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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城縣統計局

鎖定
芮城縣統計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芮城縣統計局
行政股室
4個
事業股室
9個
幹部職工
30人

芮城縣統計局機構職能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制定全縣性的統計政策、規劃、基本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指導全縣統計工作。
(二)健全完善全縣國民經濟核算體系,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全縣投入產出調查方案,核算全縣國內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三)根據上級部門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劃、方案,組織實施全縣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彙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全縣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件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彙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衞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管理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彙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佈全縣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佈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部門間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佈制度。
(七)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
(九)建立健全和管理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體系。
(十)組織管理全縣統計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報名考試工作。

芮城縣統計局機構設置

芮城縣統計局下設四個行政股室:辦公室、國民經濟綜合統計股、法制股、能源與資源統計股。
七個事業股室:芮城縣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芮城縣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芮城縣企業調查隊、芮城縣普查中心、芮城縣統計監察執法大隊、運城市統計局芮城縣統計調查監測中心、能源和服務業統計調查隊。現有幹部職工30人。
(一)辦公室職責:
1、負責局機關的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接待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和信訪工作;管理固定資產;
2、協調局機關及局屬事業單位政務工作;負責網站的維護和管理;
3、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統計系統幹部培訓教育工作;;
4、負責局機關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二)國民經濟綜合統計股職責:
1、組織協調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負責對全縣經濟、社會、科技運行狀況進行監測、分析和預測,提出綜合性的宏觀經濟分析報告;
2、對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長遠目標和宏觀戰略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論證,並提出宏觀調控諮詢建議;
3、編寫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組織經濟、社會等各類信息編髮;管理綜合統計數據庫;定期整理、編輯、提供經濟、社會、科技綜合性資料。
(三)法制股職責:
1、研究提出統計體制改革方案和實施辦法;
2、負責草擬和修訂地方統計法規工作,組織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貫徹和監督檢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檢查處理重大的統計違法案件;
3、負責全縣統計系統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監督監察統計數據質量,保障數據準確性、及時性,加大統計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力度。
(四)能源與資源統計股職責:
1、組織實施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
2、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統計數據;
3、組織實施對全縣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
4、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進行全縣能源平衡統計與核算。
(五)芮城縣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職責:
(1)負責全縣農村和農業全面統計報表的調查、蒐集整理、彙總和上報。
(2)負責全縣農產量抽樣、農村住户抽樣、農產品價格調查的數據採集、彙總和上報。
(3)負責對鄉鎮、村統計人員的業務學習和培訓,對鄉鎮、村統計工作進行協調和指導。
(4)開展農業調查研究和統計分析,對農村經濟發展情況進行分析、預警和預測。
(5)協助上級有關部門搞好農村統計方面的檢查、驗收、評估工作。
(6)完成上級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六)芮城縣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職責:
1、組織實施城市住户、物價、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和房地產、批零貿易業、成品油等的調查工作,按時完成各種定期報表任務。
2、對調查資料每月進行審核、彙總、評估,確保數據質量。
3、定期深入基層研究,提出統計分析報告。
4、指導、培訓各調查點的調查業務和基礎工作。
5、完成上級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七)芮城縣企業調查隊職責:
1、完成規模以下工業企業抽樣和工業品價格調查任務。
2、完成國家統計局下達的“大中型企業、重點企業”生產和經營情況的全面統計。
3、完成全縣各企業(包括各大行業的全部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的抽樣調查。
4、完成虧損企業統計調查、統計評估、綜合分析任務。
5、開展企業景氣調查,對企業集團和現代企業制度的運行情況隨時進行跟蹤監測。
6、完成上級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八)芮城縣普查中心職責:
1、組織實施人口普查、農業普查、經濟普查等全國性、週期性的普查工作;組織完成兩綱監測、安全感調查和科技調查工作,做好每年名錄庫的收集和維護。
2、解決普查技術問題;檢查評估普查數據質量。
3、向上級有關部門及社會提供普查數據。
4、負責普查資料的開發和應用。
5、負責上述普查工作各項數據的蒐集、整理及上報工作。
6、完成上級佈置的臨時普查工作任務。
(九)芮城縣統計監察執法大隊職責:
受芮城縣統計局委託,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受理統計違法案件的舉報、信訪等工作;依法對統計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定期做好統計執法檢查和統計違法案件查處情況的統計和信息報送工作;參與承辦案件的審理並依法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對內對外提供法律諮詢。
(十)運城市統計局芮城縣統計調查監測中心職責:
研究建立和完善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方面的監測評價制度和指標體系,對重點經濟和社會領域的運行實施監測評價,開展綜合分析和專題分析,提交監測評價報告;研究新興服務業統計調查指標體系和調查制度,具體組織實施統計調查;繼續保持和開展城鄉居民收入、物價、小型企業和農村等領域的補充抽樣調查;完成省、市經濟社會指標考核和運城市主要經濟指標考核;完成和諧社會考核任務。
(十一)芮城縣能源和服務業統計調查隊職責:
負責全縣能源統計調查制度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實施對全縣國民經濟各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組織全縣能源統計調查、綜合整理、統計數據提供,對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分析,進行全縣能源平衡統計與核算、監測評價,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定期向社會發布節能降耗統計信息等工作,組織、指導全縣能源統計基礎建設工作,開展統計分析。貫徹落實全省和運城市統計局服務業統計方法制度,負責全縣服務業統計方法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縣服務業統計,綜合整理和提供有關檢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開展統計分析研究、監測預警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全縣服務業統計工作綜合管理,組織指導基層服務業統計工作。 [1] 

芮城縣統計局聯繫方式

詳細地址:芮城縣黨政大樓三樓
郵 編044600 [1] 
參考資料