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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科學技術局

鎖定
茂名市科學技術局,是茂名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茂名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科技創新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按照廣東省委和茂名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科技創新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2] 
中文名
茂名市科學技術局
類    別
政府部門

茂名市科學技術局機構職能

(一)擬訂全市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進創新型茂名建設的規劃,以及促進科技發展、引進國(境)外智力等方面的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推進全市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編制全市創新體系建設規劃,擬訂科技創新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健全科技創新激勵機制。擬訂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推動區域科技創新資源合理佈局和協同發展,促進科技創新創業。
(三)牽頭建立統一的市級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優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管理市級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科技投入及優化科技資源配置政策措施,負責部門預算執行,制定分管資金分配使用方案,對資金支出進度、績效、安全性和規範性等負責。
(四)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其產業化的規劃、政策、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編制全市科技重大專項佈局規劃、重點領域研發計劃並組織實施。主動對接國家、省重大科技項目,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示範。指導高新技術產業化及應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各類科技示範推廣基地的建設,加強高新技術企業培育。
(五)牽頭全市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統籌推進科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科技企業孵化育成體系建設。組織實施深化產學研合作行動計劃,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
(六)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業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
(七)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擬訂科技創新基地與平台規劃佈局並組織實施,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實驗室體系和重點科研基地、產業創新平台、重大創新基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八)負責全市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九)擬訂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
(十)負責引進國(境)外智力和外國專家、港澳台專家管理服務工作。
(十一)組織擬訂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劃,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的規劃、政策。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科技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市科技局應當圍繞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優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劃管理改革、建立公開統一的市級科技管理平台,減少科技計劃項目重複、分散、封閉、低效和資源配置“碎片化”的現象。政府部門主要負責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的管理,不再直接管理項目,交由專業管理機構承接。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發揮政府、市場、專業組織、用人單位等多元評價主體作用。統籌全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境)外智力工作。 [2] 

茂名市科學技術局機構設置

內設辦公室、科技發展與管理科、農村和社會發展科技科、政策法規和規劃科、高新技術科(產學研結合科)。 [3] 

茂名市科學技術局現任領導

局長:吳鵬 [4-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