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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蠡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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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蠡救子,是出自《史記·越王勾踐世家》的一則故事,主要人物為范蠡(陶朱公)、范蠡三子、莊生、楚王。
中文名
范蠡救子
來源出處
《史記•卷四十一·越王句踐世家第十一》
主要人物
范蠡(陶朱公)、范蠡三子、莊生、楚王
發生時代
春秋戰國

范蠡救子故事內容

范蠡在陶縣居住的時候,又生了一個小兒子。待至小兒子長大時,范蠡的二兒子殺了人,被楚國關押起來了。范蠡説:“殺人者償命,這是理所當然的。但是俗話説富貴人家的兒子不能讓他死在刑場上。”於是他準備打發他的小兒子去楚國看看。他讓小兒子帶着黃金千綴裝在一條麻袋裏,放在一輛牛車上拉着。當小兒子即將出發上路時,范蠡的大兒子堅決請求讓他去。范蠡不聽。大兒子説:“長子應該是一切家務的總管,現在我的弟弟犯了罪,您不讓我去搭救,卻讓小弟去搭救,這説明我是沒有出息的。”於是就要自殺。他的母親這時也幫着説:“即使派老三去,也未必能救活老二的命,反而先讓老大白白地死了,何苦來呢?”范蠡無法只得派老大去了,他寫了一封信讓老大帶着交給自己的好友莊先生。並囑咐老大説:“你一到楚國就把千金給莊先生送去,聽憑他隨意處置,不要和他發生任何爭執。”大兒子接受了囑咐,自己又另外帶上了幾百兩金子,於是出發了。 [4] 
到了楚國,范蠡的大兒子找到了莊先生家,原來莊先生住在一個靠近城牆的地方,房舍四周都長滿了荒草,家境非常貧困。但是他還是按照他父親的囑咐給莊先生呈上了書信,送交了千金。莊先生説:“你可以趕緊回去了,千萬不要在這裏停留!一旦你的弟弟被放出來了,你們也不要問他是怎麼出來的。”大兒子離開了莊先生家後,並沒有走,他在楚都留下來,用他手中所帶的那另外的幾百兩金子去賄賂楚國的當權者。 [5] 
莊先生雖然身居陋巷,但是他那種廉潔正直的名聲卻無人不知,所以上自楚王以下全國的人都把他當成師長來尊敬。當范蠡讓兒子給他送來黃金,他也並不是真想接受,想等到事情辦完以後再退還他以表信義。所以當他一見到黃金時,就囑咐他的妻子説:“這些金子是陶朱公的。沒有想到他突然給送了來,我們日後要退給他們,你們不要動。”可是范蠡的大兒子不明白莊先生的想法,以為他對於自己弟弟的死活沒有什麼辦法。 [6] 
莊先生找了一個機會去見楚王説:“現在某顆星星正處在某個位置,這種現象對楚國不利。”楚王一向信任莊先生,就説:“那怎麼辦好呢?”莊先生説:“只有施恩於人才能免除災害。”楚王説:“先生去休息吧,我馬上就按您説的辦。”於是楚王立即派人把錢庫封了起來。這時接受了范蠡長子財物的那些楚國權貴們趕緊告訴范蠡的長子説:“大王馬上就要宣佈大赦。”大兒子問:“有什麼證據呢?”權責們説:“每回大王宣佈大赦前,總要把錢庫封起來。昨晚大王又派人封錢庫了。”范蠡的大兒子以為楚王既然要宣佈大赦,他的二弟當然就會被釋放的,因此再把千金的重禮白白地送給莊先生,就沒有什麼必要。於是他藉口辭行又到莊先生家裏去了。莊先生一見驚訝地説,“你沒有走嗎?”大兒子説:“本來我就沒有走。當初我是為了救二弟來的,現在我弟弟馬上就會自己被放出來了,因此我特來向先生辭行。”莊先生明白他的用意是想把金子要回去,於是説:“你自己到屋裏去拿你的那些金子吧。”大兒子立刻進入屋內拿了金子走了,自己還覺得挺美。 [7] 
莊先生羞愧被一個年輕人所耍,於是又進宮去對楚王説:“我前些天説過某星處某地的事,大王也準備用修德的辦法來報答上天。可是今天我出門,聽見道上的人們都説是陶縣富翁朱公的兒子殺了人被關在楚國,是他們家裏用錢賄賂了大王的親信,所以大王的大赦不是為了體憐楚國人,而只是為了要赦免朱公的兒子。”楚王聞聽大怒説:“我的道德水準儘管不高,難道竟可以為了一個朱公的兒子宣告大救麼!”於是下令先把朱公的兒子處決,第二日才宣佈了大赦令。結果朱公的大兒子只好拉着他弟弟的屍體回家了。 [8] 
回家後,他的母親和鄰居們都很哀傷,唯獨范蠡笑着説:“我早就料到老大去了必定要斷送他二弟的性命!他倒不是不愛他的弟弟,就是因為他捨不得丟掉錢財。他從小跟着我一起操勞,見過受苦,知道生計的艱難,所以他捨不得錢財。至於老三,他一生下來所看見的就是我的富貴,乘高車,趕大馬,行圍打獵,他哪裏知道錢是怎麼來的呢?所以隨便揮霍,從不知道吝惜。當初我之所以要讓他去,就是因為他捨得花錢。而老大不能,所以最後把他二弟的性命斷送了。這也是一種定數,不必再難過了。我早就等着老二的屍體回來了。” [9] 

