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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區圖書館

鎖定
花都區圖書館於1962年建館,原名為花縣圖書館,1993年花縣撤縣建市後更名為花都圖書館。1992年8月在原花縣縣委縣政府和花都區區委區政府的重視和大力支持下興建新館,並於1998年5月正式對外開放。
花都區圖書館佔地面積17.41畝,建築面積8630.3平方米,是花都區重要的文化設施之一。 [1] 
中文名
花都區圖書館
外文名
Huadu Library
建館時間
1962年
地    址
花都區圖書館位於新華街寶華路38號
館    藏
113萬冊(件)

花都區圖書館館藏資源

花都區圖書館現有總藏量113萬冊(件),其中實體文獻48萬冊(件)、數字圖書65萬種、電子報刊1200多種,閲覽座席1650個。館內設圖書借閲區、報紙閲覽區、期刊借閲區、參考文獻/地方文獻區、自學區、視障人士閲覽區、多媒體閲覽室、視聽室、報告廳、展覽廳、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支中心、數字圖書館、少年兒童圖書館等多個向讀者開放的服務窗口。 [1] 

花都區圖書館服務宗旨

花都區圖書館堅持“讀者第一,服務至上”的服務宗旨。 [1] 

花都區圖書館開放時間

成人館
週一、二、四、五 9:00-21:00
週六、日 9:00-18:00
(逢週三閉館)
少兒館
週一、二、四、五 9:00-12:00 14:00-18:00
週六、日 9:00-18:00
暑期開放時間:
週一至週日 9:00-18:00
(逢週三閉館)
從2021年5月31日起多媒體閲覽室暫停開放! [2] 

花都區圖書館入館須知

一、花都圖書館實行免證閲覽,憑證借閲服務,歡迎廣大讀者利用圖書館的各類資源。
二、進入圖書館應着裝整齊,舉止文明,禮貌待人,請勿在館內睡覺、躺卧、席地而坐,不做有礙人格和觀瞻之舉,維護文明優雅的圖書館環境。
三、保持館內清潔衞生,請勿隨地吐痰,亂丟垃圾,勿在閲覽區和書庫內飲食。
四、圖書館是重點消防單位,嚴禁在館內吸煙、用火;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寵物等進館或在館內從事其它與閲覽無關的活動。
五、保持館內安靜,請勿大聲喧譁、吵鬧、追逐,入館後請將手提電話等通訊設施置於靜音狀態,以免影響他人閲讀。
六、愛護公共書刊資料、設施設備,不得隨意塗抹刻畫和人為破壞,未經許可,不得在館內張貼或散發廣告及其他宣傳品。
七、因閲覽座位有限,為保證查閲資料讀者的需要,請勿帶個人書籍在閲覽區自習。
八、請愛惜圖書館各種資源及設施,使用圖書館內的計算機等設備時,要遵守規定,不做有損設備的事。借閲電子讀物時,要注意愛護保管,避免劃傷。
九、請自覺遵守本館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爭做文明讀者。 [1] 

花都區圖書館辦證指南

一、辦證時間:
上午:09:00-11:30
下午:14:30-17:00
星期六、日照常辦證,節日不辦證。
二、辦證內容和手續:
1.借書證種類
(1)借書證:憑有效身份證在花都區圖書館註冊為讀者(也可辦理一個借書證),可借花都館圖書(含期刊、電子光盤)五冊(件),與廣州市圖書館及各區公共圖書館圖書通借通還,借期一個月,如逾期還書,須交納滯納金每天每冊0.1元。共享廣州市圖書館數字資源。
(2)少兒借書證:凡14週歲以下的少年兒童可持有效身份證、監護人有效身份證,監護人同意為該名被監護人行為承擔責任,辦理“廣州少兒文獻通借卡”一個。可借閲少兒圖書五冊,廣州市圖書館、廣州市少年兒童圖書館及各區公共圖書館少兒圖書五冊,共十冊,借期一個月;每證內有原始積分300分,如逾期歸還圖書,每冊每天扣1分。共享廣州市少年兒童圖書館數字資源。
(3)集體借書證:凡機關團體、事業單位、部隊、工礦企業、社區、幼兒園、學校等單位可機構,憑組織機構代碼、營業執照和法人身份證等證明材料,可辦理集體借書證,借閲一定數量的圖書(含期刊、電子光盤),借期六個月。
2、凡二次辦理借書證(如遺失補辦、退證後重辦),需交納10元工本費。如遺失借書證,損失由持證人承擔,請及時到本館辦證處辦理掛失手續。
3、以上內容最終解釋權歸花都區圖書館。
三、讀者如遺失借書證,需及時到本館辦理掛失手續,未掛失所造成的損失由讀者本人承擔。補辦或二次辦理借書證,需經計算機核實信息、註銷原證,並交納10元工本費,一星期後領取新證。
四、退證:經計算機核實無借書記錄、無滯納金後,憑個人有效身份證和借書證辦理退證手續。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