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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房產管理局

鎖定
茂名市房產管理局成立於1979年。根據《茂名市市級機構改革方案》(粵機編[2001]21號)和《茂名市市級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茂機編[2001]20號),市房產管理局為市人民政府正處級直屬單位,賦予本級城市房產管理行政職能。
中文名
茂名市房產管理局
成立時間
1979年
性    質
事業單位
屬    性
盈利

茂名市房產管理局職能簡介

主要職責如下:
一、貫徹執行國家房產行業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規,並結合實際,制訂具體的實施細則和配套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指導和推動市區住宅建設的發展,制訂市區(含茂南、茂港區)住宅建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市直單位及茂南區、茂港區房產產權產籍管理。包括負責房產產權確認、轉讓、交易、抵押和租賃管理;做好經常性的“動態”登記工作;負責房產權屬審查:負責房屋所有權證及房產權證登記;負責房產產籍資料檔案的管理。
四、負責對市直接管理產業(包括直接管理公房、統建房、撥用接收房及其他所屬房屋)的經營管理。
五、負責公房上市交易的審核及公房售後服務工作。
六、負責對單位住房租金實施管理。
七、負責組織實施經濟適用住房(安居房、微利房)的建設和經營管理。
八、負責市本級城市私人建造房屋的審核工作。
九、負責市本級的房地產市場管理;負責房產交易市場管理、房屋租賃市場管理、房屋調換市場的管理和房地產中介經紀管理。
十、負責房地產評估機構及其業務的指導和管理。
十一、負責房屋安全鑑定(含房屋裝飾裝修)工作,辦理房屋安全鑑定業務、核發房屋安全鑑定證書;負責市區房屋拆遷管理。
十二、負責房產的物業管理和市直公房修繕和管理。
十三、負責協調、組織、開拓海外房產市場,組織開展海外與國內房產業的學術交流活動。
十四、管理局直屬事業單位
十五、承辦市政府和住房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茂名市房產管理局領導班子

黨組書記、局長張甲東同志
主持局的全面工作,兼管財務。
黨組成員、副局長朱漢中同志
分管局房政科、市場科,兼管局服務窗口、產權所、交易所、檔案館、信息中心、總公司、銀廈公司、賽格特酒店、金宏公司。
黨組成員、副局長陳瑞華同志
分管局辦公室、人事科及計劃生育、工青婦、黨務(紀檢、監察、機關黨委)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範李剛同志
分管局房建科(保障性住房建設工程辦公室)及扶貧雙到工作,兼管租賃所、鑑定所。
黨組成員、副調研員謝春同志
分管局物業科及安全生產工作,兼管房管所、拆遷辦、茂南分局、茂港分局。負責第八期保障性住房建設及舊公房改造工作。

茂名市房產管理局內設機構

茂名市房產管理局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文秘、調研、信息、保密、信訪、安全保衞、法制、工青婦、計劃生育、行政後勤、接待工作;負責編制局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和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組織和調度局內資金,管理機關財務工作,指導、監督、檢查局屬單位的財務工作;負責代徵房地產税費的管理和劃轉工作;負責局各項經濟技術指標的計劃、統計工作;對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經濟活動以及相關財務運作進行內部審計監督;負責指導局屬企業改革工作。

茂名市房產管理局市場科

負責房地產轉讓、抵押、置換、租賃管理以及商品房預售款監理工作;負責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的資質審核、人員培訓以及資格認證工作;負責房地產價格評估事務的組織和管理;負責房地產市場管理。和監督檢查,受理有關違法違紀投訴,組織查處非法房地產交易案件。

茂名市房產管理局房建科

負責編制房地產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經濟適用住房(安居房、微利房、廉租房)建設和年度指導性計劃,組織實施安居房、微利房、廉租房的建設、出售和出租;負責對申請建造城鎮個人住宅的建房條件的審批工作;負責房屋安全鑑定、拆遷、裝飾裝修和危房改造的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市居住狀況的調查統計。

茂名市房產管理局物業科

負責研究制訂房地產物業管理規章、政策和樓宇公共契約,協調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委員會、業主的關係,檢查、監督物業管理有關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負責物業管理企業的資質審核。人員培訓和資格認證工作,負責房屋物業管理;負責對公、私房屋和單位自管房實施行政管理;負責直管公房的管理、修繕和經營工作。

茂名市房產管理局人事科

負責組織、人事、勞動工資、宣傳教育、黨務、紀檢監察、職稱評定、老幹管理、檔案管理、法制宣傳教育等工作。

茂名市房產管理局房政科

負責組織和指導房地產產權登記工作,審查和確認房地產權屬,核發產權證;組織和指導房地產產權驗證工作;負責調處房地產權屬糾紛;負責房產檔案和房產測繪的管理工作;負責市區房改善後工作;負責公房上市交易的審核以及售後服務工作;負責對單位住房租金實施管理。

茂名市房產管理局直屬單位

茂名市房產管理局房管理所

負責全市直管公房的管理和危舊公房改造,保證直管公房保值增值,服務社羣。對全市的保障性廉租住房進行管理及維護,對國家公有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以及廉租房的入住資格進行調查、審核、登記和管理工作。對違反國家保障性住房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稽查、監督和處理。承辦市人民政府及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崗位職責
姓名
職務
崗位職責
黃廣球
所長
主持所的全面工作,分管所財務股。
陳榮進
書記
負責所黨支部工作,分管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設管理。
吳繼勳
副所長
分管住房調配、公房管理、公房維護及安全生產工作、修繕股、產權股;兼管建設公房管理站。
楊春暉
副所長
分管白蟻防治工作;兼管白蟻防治服務中心、華僑新村物管處。
江裏明
副所長
分管保障性住房非住宅經營管理;兼管環衞公司房產分公司、河東公房管理站、經營服務股。
黃桂蘭
副所長
分管白蟻防治服務中心“窗口”工作。
馮清海
副所長
協助書記做好所的黨務工作,分管直管公房非住宅經營管理及黨廉、行政、勞資、信息、檔案、計生工作;兼管紅旗公房管理站、辦公室、經營服務股。
柯全輝
工會主席
分管所的工會工作及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兼管文衝口公房管理站。
所屬單位
單位名稱
負責人

單位名稱
負責人
辦公室
陳良飛

河東公房管理站
譚洪強
財務股
盧珊玲

紅旗公房管理站
初建明
產權產籍股
冼德壽

建設公房管理站
黃 河
修繕股
張壽初

高山公房管理站
郭麟生
經營服務股
吳志超

白蟻防治服務中心
高 榮
女工委
周海燕

華僑新村物管處
陳 燕

茂名市房產管理局白蟻防治所

主要負責市區新建、改建、擴建、裝修裝飾等房屋的白蟻預防和對市區原有房屋白蟻檢查與滅治的管理工作。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