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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廉
鎖定
- 全 名
- 英廉
- 別 名
- 馮英廉
- 字
- 計六
- 諡 號
- 文肅
- 所處時代
- 清朝
- 民族族羣
- 內務府漢軍鑲黃旗
- 出生日期
- 1707年
- 逝世日期
- 1783年
- 主要成就
- 清朝第一位出任漢大學士的漢八旗旗人
- 最高官職
- 東閣大學士
英廉人物生平
英廉早期經歷
乾隆十六年(1751年)五月,審問未決,方觀承請求派遣大臣審理。乾隆帝命尚書舒赫德會審,舒赫德進言英廉申報不實,且未將淤溝事先預防,堵築經費,應當讓他自己補償。乾隆帝下諭旨:“英廉到任不到兩月,淤溝失防,應該將過錯歸咎於前任。但方觀承以總督的身份彈劾屬吏,不敢隨意定罪,審理經過一年沒有確定,請求派遣大臣處理該事。是其心有所警畏,也是朕明慎庶政的效果。同意他的意見。”不久,命在高梁橋迤西稻田廠效力。後復任筆帖式。
乾隆二十年(1755),兼任佐領。
乾隆三十年(1765),兼署錢法堂事。
英廉升任尚書
乾隆三十八年(1773)三月,充《四庫全書》館副總裁。四月,署任步軍統領。九月,嘉獎他護送出徵事宜辦理妥當,加一級,當月,升任刑部尚書,兼辦户部侍郎、正黃旗滿洲都統事務。十月,授議政大臣,賜紫禁城內騎馬。
乾隆四十年(1775),總管內務府衙門奏商人義和泰呈請展限交銀一案,乾隆帝召內務府諸大臣,問:“收呈者誰也?”英廉、金簡皆稱不知。邁拉遜回答:“六阿哥收呈”。乾隆帝責問英廉、金簡隱諱,下部議,命寬免,仍註冊。
乾隆四十二年(1777)三月,署任步軍統領,充纂修《日下舊聞考》總裁。五月,充翰林院掌院學士,《四庫全書》館總裁。任協辦大學士。十月,調任户部尚書,仍兼管刑部事務。英廉上疏請求將內務府筆帖式,照吏部例,三年考試一次,分優劣升降,下內務府議論,得到實施。
乾隆四十四年(1779),署任直隸總督。
英廉躋身大學士
乾隆四十五年(1780)三月,大學士于敏中去世,乾隆帝認為英廉本是漢八旗,擔任協辦大學士多年,特授漢大學士,仍管理户部事務。漢八旗旗人授漢大學士,自英廉始。四月,以失察書吏作弊,革職留任。歷任東閣大學士,仍然管領户部。
乾隆四十七年(1782),因審問甘肅鎮迪道巴彥岱受賄罪附和,部議革職,下詔寬免。三月,署任步軍統領。四月,以恭祀雩壇祝版筆畫饃糊,下部議革任,命免其革任,降級仍註冊。八月,加太子太保。十月,署任直隸總督。直隸遇到災荒,英廉負責賑災,上疏請求以天津北倉截存漕米九萬餘石,補充各倉儲谷,得到採納。
乾隆四十八年(1783)正月,上疏請求減免未完耗羨三萬餘兩,得到採納。七月,因病請求退休,乾隆帝命以大學士身份,回到京師養病。八月,去世,乾隆帝派散秩大臣帶侍衞十人前往祭奠,入祀賢良祠,賜白銀五千兩治喪,諡文肅。
[1]
英廉史料記載
《清史稿·卷三百二十·列傳一百七》
[1]
《欽定八旗通志·卷一百九十三》
[2]
英廉人物評價
《清史稿》:乾隆中年後,多以武功緻台鼎。若三寶、永貴、國治(梁國治)、英廉,皆先陟外台,易攵歷著聲績。國治直樞廷十餘年,先後與于敏中、和珅未嘗有所阿。新(蔡新)、元瑞(彭元瑞)、昀(紀昀)起侍從,文學負時望。新謹厚承世遠之教。昀校定四庫書,成一代文治,允哉,稱其位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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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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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清史稿 卷三百二十 列傳一百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10-20]
- 2. 欽定八旗通志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引用日期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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