工會主席、黨委委員
分管科室:教育工會、離退休幹部科、計財科
塗聖權
荊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副主任、黨委委員
分管科室:督導辦公室、教育技術裝備處、學校後勤管理處 [3] 

荊州市教育局內設機構

(一) 辦公室。負責局機關事務的綜合協調與督辦。負責局機關文秘、信息、新聞宣傳、機要保密、文書檔案及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局重要會議、活動的組織協調及文字記錄。承擔局重要文件和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建議提案辦理。負責局機關對外聯絡、接待工作。指導市直教育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績效考核工作。掌握教育理論動態,收集整理和反饋教育工作重要信息。
(二)基礎教育科。指導全市幼兒園、小學、初中、普通高中及特殊教育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加強質量監管,提升辦學質量。指導落實課程計劃、推進課程改革,指導開展教育科研工作。統籌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組織實施。指導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德育、智育、體育教育、藝術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衞生健康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婦女兒童教育、校外教育等工作。指導全市中考招生考試工作,制定全市初中畢業生畢業升學考試方案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方案。協調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負責高中學生學籍註冊、畢業證書發放。負責組織全市中小學教學用書的評審選用和日常管理,指導國家課程的實施、地方課程的建設和校本課程開發,綜合管理中小學教輔材料的使用。協調市直教育系統聯合辦學。協調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協調中心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
(三)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統籌全市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全市職業教育、繼續教育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中職學校專業建設,負責全市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變更、停辦、撤銷。負責中等職業學校教育教學管理,開展中職學校教育教學水平檢測與評估。負責職業教育政策宣傳。指導和協調職業院校招生工作。負責全市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畢業證書審核發放。協調和配合其他有關部門做好各級各類職業技術教育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
(四)高等教育科。負責聯繫在荊的省屬高校。指導市屬高校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協助市委管理市屬高校縣(處)級幹部。統一管理市屬高校黨的組織關係。指導市屬高校黨建工作。指導市屬高校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學生輔導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隊伍建設。指導市屬高校人才隊伍建設。
(五)教師管理科(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指導全市教師隊伍建設。組織和指導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本系統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負責指導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師德建設。參與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負責特級教師的評選和專業技術拔尖人才的選拔推薦,指導全市中小學教師、校長的培訓。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語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範、標準。規劃和組織實施地方語言文字工作,負責普通話培訓和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以及社會規範用字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六)法規與行政審批科。負責政務公開、教育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負責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規範性文件起草工作。負責民辦高中、中職學校成立、合併、變更、撤銷的審批或申報。負責高中階段教師資格的認定。負責湖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授權範圍內的高等學歷、中職學歷認證。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七)安全科(信訪科)。指導協調全市教育系統安全教育和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制定安全工作預案,及時上報安全事故信息,參與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配合有關部門對校車、消防、食堂、食品衞生、校舍、大型活動等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後勤與校園消費市場管理。負責全市教育系統信訪穩定工作,接待、處理羣眾來電來信來訪及網上信訪,承辦上級交辦的各類信訪事項。
(八)人事科。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考核、呈報、任免局機關及所屬單位幹部。承擔局機關及所屬單位幹部考核和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系統幹部的學習培訓。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及所屬單位的人事制度改革。指導所屬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和績效工資實施。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工資審核、退休審批、人事檔案管理。負責局屬各單位幹部職工的調配調動、交流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事業單位招聘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對外交流合作和出國出境人員的審查管理工作。參與全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財務科(學生資助科)。負責編制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全市教育事業統計、分析與管理。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基建投資的方案,負責建設項目、捐贈項目申報和管理。協調有關部門編制市直教育單位經費的預算和決算。協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中小學校收費項目、標準,負責全市中小學收費管理。指導全市教育設施建設。指導全市辦學體制改革和佈局結構調整。負責學校的設置、合併、撤銷和更名。協調編制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國有資產及預算資金的監督管理,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內部審計。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財產和財務管理。負責落實國家、省學生資助政策,指導全市各類學校學生資助工作,負責社會捐資助學工作。
(十)教育督導辦公室。承擔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的日常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教育督導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全市教育督導制度、計劃、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對同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下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教育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與評估,推進素質教育的實施和教育目標的實現。建立責任督學常態化督導制度。指導全市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推進示範高中建設。組織和指導對全市職業教育、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與評價。指導全市教育督導的科學研究。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羣工作。
教育團工委。指導協調中學共青團工作。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