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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使用權
鎖定
- 中文名稱
- 草原使用權
- 英文名稱
- right in grassland use
- 定 義
- 集體或者個人依法享有對草原資源的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依照《草原法》規定,集體或者個人可以承包使用國家和集體所有的草原。草原使用權由縣級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草原使用證。
- 應用學科
- 資源科技(一級學科),資源法學(二級學科)
以上內容由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佈
- 中文名
- 草原使用權
- 所屬學科
- 國土資源學
全民所有的草原,可以由全民所有制單位使用或固定給集體長期使用。全民所有的草原、集體所有的草原和集體長期固定使用的全民所有的草原,可以由集體或個人承包從事畜牧業生產。
- 詞條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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