范蠡救子《史記》原文

朱公居陶,生少子。少子及壯,而朱公中男殺人,囚於楚。朱公曰:“殺人而死,職也。然吾聞千金之子不死於市。”告其少子往視之。乃裝黃金千溢,置褐器中,載以一牛車。且遣其少子,朱公長男固請欲行,朱公不聽。長男曰:“家有長子曰家督,今弟有罪,大人不遣,乃遣少弟,是吾不肖。”欲自殺。其母為言曰:“今遣少子,未必能生中子也,而先空亡長男,柰何?”朱公不得已而遣長子,為一封書遺故所善莊生。曰:“至則進千金於莊生所,聽其所為,慎無與爭事。”長男既行,亦自私齎數百金。 [1] 
至楚,莊生家負郭,披藜藋到門,居甚貧。然長男發書進千金,如其父言。莊生曰:“可疾去矣,慎毋留!即弟出,勿問所以然。”長男既去,不過莊生而私留,以其私齎獻遺楚國貴人用事者。
莊生雖居窮閻,然以廉直聞於國,自楚王以下皆師尊之。及朱公進金,非有意受也,欲以成事後復歸之以為信耳。故金至,謂其婦曰:“此朱公之金。有如病不宿誡,後復歸,勿動。”而朱公長男不知其意,以為殊無短長也。
莊生閒時入見楚王,言“某星宿某,此則害於楚”。楚王素信莊生,曰:“今為奈何?”莊生曰:“獨以德為可以除之。”楚王曰:“生休矣,寡人將行之。”王乃使使者封三錢之府。楚貴人驚告朱公長男曰:“王且赦。”曰:“何以也?”曰:“每王且赦,常封三錢之府。昨暮王使使封之。”朱公長男以為赦,弟固當出也,重千金虛棄莊生,無所為也,乃復見莊生。莊生驚曰:“若不去邪?”長男曰:“固未也。初為事弟,弟今議自赦,故辭生去。”莊生知其意欲復得其金,曰:“若自入室取金。”長男即自入室取金持去,獨自歡幸。 [2] 
莊生羞為兒子所賣,乃入見楚王曰:“臣前言某星事,王言欲以修德報之。今臣出,道路皆言陶之富人朱公之子殺人囚楚,其家多持金錢賂王左右,故王非能恤楚國而赦,乃以朱公子故也。”楚王大怒曰:“寡人雖不德耳,奈何以朱公之子故而施惠乎!”令論殺朱公子,明日遂下赦令。朱公長男竟持其弟喪歸。
至,其母及邑人盡哀之,唯朱公獨笑,曰:“吾固知必殺其弟也!彼非不愛其弟,顧有所不能忍者也。是少與我俱,見苦,為生難,故重棄財。至如少弟者,生而見我富,乘堅驅良逐狡兔,豈知財所從來,故輕棄之,非所惜吝。前日吾所為欲遣少子,固為其能棄財故也。而長者不能,故卒以殺其弟,事之理也,無足悲者。吾日夜固以望其喪之來也。” [3]  [10] 
參考資料
  • 1.    [漢]司馬遷 撰,[南朝宋]裴駰 集解,[唐]司馬貞 索隱,[唐]張守節 正義,中華書局編輯部點校:《史記•卷四十一·越王句踐世家第十一》,中華書局,1982年11月第2版,第1753頁。
  • 2.    [漢]司馬遷 撰,[南朝宋]裴駰 集解,[唐]司馬貞 索隱,[唐]張守節 正義,中華書局編輯部點校:《史記•卷四十一·越王句踐世家第十一》,中華書局,1982年11月第2版,第1754頁。
  • 3.    [漢]司馬遷 撰,[南朝宋]裴駰 集解,[唐]司馬貞 索隱,[唐]張守節 正義,中華書局編輯部點校:《史記•卷四十一·越王句踐世家第十一》,中華書局,1982年11月第2版,第1755頁。
  • 4.    韓兆琦譯註. 史記 4 世家. 北京:中華書局, 2010.06. 第3268頁.
  • 5.    韓兆琦譯註. 史記 4 世家. 北京:中華書局, 2010.06. 第3269頁.
  • 6.    韓兆琦譯註. 史記 4 世家. 北京:中華書局, 2010.06. 第3270頁.
  • 7.    韓兆琦譯註. 史記 4 世家. 北京:中華書局, 2010.06. 第3271頁。
  • 8.    韓兆琦譯註. 史記 4 世家. 北京:中華書局, 2010.06. 第3272頁。
  • 9.    韓兆琦譯註. 史記 4 世家. 北京:中華書局, 2010.06. 第3273頁。
  • 10.    《史記卷四十一·越王句踐世家第十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1-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