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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場

(文化遺產)

鎖定
茶場,文化遺產。佔地782.6平方米,由門樓、前天井、前廳、後天井、廂房及後堂組成。
中文名
茶場
類    型
文化遺產
門樓三間二樓,門框上方條石陽刻“茶場”二字。前廳三開間、後堂明三暗五,抬梁式和穿鬥式相結合。廂房五檁三柱,穿鬥式結構。前廳、後堂及其之間的廂房組成一個大四合院,均為二層樓屋,其形式為走馬樓,樓房臨天井四面有相通的迴廊,便於樓上客商來往。廂房底層屬於市場交易固定攤位,前廳與後堂底層為自由交易攤位。前廳東西兩側各有側廂一間,作為架設樓梯之用,二樓設桌椅為客商品茶評級,其餘樓屋用於茶商囤積貨物、住宿。前廳、後堂之間天井內原設有戲台,“文革”初期被毀,僅存柱頂石。地面三合土,天井卵石鋪砌。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