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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州區監察局

鎖定
區紀委與區監察局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的體制,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兩種職能,對區委全面負責。區監察局仍屬政府序列,接受區政府的領導。
中文名
荊州區監察局
地    點
荊州區
屬    性
非盈利
性    質
事業單位

荊州區監察局單位職責

1、主管全區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區委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全區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
2、主管全區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 和鎮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街道辦事處、管理區、開發區及其主要負責人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區政府頒發的決議和命令的情況。
3、負責檢查並處理區委和區政府各部門、各鎮、街道辦事處、管理區、開發區黨的組織和區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管轄範圍內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 [1] 
4、負責調查處理區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區政府及政府部門任命的企事業單位負責人、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管理區、開發區及其主要負責人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作出撤職及撤職以下行政處分(對涉及選舉產生的領導幹部按法定程序辦理);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和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5、負責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制定全區黨風黨紀教育規劃,做好黨的紀檢工作的方針、政策的宣傳和對黨員遵紀守法的教育工作。
6、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對國家行政工作人員進行遵紀守法的教育。
7、負責對紀檢工作理論及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
8、調查研究區政府各部門和鎮政府制定的有關政策、法規的情況,對其違反國家法律和有損國家利益的條款提出修改、補充的建議,變更或撤銷全區各級行政監察部門不適當的決定和規定。
9、負責協助區委管理區管紀檢、監察干部;會同區委、區政府各部門黨委(黨組)以及各鎮、辦事處黨委做好紀檢監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審核鎮、辦事處、管理區、開發區以及區直機關各紀委領導班子的人選;負責區紀委、區監察局派駐各部門除“區委管理的幹部”以外的紀檢組、監察室幹部職務的任免;組織指導全區紀檢、監察干部的培訓工作。

荊州區監察局領導分工

鄒東平(區監察局局長):主持區監察局全面工作,協助李仁貴同志協調委局全面工作,分管機關工作,聯繫執法監察室、辦公室、糾風室、機關黨支部,監察綜合和調查研究室等。
黃寶祥(區監察局副局長、正科級檢查員):分管信訪室(監察局舉報中心)。
胡從衞( 區監察局副局長):分管黨風廉政建設室。
(區監察局副局長):分管執法監察室。
(區監察局副局長、正科級監察員):分管監察綜合和調查研究室。 [1] 
三、內設機構
荊州市荊州區監察局機關內設10個室:辦公室、監察綜合和調查研究室、幹部管理宣傳教育室、黨風廉政建設室、執法監察室、紀檢監察一室、紀檢監察二室、案件審理室、信訪室(區監察局舉報中心)、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室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分析全區紀檢、監察工作情況,組織起草工作計劃、報告、信息、簡報和有關文件、領導講話;負責區紀委常委會、全委會及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承擔文件運轉、機要保密、文書檔案、統計報表、通信收發和辦公自動化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行政、財物、後勤事務管理,協調機關各室的有關工作;負責與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及下級紀檢監察組織間的相關信息傳輸和聯繫。
(二)監察綜合和調查研究室
負責收集、綜合行政監察工作情況;組織起草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報告和文件,處理日常行政監察業務;負責以區監察局的名義與市監察局、區政府及其部門和地方各級政府的聯繫;負責以區監察局名義召開的會議和領導召集的其他會議的會務工作以及局長辦公會的組織和籌備工作,負責監察局文件的運轉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從源頭治理腐敗的有關工作;負責承擔與特邀監察員的工作聯繫;負責全區黨風廉政建設狀況的調查研究,承擔紀檢、監察工作及有關政策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理論探討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重要文件、報告、領導講話的起草工作。參與有關部門擬定黨內和行政法規的工作;負責紀檢、監察機關上報備案的政策性規定的備案審查工作,對上級業務部門徵求意見的法規提出修改建議;承擔紀檢、監察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調查研究及解釋工作等。 [1] 
(三)幹部管理和宣傳教育室
負責委、局機關的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和調資晉級工作;負責對機關工作人員的考察、任免、調配、錄用、獎懲、年度考核等工作;負責對鎮、街道辦事處紀委領導班子成員、監察室主任,區直各局紀委書記、副書記、紀檢組長、紀檢員、監察室主任的考察工作,並提出調整任免意見;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全區紀檢監察系統組織建設、幹部隊伍思想作風建設情況,提出紀檢監察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幹部隊伍思想作風建設的意見;配合有關室做好老幹部工作;受理涉及紀檢監察系統幹部問題的來信來訪工作;負責對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行政監察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和內刊徵訂發行工作;負責對全區黨員幹部進行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負責全區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上級幹部管理室、宣傳教育室部署的各項工作。
(四)黨風廉政建設室
負責分析、綜合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全區各級黨委、黨組民主生活會的情況,並提出報告;負責監督檢查、綜合分析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提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建議;負責組織全區性或重要的黨風廉政建設檢查及有關活動;負責全區黨風廉政建設狀況的調查研究;主管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及有關制度的貫徹落實等工作;負責上級紀委黨風廉政建設室部署的各項工作和區委、區政府部署的有關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工作。
(五)執法效能監察室
監督檢查各地區、各部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負責提出執法監察工作的計劃和建議,以及對執法監察工作情況進行綜合;組織開展全區性或重要的執法活動;參加區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的有關檢查活動,對全區行政機關開展效能監察;查辦各級領導批示的有關案件等。 [1] 
(六)紀檢監察一室、紀檢監察二室
負責各鎮、辦事處、管理區、開發區、區直各部門的案件檢查工作;承辦屬區委管理的幹部和監察對象的違紀違法案件及其他比較重要、複雜案件的查處工作;監督檢查區所轄地區、部門及其領導幹部遵守黨章,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和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綜合、協調、指導區所轄單位的案件檢查工作。
(七)案件審理室
負責審理區委、區政府和區紀委、區監察局批准立案的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審理下級黨組織、紀檢、監察室及政府報批和備案的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及上報的特別重大或複雜的案件;審理報送上級紀委、監察機關或黨委、政府審批的案件;審理下級紀委、監察室對同級黨委、政府處理的案件的決定有不同意見請求予以複查或複議的案件;受理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對區委、區政府、區紀委、區監察局給予的黨紀政紀處分或結論不服的申訴案件的複議複審;受理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對下級黨委、政府、紀委、監察室複議複審決定的申訴,並按照程序規定複查複核;督促檢查市紀委、區委、區紀委對案件批覆意見的落實,指導下級紀委的案件審理工作。負責上級紀委審理室部署的各項工作。
(八)信訪室(區監察局舉報中心)
負責處理羣眾來信,接待羣眾來訪,辦理羣眾舉報事項;受理涉及黨風黨紀、政風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和申訴;督促、催辦轉請下級紀檢、監察機關承辦的控告、申訴案件和其他重要的信訪舉報問題;核查部分時間緊急、情節簡單的舉報線索,受理涉及打擊報復舉報人的案件;調查瞭解羣眾信訪反映的突出問題,綜合反映帶普遍性和傾向性的信訪信息,制定有關信訪舉報工作的規章制度。負責全區案件檢查規劃、統計報表、大要案情況的收集和案件管理;負責上級紀委信訪室、案件管理室
(九)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室
負責落實區政府和中、省、市糾風辦的工作部署,制定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的有關文件和規定,對全區糾風工作開展調查、檢查,提出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的建議;組織開展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的專項整頓和清理;總結推廣糾風工作經驗和典型,查辦有關領導批示的典型問題和案件;負責上級糾風辦部署的各項工作和區委、區政府部署的有關糾風方面的工作。 [1] 

荊州區監察局地理位置

荊州東路51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